更新时间:2024-10-16 15:04:22作者:佚名
会计继续教育指对正从事会计工作和已取得或受聘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的会计人员进行以增强政治思想素养、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为目标,使之更好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再培训、再教育,这是会计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又是一项崭新的事业和繁重复杂的系统工程。
继续教育对象
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应按规定自取得从业资格的次年开始出席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
继续教育要求
持证人员出席继续教育采取学分管理制度,出席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得多于24学分,学分在当年度有效,不得跨年度摊销。
继续教育方式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主要采用面授培训、远程教育两种形式,持证人员可自主选择其中一种方法接受继续教育培训。培训经考试或考评合格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
既然每年要接受继续教育学习,那各地的继续教育学习时间,方法是否一样呢?
这儿小编为你们来讲解一下各地的区别
每年继续教育的开始时间和截至时间,各地是不相同的。例如浙江省,通常每年3月开始,12月末截至;山东省,每年4月开始,12月末截至。具体的开通时间,须要关注当地财政局的公告
目前大部份省市早已开通远程网路培训,但培训报考的交费形式又有不同。例如湖南、江苏启东等地,须要先去财政局订购学习卡后,到网校注册开通课程。而好多省市虽然早已开通了网上支付,会更便捷。
培训学习完成后,登记形式各地的规定不同。例如四川成都,四川等地,都要求学习后,复印成绩单去财政局代办登记,培训结果能够记录到个人档案中。而有些地区湖北,湖南,江西等地,网路学习完成后,无需申领登记,培训结果会直接记录到个人档案中
有些省份省内各地市的新政并不统一。例如浙江,浙江省内各地市指定培训网校,并不相同。对有些申领了省内调转的朋友,调到另一市后,须要先了解一下本市的继续教育规定,再去报考出席。假如报错网校,当地财政局是不承认培训成绩的。
我是莹矾,为您带来生活和学习上的各种信息,欢迎关注我的头条号
有任何问题,都可以私信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