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10-19 11:04:53作者:佚名
考试全部采用客观性试卷,包括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商品归类题、综合实务题、报关单填制题、报关单改错题。一共包含以下三大部份内容:
1.清关专业知识:包括清关与海关管理、报关与对外贸易管制等;
2.清关专业技能:包括清关程序、进出口商品归类、进出口税金的估算与收取、报关报检填制等;
3.清关相关知识:包括国际贸易知识、世界贸易组织、英语知识、报关工作相关法律法规等。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关于“报关人员必须依法取得清关从业资格”的规定,清关员资格考试推行全省统一考试制度,通过考试测试考生从事清关业务必备的基础知识和技能,考试内容包括清关专业知识、报关专业技能、报关相关知识以及与清关业务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及海关总署规章。考试合格者可以向海关申请取得清关员资格证书。
海关总署组织清关员资格全省统一考试[1-2],确定考试原则,拟定考试大纲、规则,统一命题;指导、监督各地海关具体施行考试,处理考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阅卷,公布考试成绩;管理各海关初审清关员资格申请、颁发清关员资格证书事宜。直属海关在海关总署指导下具体施行考试;受理、审查清关员资格申请,颁授清关员资格证书。
关证考试形式
1.考试采用闭卷无纸化考试(机考)形式进行。考试期限为180分钟,不分场次。
2.考生凭本人有效身分护照和准考证主、副证出席考试。
3.考生应试时,应该通过考试机的考试界面选择或则输入答案并递交试题。考生可通过观看中国海关清关员资格考试网提供的演示视频,熟悉机考答题操作。
4.为保证考生应试须要,容许考生携带工具书(中国海关出版社2012年版《进出口商品名称与编码》)入场,书中不得有除彩印内容以外的任何文字或则标记。
5.考生不得携带以下物品步入考场:手机和任何其他无线通信、无线网路设备;任何具有文字、图像或则影音信息储存、采集、读取、播放、传输功能的电子产品;书刊、笔记、纸张;估算器。
6.其他应试要求详见《报关员资格全省统一考试应试规则》(海关总署2011年第64号公告),准考证主证右页亦印有考生应试注意事项,考生应该认真阅读、知悉。
法律根据
《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17号——关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企业双重身分管理问题》
四、今后区内无论是首次注册登记的企业,还是早已海关注册登记的企业,申请注册或则变更成为具有代理报检和“自理”报关双重功能清关单位的,海关根据“报关企业”有关规定申领注册或变更登记手续。对这种具有双重功能的清关单位,海关根据本公告第三条规定核发海关编码和报关证书,并进行相应管理。申请变更注册的企业原海关编码和登记证书由海关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