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11-13 15:05:00作者:佚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考试招生制度变革的有关精神,推动高等中学入学机会公正,让更多勤勉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子听到更多希望,经研究,中学2016年继续参照自主招生的办法推行农村中学生“自强计划”。
一、招生计划
160名,招生专业如下:
中国语言文学类、历史学类、哲学类、心理学、新闻传播学类、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类(信息管理类)、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法学、公共管理类、社会学类、微电子科学与工程、化学类、地理科学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水利类、电气工程及其手动化、机械与材料类、能源动力类、自动化、建筑类、土木类、工程热学、计算机类、遥感科学与技术、地理国情检测、电子信息类、测绘类、地球化学学、轻工类、临床医学、公共卫生与防治医学类、药学类等。
注:我校可按照情况,对招生计划及专业进行适当调整。如2016年招生专业有所调整,以新专业为准。
二、报名条件
申请考生须勤勉好学、成绩优良、品行端正、自强不息,且同时具备下述三项条件:
(1)符合2016年统一中考报考条件;
(2)本人及父母或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口地在施行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口;
(3)本人具有户口所在县中学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三、报名办法
采取考生申请与就读学校推荐(社会青年可由报考所在区县招办推荐)相结合的办法。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在2016年4月5日10:00至4月19日16:00登陆教育部阳光中考平台()完成报考申请。
各学校应严格依照报考条件推荐中学生,并在校内外明显位置公示推荐条件、办法、程序及名单,做到信息公开、程序透明。
考生须在报考截至前将报考申请材料电子扫描件上传至报考系统,材料包括:
1.北京学院2016年农村中学生单独招生申请表(网报成功后通过系统复印并由本人、中学负责人分别亲笔填写相关内容并签字确认,学校初审签章);
2.中学阶段各种课程修习情况及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养评价档案(包括记载中学生在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质和社会实践五个方面突出表现的成长记录、典型事实材料以及相关证明)及其他反映中学生成长与发展情况的写实性材料等;
3.考生及其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本首页、户主页及本人页,其他证明材料无效;
上传至报考系统的申请材料要求真实、详尽、准确、清晰,材料打印件须高中签章。所有申请材料通过报考系统网上递交,我校不接收纸质报考申请材料。未按要求完成报考、报名申请材料不合要求者,报考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