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11-16 10:05:11作者:佚名
为满足机关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须要,我市决定公开招录国家公务员、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参照管理人员″)、职员和专业技术岗位普通雇员(以下简称″雇员″)共1336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
包括大大专高校应届结业生和社会人员(招录职位表附后)。需非常说明的是:
(一)本市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不能报名。本市在职班主任仅能考取市、区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公务员职位。
(二)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科员以下职位以及职员职位,本市户口报名人员的身分不限;处级职位和面向市外人员招录的职位,要求考取人员都必须具有即将国家党员身分。
(三)2004年结业,户口和档案仍留在中学而没有落实工作
单位的结业生可考取面向应届结业生的职位。北京高校和北京生源2004届结业生,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既可考取面向应届结业生的职位也可考取面向社会人员的职位。
2004年已分配派遣的结业生(北京高校及北京生源结业生除外)以及2003年曾经(含2003年)结业的往届结业生只能考取面向社会人员的职位。
(四)部队高校地方班应届结业生可以考取面向应届结业生招录的职位,但需提供就读高校出具的在地方班就读的证明。
(五)2004、2005年留学回国人员既可按应届结业生报名,也可按社会人员报名,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上海市引进美国智力办公室开具的《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未结业的,须提供就读高校出具的在读及结业时间的证明和我国驻华使使馆确认书。
非本市户口留学回国人员考取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须具备硕士以上学位。
(六)国外高校与国内高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外高校结业生报名,应由国外高校开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外高校与国内高校联合办学取得的美国学历学位,需开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七)市内高校、本市生源的结业生,夫妇分居市外一方(须提供离婚证和双方身分证及户籍本,属社会人员的,还必须有即将国家党员身分)均可按本市户口人员报名。
(八)市外户口人员(包括社会人员、应届结业生)报名,须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高校大专以上学历及学士以上学位。
二、报考条件
(一)知法守法,品行端正;
(二)大大专高校应届结业生必须具有统分资格;
(三)符合拟报名职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相关资历的估算,均截至为2005年5月31日);
(四)身体健康;
(五)录(聘、雇)用主管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有下述情况之一者,不予接受报名:
1、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仍未做出推论的人员;
2、市外户口应届结业的专科、本科生属于代培生、委培生、定向生(含自费生);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毕业生、肄业生;
4、面向市内招录的职位,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高校结业,而报名人为函授、自考、电大、业大、函授和在职团校学历的(没有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高校结业的,具有函授、自考、电大、业大、函授和在职团校等国家承认学历的,可以考取)。
三、报考时间和技巧
采取网上报考的方法(网上付费、网上复印报考表和准考证),时间为2005年5月12日10:00~2005年5月27日17:00。具体程序和技巧,登陆深
圳市考试指导中心网站查询。
报考注意事项:(1)每人限报一个职位。(2)学历及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一致,专业是否相符可以参考教育部颁行的《专业目录》。(3)严格依照职位要求报考。个人条件与报名职位要求不符的,面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4)考生所留的联系方法应确切无误,确保才能及时联系。
四、笔试
面向应届结业生招录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的面试课目为《综合能力测试》一科,合格线为60分。
面向社会人员招录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的面试课目为《综合能力测试》和《专业》两科,专业类别具体参见招录职位表。少数既面向社会人员,又面向应届结业生招录的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职位,应届结业生报名也须要加考《专业》。两科总分合格线为115分,其中《专业》合格线为55分。面试总成绩依《综合能力测试》和《专业》两科成绩按各占50%合计。
招录职员的面试课目均为《综合能力测试》一科,分教育类、医疗类、护理类、一般类,具体类别参见招录职位表,合格线为60分。
招录雇员的面试课目为《专业》一科,专业类别具体参见招录职位表,合格线为60分。
面试时间: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和职员《综合能力测试》笔试:6月4日8:00~10:00;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以及雇员的《专业》笔试:6月4日10:30~12:00。
面试地点:考生6月2日10:80后按以下方法查询:(1)登陆网站查询;(2)到考试中心现场查询,市考试指导中心地址:上海市福田区振华路100号深纺大楼C座2楼,咨询电话:-83776655。
面试由市组织人事部门委托北京市考试指导中心统一组织。考生凭准考证和身分证(两证缺一不可)直接出席面试。市组织人事部门不组织任何方式的考前培训。
面试成绩将于6月7日凌晨16:00以后在网上公布。招录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和职员的,对面试合格的考生,依面试总成绩分数高低排序,各职位按照拟录用名额的3倍确定步入资格审核人选,其他面试合格考生为资格审核入闱人选。若某职位面试合格的考生人数多于拟录用名额3倍,则该职位所有面试合格人员都列为步入资格审核人选。
五、资格审核
(一)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资格审核时间:6月8日9:00-18:00。
参照管理人员审核地点:福田区八卦路55号北京市总监大楼。
公务员审核地点:福田区笋岗东路广州市体育馆。
步入资格审核人员,经审查合格的,确定为步入笔试人选。审查不合格的,取消笔试资格,并按同一职位面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的次序,从入闱人选中依次入闱进行审查。
为及时通知入闱人选进行资格审核,要求面试名次在拟录用名额5倍范围内的所有考生均须在6月8日下午9:00之前到资格审核现场等候,直到所考取职位资格审核结束。考生无法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接受资格审核的,视为手动舍弃。
(二)职员资格审核时间:6月11日9:00-18:00。
地点:各单位不同,上网查
询面试成绩时,同时查询。
审核的方式和程序与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相同。
(三)雇员资格审核时间:6月11日9:00-18:00。
地点:各单位不同,上网查询面试成绩时,同时查询。
面试合格的所有考生步入资格审核,考生须于6月11日中午11:00之前到资格审核现场等候。
(四)考生接受资格审核时须提供如下材料(验原件留打印件):
1、应届结业生:报考表、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05届结业生除外)、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中学“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私章亦可)、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成绩单、证明职位所要求条件的其他详尽材料。
在市外高校就读的北京生源结业生,需提供上海户籍本或则户籍迁入地大队证明。
2、社会人员:报考表、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户籍本、学历及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职位有职称要求者)、婚姻状况和计划生育证明(未婚者,由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管理部门提供)、证明职位所要求条件的其他详尽材料。
报名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造假,取消笔试资格。
考生须本人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合格的,由用人单位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六、面试
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及身分证出席笔试(三者缺一不可)。
招录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的笔试由市组织人事部门统一组织,笔试时间为2005年6月10日,笔试地点具体见《面试通知书》。笔试通用题由市组织人事部门统一命制。
招录职员和雇员的笔试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笔试试卷由用人单位自行命制。笔试时间及地点由用人单位自行确定并通知考生,但笔试必须于2005年6月20日之前完成。
笔试结束后,按面试占50%,笔试占50%合成考试总成绩。各职位依考生总成绩高低次序,按该职位终录用名额等额确定复检人选。各职位终录用名额依照以下方式确定:
A代表该职位步入笔试人数,B代表该职位拟录用人数,C代表该职位终录用名额。
1、A≥3B,则C=B(A>3B是指末位考分并列的情况);
2、若A<3B,且A/3恰好为整数,则C=A/3;
3、若A<3B,且A/3不为整数,则C为(A/3)+1取整数位,其中若取整后C=1,则要求考生笔试成绩须达到70分。
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
入选复检人员名单将于6月11日早上16:00以后在网上公布。职员和雇员入选复检人员名单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七、体检与考评
(一)取得复检资格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分证、准考证及近日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按量出席复检。不按量出席复检者,视为手动舍弃。
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的复检统一安排在2005年6月12日,复检诊所届时由市组织人事部门确定。
职员和雇员的复检时间及复检诊所均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复检须于2005年6月25近日完成。
(二)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复检执行《公务员录用复检通用标准(试行)》,职员和雇员复检参照执行《公务员录用复检通用标准(试行)》。
(三)复检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进行考评。
八、录(聘、雇)用
经考试、体检和考评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资格复审,合格后补办相关录(聘、雇)用手续。
九、其他事项
(一)这次招录高年纪的估算均截至到2005年5月31日,高年纪40岁指1965年5月31日以后出生,高年纪35岁指1970年5月31日以后出生,高年纪30岁指1975年5月31日以后出生,高年纪25岁指1980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二)招录查询网址如下:
1、深圳组织人事信息网:http://www.zzb.sz.gov.cn;2、深圳市人事局网站:http://www.rsj.sz.gov.cn;3、深圳市考试指导中心网站:http://www.test�瞔enter.gov.cn。十、本公告由中共北京地委组织部、深圳市人事局负责解释。
中共上海地委组织部
上海市人事局
二○○五年十月三日
广州:2005年上海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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