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11-17 15:05:34作者:佚名
湖北省人事考试中心最新发布紧急通知↓↓↓
关于取消广州考区2021年11月6、7、13、14日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紧急通知
诸位考生:
鉴于天津疫情防治工作须要,经研究决定,取消哈尔滨考区2021年度11月6、7日和11月13、14日举办的四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取消广州考区考试项目包括,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测绘师、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及下半年翻译专业资格考试。
二、成绩推行滚动管理的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此前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相应延长一年。
三、以上四项考试在广州考区已完成网上交费的,无需申领退钱申请,考取费用直接返还至原支付帐户,请注意查收。
因疫情取消考试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咨询服务电话:-83824748、83834743。
石家庄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1年11月3日
石家庄省文化和旅游厅最新发布关于2021年全省导游资格考试(广东省考区)延后召开的紧急通知↓↓↓
依据《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关于进一步调整2021年全省导游资格考试部份考区考试安排的公告》,原定于2021年11月6日召开的2021年全省导游资格考试(广东省考区)延后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1年全省导游资格考试(广东省考区)延后举办,具体考试日期另行通知。
二、因考试延后决定不出席考试的考生,可于11月4日9:00至11月6日24:00申请补办报考费返还(操作说明见附件),待统一受理初审后,报考费用将按原交费路径返还至支付帐户,请退考人员耐心等待,可随时关注自己支付账户的退货信息。退货后,考生将不能出席2021年全省导游资格考试(广东省考区)考试。
三、后续考试安排调整事宜将以公告、短信形式告知。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官网”、“考试报考网站广东地区公告栏”以及手机提示邮件,并按疫情防治要求做好个人防护。
谢谢诸位考生的理解和支持。
特此公告。
石家庄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1年11月2日
石家庄省人事考试中心最新发布关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因疫情管控代办成绩延后的通知↓↓↓
关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因疫情管控代办成绩延后的通知
诸位考生:
全国新冠疫情防治形势严峻,部份住宅新村推行了封闭式管理,影响了部份报名人员正常出席近日举办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治常态化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106号)文件精神,考生报考后因疫情管控缘由确实不能出席考试,合格成绩推行滚动管理的,考取人员早已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相应延后一年。
一、申请成绩延后范围
因疫情防治缘由不能如期出席2021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执业药师、经济中学级、一级造价工程师、一级消防工程师、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且成绩在有效期的考生。
二、申请成绩延后的相关材料
相关考生须提供有效身分护照打印件、准考证、成绩单和疫情管控有关证明材料并按要求填写《因疫情管控考试成绩延后申请表》(见附件)。
三、申请成绩延后的截至时间
2021年11月25日17时前将上述材料递交至报名所在地市人事(职称)考试中心。
请相关考生诚信补报,不诚信申报者将严格依照人社部31号令进行处罚,取消申请资格并记入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
石家庄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1年11月1日
石家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最新发布关于2021年度全省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四川省考区停考的公告↓↓↓
关于2021年度全省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四川省考区停考的公告
按照当前新冠脑炎疫情形势和我省疫情防治有关要求,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省自然资源厅研究并报全省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办公室备案同意,原定于2021年11月13日、14日举办的2021年度全省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江苏省考区停考。
出席2020年度考试考生取得合格成绩的有效期相应延后一年。因停考给诸位考生工作带来的影响,敬请谅解。
石家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0月29日
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消息,四川省2021年度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延后召开↓↓↓
按照当前新冠脑炎疫情形势和我省疫情防治有关要求,原定于11月7日举办的广东省2021年度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延后举办,具体考试时间将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