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12-05 20:09:58作者:佚名
2023年广东自考报考时间早已公布!
2023年广东自考报考时间
扶贫户家庭考生须于2022年11月24日至25日登陆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网上报考,普通考生和退役学院生士兵考生须于2022年11月29日至12月2日进行网上报考,逾期不再受理。
网上报考时,考生还须依照《福建省发展和变革委员会湖北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制订我省院校招生考试有关收费标准的函》(闽发改服价函〔2021〕402号)规定,通过网路缴纳报考考试费140元/人,方可出席现场确认。
2023年四川自考报考办法
2023年自考考试报考工作包括“网上报考”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考。扶贫户家庭考生须于2022年11月24日至25日登陆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网上报考,普通考生和退役学院生士兵考生须于2022年11月29日至12月2日进行网上报考,逾期不再受理。
网上报考时,考生还须依照《福建省发展和变革委员会湖北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制订我省院校招生考试有关收费标准的函》(闽发改服价函〔2021〕402号)规定,通过网路缴纳报考考试费140元/人,方可出席现场确认。
(二)现场确认
1.扶贫户家庭考生。扶贫户家庭考生的现场确认工作由考生就读院校负责。已网上报考并交费成功的扶贫户家庭考生须于2022年11月26日至27日,持本人市民身分证、学生证等有关证明,在就读院校申领报考资格、缴费情况审查和现场确认手续,逾期不再受理。院校要按照“全国巩固扶贫攻坚成果和防返贫检测信息系统”查询结果,确认扶贫户家庭考生的报考资格,并于2022年11月28近日将本校扶贫户家庭考生的确认结果递交省教育考试院。
我厅将组织对院校递交的扶贫户家庭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复核,对不符合扶贫户家庭条件的考生由省教育考试院于普通考生网上报考结束前通知院校。院校须取消其扶贫户家庭考生报名资格,并通知考生及时出席普通考生报考。如考生不乐意出席普通考生报考,视为报考无效。
2.普通考生。普通考生的现场确认工作由考生就读院校负责。已网上报考并交费成功的普通考生于2022年12月3日至6日,持本人市民身分证、学生证等有关证明,在就读院校申领报考资格、缴费情况审查和现场确认手续,逾期不再受理。
3.退役学院生士兵考生。学籍在我省院校的退役学院生士兵现场确认工作由学籍所在院校负责,学籍不在我省院校的退役学院生士兵现场确认工作由甬江师范高等本科校区(地址:西安市罗源上街学院城学府南路1号)负责。
网上报考并交费成功的退役学院生士兵考生须于2022年12月3日至6日,持本人士兵退役证明、居民身分证、毕业证书等原件和打印件,2023年结业的应届退役学院生士兵还需提供《学生证》和在中国高等教育中学生信息网复印本人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军队荣记三等功以上奖励并完成高职(本科)学业的退役学院生士兵考生(简称“立功退役考生”)还需携带退役证、奖励证书、记功通令等材料原件和打印件,到指定确认地点代办报考现场确认手续,逾期不再受理。院校确认点应于2022年12月10近日,将相关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我厅将会同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对退役学院生士兵及其立功资格进行复核。对不符合条件的考生,将于2022年12月30近日由院校通知考生可转为普通考生。如考生不乐意转或不符合普通考生报名条件,视为报考无效。
4.得奖考生。得奖考生是指在高职(本科)学习阶段代表我省及本校获得全省职业高校技能竞赛一、二、三等奖,世界职业高校技能竞赛(即全省职业高校技能竞赛国际赛)大赛类赛事银奖、银奖、铜奖和优胜奖,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比赛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竞赛银奖、银奖、铜奖,四川省职业高校技能竞赛银奖,以及广东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比赛银奖的高职(本科)层次2023年应届结业生(含扶贫户家庭考生和退役学院生士兵考生,简称“获奖考生”)。
得奖考生根据相应类型考生现场确认成功后,须于2023年7月5近日向就读中学申报得奖考生资格(相关工作另行通知),经初审并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取得得奖考生资格。
2023年广东自考招录类别
注:1.专科招生专业类所包含的专业可参考教育部《普通高等中学专科专业目录(2020版)》。
2.我省普通院校自考考试具体招生专业、招生计划以省教育考试院当初公布为准。
3.2026年起调整的考试课目从2023年入学,2026年结业的考生开始执行。
4.2026年起,理工类1和理工类2合并为理工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