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12-09 20:04:45作者:佚名
全校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强化研究生培养管理的通知》(教研厅[2019]1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学位〔2020〕19号)、《武汉学院进一步强化研究生学位论文全过程质量管理办法》(厦大研字[2021]7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工作,加强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规范化管理,从源头上保障学位论文质量,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开题报告的目的
开题报告是学位论文研究的必经环节,是做好学位论文的重要前提,是对研究生科学研究能力和专业素质的综合检查,主要考察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是否恰当,国外外研社究现况和趋势是否确切掌握,研究计划是否科学可行,参考文献是否详实充分等。
二、开题报告的时间
开题报告前,研究生应结合学科专业培养目标、参与的课题研究、自身的专业基础、研究兴趣与专长,通过与导师的充分沟通与协商,选择和确定学位论文选题,广泛查阅文献资料,举办选题的探求性研究,并在选题得到合理评估的基础上撰写开题报告。
开题报告通常应在研究生课程学习和中期考评(综合考试)结束后的第二学年内完成,也可按照学科专业特性等适当提早或延迟。原则上,硕士研究生须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起码6个月之前完成并通过开题报告,博士研究生须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起码12个月之前完成并通过开题报告。
三、开题报告的内容
开题报告的内容通常由以下几部份组成:论文选题的价值与意义;与论文选题相关的国外外研社究现况及趋势;论文研究计划,包括研究目标、研究思路、研究技巧、技术路线,研究的重难点、可能的创新点与不足之处,研究的主要内容及初步框架,研究的进度安排等;主要参考文献等。硕士研究生开题报告正文部份不得多于3000字,博士研究生开题报告正文部份不得多于5000字。
四、开题报告的组织
研究生撰写的开题报告须经导师初审同意后,方能出席开题报告会。开题报告会通常由研究生所在学科专业集中统一组织,开题报告评议小组由5名左右相关学科专家组成。其中,专业学位研究生开题报告评议小组成员中起码有1名行业领域专家或校外导师。硕士研究生开题报告评议小组成员应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博士研究生开题报告评议小组成员应有正高职称或具有博士生指导资格。研究生通常应在开题报告会前5天将开题报告送交评议小组成员进行初审。
开题报告会原则上应公开进行,涉密学位论文的开题报告须向研究生院学位工作处提出申请,经初审批准后,根据有关保密要求进行。开题报告会应安排专人负责记录。开题报告会的程序包括:研究生作开题报告口头陈述;评议小组成员对开题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评议小组作出开题报告的决议。
五、开题报告的决议
开题报告的决议由评议小组成员集体商议后作出,决议分为“通过”、“不通过”两种。
开题报告“通过”者,可步入学位论文研究写作阶段;开题报告“不通过”者,须重新打算开题报告,通常应间隔起码3个月,再根据相关要求和程序申请出席下一次开题报告会。
开题报告通过后,原则上不得修改论文选题。确因实际研究须要对论文选题进行微调的,应经导师初审同意,并报培养单位备案。若论文选题变动较大,或则更换论文选题的,则须重新进行开题报告。
六、开题报告的存档与管理
开题报告会结束后,研究生应将填写完整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登记表》(附件1)交所在培养单位存档。
培养单位应填写《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评议结果汇总表》(附件2)报研究生院研究生培养工作处备案。
开题报告组织施行情况及相关材料作为培养单位研究生教育绩效考评的重要根据。
以上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要求从2022级研究生开始实施,其他年级研究生参照执行。
各培养单位须结合本单位的学科专业特性和实际情况,制订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施行条例,或则制订研究生学位论文全过程质量管理施行条例(对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中期进展检测、预答辩、评审、答辩、抽检等关键环节作出具体规定)。相关施行条例于2022年12月30近日报研究生院研究生培养工作处备案(联系人:卢老师,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附件1: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登记表.doc
附件2: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评议结果汇总表.docx
研究生院
2022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