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12-11 17:04:57作者:佚名
各省州招录办:
我省普通院校招生本科提早批投档高校第一次征集志愿录取后,尚有部份高校招生计划难以完成。依据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规定,根据招生“阳光工程”的要求,决定对未完成计划推行第二次公开征集志愿。现将征集志愿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志愿时间
本次征集志愿时间为8月6日14:00~18:00。拟选报征集志愿的考生可通过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及时查阅相关信息,符合条件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征集志愿网址,或使用考试院“考生助手”手机顾客端(可在成都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上扫描二维码下载考生助手APP),补报征集志愿中学及专业志愿。对打算补报的中学及专业,考生应查询《招生考试报》2017年招生计划合订本了解各校区的地址、办学性质、各专业收费标准等,并查询中学招生章程,了解中学投档规则和相关要求,防止误填。
在规定的本次征集志愿时间内,考生若未补报征集志愿,则视为手动舍弃。
二、征集志愿的高校、专业及名额
本次征集志愿的高校、专业为本科提早批投档未完成计划的部份,有关高校、专业及名额见附件。
三、征集志愿对象和办法
1.征集志愿对象
定向培养军官征集对象为出席了军官军检、政治考评和笔试合格,工科339分、理科180分以上的未被投档女孩。理科416分以上的未被投档女孩。
航海类专业征集志愿对象为工科190分、理科180分以上的未被投档考生。
民航服务相关专业征集志愿对象为工科190分、理科180分以上通过未完成计划高校组织的笔试、体检合格的未被投档考生。
公安高校(专业)征集志愿对象为通过省公安厅组织的笔试、体检、体能测试、体格检测和政审合格的未被投档工科考生。
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未投档考生库,为“自由可投”状态的考生;征集志愿录取时对不是“自由可投”状态的考生虽然补报了征集志愿也不再录取。
2.征集办法
考生最多可补报6个平行的中学志愿,每位中学志愿内最多可补报6个专业志愿,并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配。
征集志愿按“位次优先、遵循志愿、一轮录取”的平行志愿录取原则录取,供中学审录。
附件:2017年普通院校招生本科提早批未完成计划的高校、专业及名额(第二次)(阅读原文请点击左下角)
成都省教育考试院
2017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