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5-01-31 15:07:36作者:佚名
现将我市2015年(下)中级卫技人员继续医学教育考试考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详见附件1
二、其它有关事项
(一)考试方式:《卫生法规》、《重点传染病预防知识》、《医学心理学》三门公共课考试方式为网路考试,考生勿必在2015年12月27日至2015年12月31日自行登入上海卫生人才培训网(http://)“初级继教网路课程培训入口”进行网路考试(网路学习及考试流程请参照《2015级北京市中级卫生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网路学习学员指南》)。《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两门课程为全市联考。
(二)重考事宜:请各地、各单位通知2012级、2013级、2014级在本次安排的考试课目中不合格的诸位学员出席本轮重考,如不出席,视作手动舍弃本次重考机会。《卫生法规》、《重点传染病预防知识》、《医学心理学》三门公共课重考的考生需出席相应网路学习与考试,考生需完成规定课程学习后方能出席网路考试,网路课程学习占重考总成绩的30%,网路考试成绩占重考总成绩的70%。网路学习及考试具体请参照《2015级北京市中级卫生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网路学习学员指南》(重考学员可从上海卫生人才培训网http://“下载中心”下载电子版指南,其余考试方式不变。
(三)准考证复印:请各地、各单位通知出席《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考试的学员于2015年12月16日至2015年12月20日登录上海卫生人才培训网(http://),自行复印准考证(从“初级继教/社区护士学员入口”进入“杭州市中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网上报名系统”)。
(四)领卷、回卷:请各考点分别安排1人,于2015年12月17日早上10:00到市卫计委711室发放试题,并负责做好试题的保密工作;12月21日回卷。
(五)考试要求:各考点要高度注重考试的组织工作,严格依照继续医学教育考试考场设置标准筹建考场,并筹建考务办公室;严肃考场纪律,做好考前培训工作,以确保全市继续医学教育考试有序进行。
附件:1、2015年(下)中级卫技人员继续医学教育考试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