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5-02-08 16:03:32作者:佚名
西安税务大学2006年大专招生工作章程
西安税务大学2006年大专招生工作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我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工作,提升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中学全称为西安税务大学。
学校地址:西安市净月大道3699号,与广东粮食高等本科校区合作办学地址为:南京山路4728号。
第三条中学的上级主管部门为四川省教育厅。
第四条中学的办学层次为硕士研究生、普通专科生、专科生、成人教育生等。
第五条中学为民办、全日制高等财经类高校。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人员
第六条中学筹建招生投档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订招生新政、确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招生投档工作小组由中学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大学校长兼任主任。大学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施行专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专科招生日常事务。
第三章招生条件
第七条根据国家教育部颁行《教育部关于做好2006年普通高等中学招生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执行。
第四章投档规则
第八条我院招生遵守“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评,综合评价,择优投档”的原则。
第九条在联考成绩达到同批次投档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确定调取考生档案的比列,通常控制在当地招生计划数的100%至120%之间。
第十条假如当地同批次控制分数线以上报名我校人数不满招生计划数时,按志愿次序依次调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档案。调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档案时,优先选择有专业服从志愿的考生。在分专业时,按照中考成绩并参考考生单科成绩安排到招生计划仍未完成的专业,直到投档额满。
第十一条报名我院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商务、英语、日语和北韩语等专业需加试英语口试(某些省市不加试英语口试除外),口试内容和成绩由考生所在地招生办公室负责;投档时英语口试成绩原则上要求合格以上。对于英语听力推行单独测试的省份,我校在该省投档时,只将听力测试成绩做为英语类专业的参考,同等条件下优先投档听力测试成绩高的考生。
第十二条对享受加分或则减分新政的考生,可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加分提档,但在安排专业时不考虑加分诱因,只按实际中考分数安排专业。中考原始成绩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投档新政照料加分考生和相关课目分数高及有一定特长的考生。
第十三条复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中学招生复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全色觉的考生不能报名财经类专业。
第十四条我院语文、国际商务、国际经济与贸易、日语、朝鲜语、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统计学、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电子商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专业招收德语考生,其它专业招收德语、日语、俄语等语种考生。
第十五条投档专业时,按照在各市(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考生志愿数及中考模式等具体情况设定专业志愿级差,专业志愿级差原则上在3至5分之间,同时参考相关课目成绩。所有录取考生按实考分排队,由高到低依次投档,第一专业志愿未能满足的,降一个分数级差投档进第二个专业志愿。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能满足的,假如服从专业调剂,将由中学按照分数调剂到相应未录满专业。中考成绩未能满足所补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第十六条中学各专业原则上不限男女比列。
第十七条往届生的投档根据各市、区、市招生办的有关规定申领,原则上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第五章其他
第十八条我校结业生颁授学历证书的名称及种类为:南京税务大学专科结业证。
第十九条2006年杂费标准为:新闻学专业每生每年6200元,法语、日语、朝鲜语等专业每生每年5060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商务、注册会计师(专门化)等专业每生每年4800元,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商务、经济学、统计学、财政学、税务、金融学、保险、法学等专业每生每年4620元,会计学、审计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等专业每生每年4600元,劳动与社会保障、市场营销、工商管理、旅游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行政管理、物流管理、财务管理、食品科学与工程等专业每生每年4180元,物理与应用物理专业每生每年3500元。
住宿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200元。
第二十条中学网址:
招生咨询E-mail:
招生咨询电话:-4539100
通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净月大道3699号
邮政编码:130117
附则
第二十一条中学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父母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中学招生投档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