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5-02-16 10:05:35作者:佚名
依据《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自考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普通自考招生专业培养目标和要求,特制订本简章。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一)招生对象
2020年武汉院校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应届结业生,考取时能如期结业(以下简称“普通考生”)。考生结业高校为我省普通专科高校、独立大学、独立设置的高职高专高校以及开展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教育的成人高等中学。
(二)报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养,热爱祖国,知法守法,在校期间未受任何纪律处分或曾受纪律处分但早已撤消;修完普通高职高专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良好,能如期结业;身体健康。
2.考取法学专业的考生本科阶段所学专业(以结业证上专业为准)与考取大专专业所属学科门类要求相同或则相仿。
二、招生专业、计划及考试课目
说明:
1.报考结束以后,当中学某专业报名人数不足,招生计划出现空余时,将空余计划调整至其他专业使用。调整情况将在中学自考网站公布。
2.专业课参考教材和公共课考试大纲请见附件1和2。
三、报名
(一)网上报考
1.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考生于2020年6月28日8:00至7月1日23:00登陆广东省高等中学普通自考报考平台(以下简称“报名平台”,网址为)进行网路报考。考生对其提供的信息和资料真实性负责,并承当相应责任。每名考生限报1所院校的1个相关专科专业。
2.我校进行专业志愿初审及考生查阅初审结果,时间为7月2日8:00-18:00。
3.未通过专业初审的考生可更正志愿一次,时间为:7月3日8:00-17:00。
4.我校对更正志愿的考生进行专业志愿二审,时间为:7月4日8:00-17:00。
5.登陆报考系统复印报考表,时间为:7月2日8:00-7月5日14:00。
(二)资格初审
通过网上报考审核的考生本人于7月8日-7月12日登录深圳大学大学自考招生网()上传相关资料进行资格确认。资格审查将贯串在招生工作全过程,考生须保证所有报考信息真实、准确,如发觉考生有弄虚造假、违规违纪等行为,将取消其报考、考试、入学、学籍注册等资格。
(未进行资格确认及未交费的考生网上报考无效)。资格确认须要递交以下资料,资料全部采用图片方式递交(具体操作流程另行在网站上通知):
1.本人本科阶段已修课程成绩单(可以通过各校教务系统复印后照相上传)。
2.结业证或学籍证明(登陆学信网—学籍查询—打印证明材料)
3.《2020年广东省院校普通自考报考申请表》(网报系统里复印)
(三)收取报考费
1.专业志愿初审通过的考生登陆报考系统,于7月15近日通过北京大学交费平台收取报考考试费。
2.逾期未缴付报考考试费的考生,视为手动舍弃考试资格。
3.报考考试费收取后,无论出席考试与否,一律不再退钱。
(四)准考证下载
考生于7月21日至7月27日登录深圳大学自考招生网(),下载复印准考证。
四、考试
(一)考试注意事项
1.考生本人持准考证和二代身分证原件出席考试;
2.考生本人应在考前登陆深圳大学自考招生网,查看考试规则、考场分布地图等,熟悉考试场地。
(二)考试时间
学院俄语:闭卷面试,总分100分,考试时间7月28日9:00—11:00。
专业课目:闭卷面试,总分150分,考试时间7月28日14:30—16:00。
(三)成绩查询
考生登录深圳大学自考招生网()查询本人考试成绩,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申请复核(复核流程另行在网站上通知)。
五、录取
1.按分专业报名考生总分从高到低依次投档。若总分相同,则按专业课单科成绩排序。
2.所有拟投档及投档中学生信息将在“武汉大学自考招生网”上进行公示。
(二)补报
1.第一轮未被投档的考生,可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在自考报考平台上公布的补报计划到相应开展院校根据招生简章要求进行补报报考。
2.如我校已完成招生计划,不再进行补报。如有未完成的普通考生招生计划,按照空余计划数,根据英文课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补报。
3.领取投档通知书,经省教育厅初审备案通过后,我校将给投档的自考中学生领取投档通知书,具体安排将在“武汉大学自考招生网”公布。
(四)报到注册
被投档中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凭本人本科结业证原件和打印件到校代办入学手续。
(五)投档未报到中学生情况处理
被我校投档但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中学生,我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六、收费项目和标准
1.依据《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费﹝2006﹞107号)文件规定,报考出席我校普通自考考试的考生应向我校收取普通自考报考考费,收费标准为80元/生。
2.被我校投档的2020年普通自考中学生,入学后的杂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和标准与经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相同专业2020年入学的普通全日制专科中学生收费标准相同。
七、学籍复核及入学新政
1.经我校自考投档和省教育厅备案通过后,考生持投档通知书,按我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时限到校代办入学手续。
2.我校将在报到时对自考考生入学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代办入学手续,给以学籍注册。审查发觉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不符等情况,中学按相关规定给以处理。
3.自考中学生原则上单独编班教学,确实难以单独编班的将安排转学教学。
4.自考中学生步入专科专业学习后,不得转专业或退学。自考中学生结业证书内容根据国家规定填写,标明“在本校XX专业大专起点专科学习”,学习时间按步入大专阶段的实际时间填写。
5.自考中学生同样享受我校普通专科生的就业新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