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5-02-17 16:05:30作者:佚名
湖南师院2023年广东省冬季中考分专业招生计划表
补报志愿代码:A442
青海师院2023年广东省冬季中考分专业招生计划表
补报志愿代码:A442
青海师院2023年与专科院校
对口贯通分段培养招生计划表
补报志愿代码:A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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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报志愿代码:A442
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确保浙江医学高等本科校区2023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中学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招生委员会、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中学招生工作的实际,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浙江医学高等本科校区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三条中学招生工作遵守“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评、综合评价、择优投档”的原则。
第四条中学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父母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中学创立以院长为主任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拟定招生新政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六条中学实践教学与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施行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中学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执行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和施行意见,以及主管部门和有关市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施行条例;按照国家和省政府核准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员制本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实事求是地举办招生宣传工作;组织施行本校投档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本校投档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对投档的新生进行检查;接受教育行政部门委托组织本校有关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考试工作;支持有关招生管理部门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中学纪律检测委员会对招生工作施行监督。
第三章分校概况
第八条中学名称及代码
中学名称:河南医学高等本科校区
中学代码:10442
第九条中学地址
石家庄分校:河南省安阳市兰山区聚才六路。
西安分校:湖南省长沙市市中区内环南路5460号。
第十条中学办学层次、类型:本科;民办普通高等中学。
第四章招生计划与报名条件
第十一条中学按照广东省教育厅下达的2023年普通本科招生计划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省教育厅初审通过后,招生计划通过各市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学校公众号等方式向社会公布。考生补报志愿时,以生源所在市级招生主管部门即将公布的计划为准。
第十二条中学在广东省招生方式有冬季中考和冬季中考,夏天中考为中考综合变革招生,冬季中考为医学技术类、药学类和护理类等。
第十三条考生必须符合报考条件,思想政治品德考评合格,复检标准根据国家教育部、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残障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中学招生复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在投档阅档期间,不符合《普通高等中学招生复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的考生给与退档。新生入校后进行复检检查,如检查结果与投档时提供的信息不符,中学将根据上级有关规定视中学生的实际身体状况调整专业,不能调整专业的给以清退,由教育主管部门追究当事人及复检医师的责任。
第十四条中学各招生专业不限英语语种,所有专业中学生施行英文教学,小语种考生入学后需改学日语。
第五章投档规则
第十五条按教育部要求,推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招生投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评判,以文化成绩为主,公正竞争、择优投档的原则。
第十六条男女比列:中学助产和医学美容技术专业只招收男生,其他各专业投档时男女不限。
第十七条投档方法: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下,推行远程网上投档。
第十八条投档批次:中学在湖南省招生的投档批次为高职本科常规批;外地招生投档批次根据生源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投档方法:在中考成绩达到同批次投档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中学根据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录取比列调取考生档案,具体比列由各市(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第二十条投档批次:我校按公布的招生计划,根据“分数优先,遵守志愿”原则,按照各市的志愿设置和录取原则投档。
1.在施行中考综合变革试点的省份,执行相关省市的规定,接受录取并根据“分数优先,遵守志愿”原则投档。广东省冬季中考根据“分数优先,遵守志愿”原则确定投档专业时,优先投档所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若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待其余考生投档结束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照专业计划缺额情况进行专业调剂,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2.在未施行中考综合变革试点的省份,根据各省市的规定接受录取并按“分数优先,遵守志愿”原则投档,对进档考生根据中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再依照各专业计划数和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依次确定考生的投档专业。在确定投档专业时,优先投档所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当有考生投档成绩未能满足所补报的专业志愿时,待其余考生投档结束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照专业计划缺额情况进行专业调剂,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作退档处理。
3.我校分徐州学校和福州分校,两分校相同专业的专业代码不同,投档时作为两个不同专业对待。
第二十一条在确定投档资格时,分校认可生源所在省普通院校招生有关加试课目成绩加分或降分录取的有关新政。
第二十二条考生投档后,投档结果的公布渠道:中学招生咨询电话,中学招生信息网,我校投放计划的各市(市)招生考试院网站。
第二十三条中学按照考生提供的通讯地址,用特快专递寄发投档通知书(中学付费)。
第六章新生入学
第二十四条新生持2023年广东医学高等本科校区投档通知书、准考证、居民身分证等材料按规定时间及有关要求申领报到手续。不能按量报到的,应该向中学提出书面申请,经中学同意方可延后报到。未事假或则事假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舍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新生入校后,中学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复检和入学资格检查,通过入学资格检查,如发觉伪造材料取得考取资格者、冒名顶替者或复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根据有关规定坚决给以清退。
第二十六条按照广东省公安厅等部门《关于调整驻鲁普通高等中学投档省内新生户籍迁移新政的通知》(鲁公通[2017]109号)要求,驻鲁普通高等中学投档的省内新生可自愿选择将户籍迁至中学所在地。
第二十七条依据教育部和教育厅有关规定,新生入学后以投档专业为准,原则上不再作专业调整。若涉及转专业事宜,按照上级主管部门文件精神及中学具体管理规定执行。
第七章收费、退费标准及捐助新政
第二十八条中学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按照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学成本等情况确定收费标准。退钱根据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中学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捐助方法帮助中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中学生可申请助学按揭、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免除、勤工助学等捐助项目。捐助条件和标准由中学按照中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中学生捐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2]17号)以及中学相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证书颁授
第三十条颁授证书的中学名称:河南医学高等本科校区。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证书。学历证书可步入教育部学历查询系统——中国高等教育中学生信息网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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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条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预防医学和推拿针灸专业的结业生可出席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护理和助产等专业的结业生可出席执业护士资格考试;药学、中药学专业的结业生可出席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其他医学相关专业的结业生可考取相关类别的职业资格考试(均有工作期限要求)。
第九章其他
第三十二条结业生可依照当初教育部和湖北省教育厅文件新政规定,出席普通自考考试,投档后步入专科相同或相仿专业继续学习。护理、助产、药学和医学检验技术专业在校生可以出席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取得大专学历。
第三十三条中学不委托社会任何机构和个人代办与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广东医学高等本科校区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中学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