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5-03-18 17:03:15作者:佚名
青海工程大学2023年自考招生简章
依照省教育厅《2023年广东省普通高等中学自考考试招生工作施行方案》(湘教发〔2022〕5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自考招生专业培养目标和要求,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专业及考试课目
青海工程大学代码为11342,2023年计划招收10个专业,专业相关信息及考试课目见表1所示(以教育厅初审结果为准)。
青海工程大学2023年自考招生专业及考试课目
青海工程大学2023年自考招生专业及考试课目
二、志愿补报及确认
(一)志愿补报。自考志愿补报时间定于3月20日8时至3月24日18时,所有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自考信息平台补报志愿。补报志愿的前3天考生可查看我校志愿补报情况,然后不可查看。考生按要求如实填写信息,并在退役学院生士兵免试、竞赛得奖免试、普通计划(含扶贫家庭结业生计划)中选择一类报名。其中,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免试生、竞赛得奖中学生、脱贫家庭结业生以及其他考生不能补报相应计划。考生根据《指导目录》相关规定,补报我校的1个对应专科专业。其中,申请大赛得奖免试的考生须补报得奖赛项相对应的专业,补报其他专业的需以普通考生身分出席中学组织的考试及投档,不享受免试新政。免试生分别根据免试相关办法的规定补报志愿。
(二)志愿确认。志愿补报结束后,考生就读院校(即生源院校)及时登陆自考信息平台,根据规定的招生对象和报名条件对考生报名资格及其补报的信息、照片等进行实时初审。志愿补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院校给以递交确认。
三、我校免试推荐投档范围(符合其中之一)
(一)退役学院生士兵。广东省普通院校全日制高职(本科)结业生应征参军并退役的学院生士兵、湖南省全日制高职(本科)在校生(含院校新生)应征参军退役后完成高职(本科)学业的结业生及在外地高职(本科)就读(或结业后)具有四川省户口且在广东省应征参军的退役学院生。知法守法,服役期间没有遭到军队的相关处分,退役后没有违背相关法律法规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举措。
(二)大赛得奖中学生。大赛得奖免试生范围包括高职(大专)就读期间(截至到2023年3月末)得奖的两类应届结业生:第一类是获得世界技能竞赛、中国技能竞赛一类赛和全省职业高校技能竞赛一、二、三等奖,全国职业高校技能大赛、湖南省第一届职业技能竞赛银奖的应届结业生;第二类是获得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比赛银奖、银奖的应届结业生。
注:免试生计划单列。
四、考试
(一)考试课目和方式。具体课目见表1。所有文化课考试均采用闭卷考试形式。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满分均为100分。
(二)考试时间。免试生心理素养测评和职业适应性笔试:2023年4月16日左右(荣记三等功及以上的考生可免试)。
普通考生文化课考试:2023年4月22日~4月23日。
免试生笔试和普通考生考试的具体时间将在中学官方网站发布。
(三)考试地点。山东工程大学主学校(长沙市福星大道88号)
(四)考试组织。在中学自考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自考办公室组织编排考场及命题、制卷、阅卷、登分、统分等组考工作。
五、录取规则
(一)免试生投档。免试生的投档工作在普通招录前完成。退役学院生士兵、竞赛得奖考生分别根据相关规定进行投档,投档总原则为:依照免试生的实际报名人数,分大赛得奖考生和退役学院生士兵两类进行投档。未被免试投档的考生,可出席我校组织的统一考试。
(二)普通考生投档。普通类考生的投档工作安排在6月初进行。根据广东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分专业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投档。为提升生源质量,我校各专业确定投档合格线,考生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的将不予投档。当某专业实际参考人数大于或等于计划数时,参照本校其他专业投档率的平均水平、本专业考生生源质量等实际情况,综合确定本专业普通考生的投档率。
(三)扶贫家庭结业生投档。适当提升扶贫家庭结业生的投档率,原则上不低于本专业常规投档率10个百分点的比列。
(四)公示。投档结束后,我校及时将拟投档数据(含考生成绩、拟投档名单、照片、免试生、脱贫家庭结业生信息等)报省教育考试院初审,初审通过后,我校在中学官网上对拟投档名单进行公示(不多于7日),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五)结业资格初审。6月末前对拟投档的应届结业考生资格进行初审确认,我校对通过核查的中学生领取投档通知书。达不到结业要求的中学生取消投档资格。
六、学籍学历管理
严格依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对自考中学生进行学籍管理,我校将与高职(本科)院校要强化工作衔接,共同做好自考中学生学籍学历管理工作。
(一)高职(本科)结业。各高职(本科)院校整理好自考中学生个人档案,及时移交我校,按有关规定给符合结业条件的中学生领取大专结业证书,并在学信网进行本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
(二)专科学籍学历管理。我校9月30近日完成对自考中学生报到入学及学籍注册工作。中学生入校后由我校对投档资格及入学资格进行检查,检查合格后注册专科学籍。
(三)在校学习及结业。自考中学生入学后步入普通专科五年级学习,在校学习三年,不得转专业和退学,不得采取非普通全日制学习方式就读。中学生修完大专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结业要求的,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颁授专科结业证书,其结业证书上标注“在本校XX专业本科起点专科学习”,学习时间按步入大专阶段学习和颁授结业证书实际时间填写。
七、收费标准
(一)依照福建省财政厅、湖南省发改委有关文件规定,2023年普通院校自考报考考试收费标准为130元/人,由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向我校收取,具体收取方法将在中学官方网站发布。
(二)中学严格依照《湖南省发展和变革委员会福建省财政厅长沙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建立大大专教育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1〕646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的标准缴纳杂费及其他费用。
八、入校检查
自考新生入学后需出席中学统一组织的复检和专业检查,凡检查不合格或经核对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九、监督机制
我校将严格依照教育部、省教育厅相关规定和本简章举办普通自考招生投档工作,强化过程管理,防止黑箱操作,主动做好各个阶段的信息公开工作。中学完善和健全监督机制,中学监察专员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监督电话-58688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