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5-03-19 10:04:17作者:佚名
诸位考生:
按照北京市职称工作办公室《关于2016年度管理咨询师等四种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考工作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专职[2016]8号)精神,现将考试报考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考及交费形式
2016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采取网路报考方法,请考生登陆全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考服务平台进行报考,网址:。
二、考试时间
2016年6月18日至6月19日。具体时间与考试课目是:
6月18日凌晨14:00至16:00:社会工作法规与新政
6月19日下午9:00至11:00: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中级)
6月19日早上14:00至16:00:社会工作实务(中级)
6月19日早上14:00至16:30:社会工作实务(高级)
三、报名时间
2016年3月21日9:00开始至3月30日16:00结束。
四、考试费用
按照北京市发改委津发改价费[2016]125号文件精神,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为:客观题每人每科56元,主观题每人每科60元。
五、准考证复印安排
下载复印准考证时间:2016年6月15日0:00开始至6月17日24:00结束。
六、考试成绩公布
1、根据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6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6]11号)精神,将于2016年8月19近日公布考试成绩,届时考生可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栏目查询。
2、考试成绩公布后,如考生对本人考试结果有疑惑,可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在考试成绩公布后30日内到市人才考核中心代办查询登记(逾期将不再受理考试成绩核查)。成绩核查范围: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人考中心函[2005]168号)文件规定,资格考试客观题成绩原则上不进行成绩核查,查分仅限于主观题课目。资格考试客观题课目除出席考试但分数为零分,或出席考试但成绩为缺考这两种情况的考生可以申请查分外,其余情况均不受理查分申请。成绩核查由专门工作人员将各项小分重新累加,检测有否漏记、错记,不进行重新阅卷。
七、考试合格证书发放
市人才考核中心在国家资格考试合格证书下发到我市后开始证书制做工作,因为国家下发考试合格证书的时间不确定,考生可在成绩公布后,注意登陆上海人事考试网查询发放日期及形式。
八、考生报名资格
按照市人事局、市民局势(津人专[2007]4号)文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条件为: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循国家法律、法规,严守职业道德,并符合助理社会工作师或社会工作师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出席相应级别的考试。
(1)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考条件:
(一)取得中学或则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二)取得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三)社会工作专业专科应届结业生;
(四)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五)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2)社会工作师考试报考条件:
(一)取得中学或则大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二)取得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三)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学院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
(四)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
(五)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六)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期限相应降低2年。
九、考试课目及获得执业资格的条件
(1)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课目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社会工作实务(中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课目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高级)》、《社会工作实务(高级)》和《社会工作法规与新政》。
(2)出席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的人员,应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课目的考试。社会工作师考试成绩推行三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出席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课目的考试。
(3)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合格,颁授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和民政部共同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该证书在全省范围有效。
十、报名初审及交费
(一)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根据“老考生”和“新考生”两类人员管理。依照规定,2014年或2015年在上海市出席过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的人员和2015年在上海市出席过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的人员视为“老考生”,考生不再须要资格初审,只需在相片初审后交费完成报考。其余视为“新考生”,考生需在报考和网上资格初初审后,进行交费完成报考。“老考生”和“新考生”均在2016年4月12日9:00至15日16:00进行交费。
(二)“新考生”网上资格初初审的代办:“新考生”首先在全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考服务平台进行报考并取得报考序号后,在2016年4月5日9:00至4月8日16:00登录上海市人事考试网上资格初审系统()输入姓名、报名序号和验证码点击“登陆”按钮进行登录,考生选择与报考时相同的报名级别,将结业证书电子文件上传,点击“提交初审”按钮等待初审。考生须在48小时之内登录上海市人事考试网上资格初审系统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考生须在2016年4月12日9:00至4月15日16:00登录全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考服务平台收取考务费,否则报考无效;初审未过的考生如需递交相关符合条件的证书请于2016年4月9日15:00之前将更改后的证书电子文件上传并随时上网查看初审结果,考生须要注意重新更改的信息最多只容许递交两次。
非常提示:2015年开始推行网上资格初审后,未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待成绩公布后全部课目达到暂定合格标准的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持上传的结业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和证明(从事社会工作期限证明和无违背职业道德证明)进行资格复审,未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放弃,取消该考生全部成绩。单科成绩达到暂定合格标准的考生不进行资格复审。
十一、报名非常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先进行注册,注册后才会进行报考操作;
2、注册信息中身分证号、姓名、手机及邮箱将引用到报考信息中,请勿必保证上述信息真实、完整、准确;
3、相同的身分证号和姓名只准许注册一次;
4、用户名和密码要妥善保管,如密码遗失(忘掉),可使用系统提供方法寻回密码。但密码寻回时会相当麻烦,须确切填写注册信息中的身分证号、姓名、手机及邮箱,缺一不可。用户和密码如被别人窃取责任自负。
十二、报考打算工作
考生使用全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考服务平台须提早做好以下事项:
1、将相片通过相关设备(如扫描仪)转为电子文件,并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首页上的“照片工具下载”栏目,下载“照片初审处理工具”,对相片进行处理,合格后保存在软驱、U盘或计算机硬碟等介质内,以备网上报考时上传。
考生在上传相片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使用近日一寸半免冠彩色护照照(背景为红、兰或黄色);
(2)上传相片文件应为.JPG或.JPEG格式,小于30K,象素>=300*215。
2、将结业证书通过相关设备(如扫描仪)转为电子文件,并通过上海市人事考试网上资格初审系统图片处理工具处理合格后保存在软驱、U盘或计算机硬碟等介质内,以备网上资格审核时上传。
3、具备上网条件并具备激光或喷墨复印机,以备下载复印申报表和准考证。
4、持有银联系统支持的交行卡,没有开通农行卡网上支付功能的人员可到相关建行代办,卡里有足够支付考试费的金额。
十三、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网上报考时,须仔细阅读网上报考流程、报考条件和考试课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12号部令),如实填写《考试报考表》。非常提示:不具备免试条件的考生请在考全科级别里选择应考课目;具备免试条件的考生请选对考试级别。
2、上传的相片必须是本人近日合照,假如不能清晰分辨考生外貌或相片与本人长相不符的,将不能出席考试。
3、如果网上支付费用完毕,但未返回缴费成功确认信息,请先查询缴费结果,同时查询交行卡余额。如未扣款,可重新进行网上支付;如已扣款,请于隔日再上网查询缴费结果,如还显示未交费请在当日内(早上9:00-11:30,晚上14:00-16:30)复印出网上建行电子单据到市人才考核中心查询,否则不能出席考试,后果自负。
4、考生如需出具报考费、考务费收据,请于2016年4月18日至4月22日(早上9:00—11:30、下午14:00—16:30)持下载复印的《考试报考表》和考生本人身分证到北京市人才考核中心发放,过期不再申领。
5、为确保您的建行卡及个人信息安全,非常提醒考生注意,尽量不要到网咖等公共场所进行网上报考和网上交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