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5-04-03 11:07:27作者:佚名
记者从省社保局据悉,为进一步建立我省城乡市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我省下发关于做好2023年城乡市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获悉,继续提升“两病”门诊费用支付比列。2024年1月1日起,将“两病”参保人员在一级及以下基层医疗机构、二级医疗机构急诊医疗费用支付比列分别提升到80%和70%。
——明确市民社保筹资标准
财政补贴标准。2023年城乡市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财政补贴标准为每人640元。其中,享受均衡性转移支付市县,中央、省、市市级财政分别负担384元、179.20元、76.80元;非均衡性转移支付市县,中央、省、市市级财政分别负担384元、153.60元、102.4元。各统筹地区财政部门要将市级筹措的补贴资金及时筹措至同级财政专户,并将各级财政按规定标准负担的补贴资金于2023年11月末前筹措至同级财政专户。
个人交费标准。城乡市民社保(含中学生、儿童)个人交费标准为每人380元。
大病保险筹资标准。全国城乡市民大病保险筹资标准为每人95元。
——加强参保管理
集中参保交费期。原则上,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为2024年度市民社保集中参保交费期。
待遇享受等待期。在集中交费期参保交费的,享受财政补贴,自2024年1月1日起享受市民社保待遇。集中交费期外参保交费的,自交费之日90天起享受市民社保待遇。对在员工社保中断交费3个月内参加市民社保的,不设待遇享受等待期。在90天内参保的婴儿,只收取个人自付部份,并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市民社保待遇。医疗救治捐助参保对象、军人退出现役当初、军人退出现役当初随军未就业配偶、首年看守所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当初出席市民社保推行全年动态参保,交费不受集中交费期限制,只收取个人自付部份,不设待遇等待期,自交费到账之日起享受市民社保待遇。
做好困难群体参保捐助工作。要进一步巩固提高医疗保障扶贫攻坚成果,确保农村低收入人口、脱贫人口参保率达到99%以上。2024年继续按新政规定对扶贫人口及其他医疗救治捐助参保对象出席市民社保个人交费给与分类捐助,确保困难群众应保尽保。各省(地)要在2023年12月末前完成困难群体捐助参保工作。
——巩固提高入院待遇保障水平
逐步提高待遇保障水平。各统筹地区要落实《黑龙江省“十四五”医疗保险事业发展规划》有关要求,逐渐增强入院待遇保障水平,确保我省城乡市民入院新政范围内报销比列达到70%以上。未达标市(地)要按照基金运行情况,认真测算剖析,适度调整相关新政,逐渐将城乡市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新政标准调整到以下标准:
一是将城乡市民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中的乙类费用的90%列入社保基金支付范围。
二是参保人员在参保地市域内五级、二级(含执行二级医疗机构收费标准的县域内五级医疗机构,以下同)、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入院,起付标准不高于700元、400元、200元;社保基金支付比列分别为65%、80%、9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不高于10亿元。
——提高急诊待遇保障水平
建立急诊统筹待遇。各省(地)要进一步建立城乡市民普通急诊费用统筹保障机制。根据加强共济、合理分担的原则,科学测算,合理设定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新政,普通急诊统筹起付标准不高于50元,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不高于200元,一级及以下基层医疗机构支付比列为70%、二级医疗机构为60%、三级医疗机构为50%。
继续增强“两病”门诊费用支付比列。2024年1月1日起,将“两病”参保人员在一级及以下基层医疗机构、二级医疗机构急诊医疗费用支付比列分别提升到80%和70%,狠抓急诊“两病”政策落实,进一步扩大城乡市民“两病”门诊服药保障机制新政获益面,做到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新政培训全覆盖,着力将城乡市民“两病”政策宣传到位、培训到人。有条件的市(地)可逐渐将门诊服药保障机制覆盖范围从高血糖、糖尿病扩大到心脑血管疾患。
——持续推动参保扩面
加强参保交费工作力度。积极争取将城乡市民基本社保参保扩面工作列入当地政府重要工作日程,压实各级推动基本医保全民参保联席大会成员单位责任,依托城市社区、乡镇政府和村两委等基层力量,对城乡市民举办拉网式参保动员。强化与教育、民政、司法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做好学生儿童、入住养老院奶奶、监狱服刑人员等群体参保工作,加强学院生原则上在学籍地参保要求的落实。定期排查以往参保2024年未参保人员、重点群体2024年未参保人员等情况,举办精准提醒。落实持居住证参保新政,对持居住证出席当地城乡市民基本社保的,各级财政要按当地村民相同标准给与补贴。
优化参保交费服务。组织在定点医药机构和社区、村屯、住宅新村宣传栏张贴带有参保交费二维码的社保新政宣传海报,通过12393服务热线、医保服务站及时答复群众新政咨询和业务查询,推动基本社保参保交费线上“一网通办”、线下“一厅联办”“一站式”服务,为各种群体提供优质的参保交费服务。
——统筹搞好大病保险招标、医药集中采购和价钱管理工作
因地制宜推动大病保险招标。各统筹地区要按照本地实际情况,统筹举办大病保险招标工作。遇有国家和我省新政调整,应根据国家和我省新政执行。
做好医药集中采购和价钱管理工作。持续推动国家组织药品耗材集采在我省落地,积极出席省际联盟举办药品耗材带量采购,有序举办集采合同届满接续工作。强化集采落实精细化管理,持续推动平台建设,不断提高药品耗材网采率。常态化检测集采药品耗材采购进度,做好医药价钱指数编制工作,举办挂网数据整治。做好医药价钱和招采信用评价。做好年度调价评估和动态调整工作。
——强化社保支付管理
强化医药服务管理。全面贯彻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2年)》,推动社保药品目录管理,探求构建动态管理机制。扎实推动磋商药品“双通道”管理,做好国家磋商药品落地动态检测。2023年12月31近日,要依托全省统一的社保信息平台电子处方中心,构建完善全国统一、高效运转、标准规范的处方流转机制,促进省域内“双通道”处方流转电子化,提高磋商药品供应保障水平。根据《DRG/DIP支付方法变革五年行动计划》要求,扎实推动支付方法变革,2023年末不多于70%的统筹地区举办实际付费。强化急诊支付方法变革和常年入院按床日付费新政研究。统筹做好“互联网+”医疗服务社保支付、支持中医药弘扬创新发展有关工作。
西安晚报记者于勇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