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5-04-14 15:01:57作者:佚名
成都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点网报公告已公布,报考点:3112。如报考过程碰到问题,可预约【2023考研报考答疑解惑】。华图考研为你整理如下重要内容:
2023年全省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武汉学院报考点(3112)报考公告
一、接受报考考生范围
成都学院报考点(代码3112)只接受报名北京学院和广东省各招生单位且符合以下要求之一的考生选择报名:
1.广州市院校就读的应届专科结业生;
2.具有北京市户口的考生,需提供本人本市户籍簿或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有效户口证明;
3.非沪户口往届北京考生,须提供本人2022年连续6个月的广州公积金交费成功记录(2022届结业生需提供本人2022年网上确认前连续3个月的广州公积金记录);
4.考取北京学院美术学(专业代码130400)(02—06研究方向)、设计学(专业代码130500)(01研究方向、03—08研究方向)、音乐与街舞学(专业代码130200)、美术(专业代码135107)和艺术设计(专业代码135108)的考生以及所有按同等学力身分报名的考生,必须选择北京学院报考点(代码3112)报考,这种考生无需提供北京公积金记录等材料。
非常提醒:除上述情况的考生外,其他省(市)考生报名北京学院及广东省各招生单位的应选择学习、工作或户籍所在地市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代办网上报考和网上确认手续。因不符合本报考点报名条件而不能进行网上确认或出席初试考试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当。
二、网上报考
1.报考时间
网上报考及交费时间(不含推免生)为2022年10月5日至25日,每晚9:00—22:00。网上预报考及交费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27日,每晚9:00—22:00。
2.报考网址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网段网址:http://,教育网址:)浏览报名须知,并按教育部、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以及北京学院的网上公告要求报考。
报考时必须在相应的栏目内正确填写报名院系、专业和研究方向、选考课目及其对应的代码。凡未按要求报考,误填、错填网报信息或补报虚假信息而导致不能考试或投档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当。报考期间,考生可自行更改或重新补报网报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考信息。逾期不再填报,也不得更改报考信息。
考生须于网上报考截至日期前在研招网进行网上支付报名费,报考点不接受现场缴费。未按要求进行网上支付报名费的,考取点将不予网上确认,后果及损失由考生本人承当。
3.相关要求
(1)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陆“全国推荐优秀应届专科结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补报志愿并出席复试。截止规定日期尚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考出席当初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投档资格。
(2)报名“退役学院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院校中学生应征参军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名条件者[“高校中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本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结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院校招收的普通本本科(高职)应(往)届结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考时应选择补报退役学院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补报本人入学、入伍和退役等相关信息。
(3)以同等学力身分报名的考生需满足2023年北京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所规定的报名条件方可报名。
(4)在读研究生需提供培养单位开具的同意报名证明方可报名。
三、网上确认
1.符合北京学院报考点(代码3112)报考考试要求的考生均须对本人报考信息进行网上确认。网上确认平台为研招网,网上确认时间为2022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12:00(首次材料上传开始至截至时间,逾期不能上传),初审不通过须要补充材料的截至时间为11月5日16:00。
2.网上确认详尽事项请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后续通知,逾期不再办理。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应该认真了解并严格依照报名条件及相关新政要求选择补报志愿。因不符合报名条件及相关新政要求,导致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投档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当。
2.考生应该按我校要求确切如实填写个人网上报考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导致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投档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当。
3.在本市出席2023年全省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的考生应该按规定收取报名费,报名费按照广州市物价局沪价费〔2003〕69号文件规定128元/人执行。
4.考生网上报考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天津市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和广州学院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和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5.我校及相关招生院系以研招信息平台、网站、电话、电子电邮、短信等形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漏等诱因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当。
6.以上信息若有调整将及时在成都学院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请予关注。咨询电话、66134020。
成都学院研究生院
2022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