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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18
更新时间:2023-08-28 20:10:55作者:佚名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长沙软件职业技术学院的单独招生投档工作,保证公正、公正、公开地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中学生,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有关规定,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职高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22〕54号),结合本校单独招生实际情况,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校区地址:老学校坐落四川省资阳市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开源路(原奔驰大道);新学校坐落四川省资阳市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资江路15号。
第三条中学办学层次及类型:专科层次职业教育(以专科层次职业教育为主体、高职本科为补充)
第四条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投档并取得我校准式学籍的中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授相应学历证书,并报山东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授学历证书中学名称:山东软件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中学全日制本科结业证书。
第五条广东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遵守“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评、综合2评价、择优投档”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广东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由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领导中学单独招生工作,研究决定单独招生工作重要事项。中学招生就业处是组织施行单独招生工作的专门机构,负责单独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中学纪委(纪检监察室)负责监督单独招生新政的贯彻落实以及单独招生投档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中学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教务处负责单独招生工作高考试命题、组考、阅卷、成绩估算等考试工作。
第三章专升本专业及招生计划
第八条中学按照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入学机会公正、保持数目基本稳定的原则,确定我校19个专业均进行单独招生。
第九条依据我校专升本实际参考人数,为保持应届普通中学结业考生(使用普通中学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中学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含普通中学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不全的应届普通中学考生,下同)两类考生的投档比列总体基本均衡,遵守国家新政导向,统筹安排两个类别考生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各类别、各专业计划公布后,一律不得调整和追加,专升本未完成计划转为普高计划使用。
第十条根据广东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经中学研究决定,我校2023年高职专升本总计划为1710人,并在单独招生计划上单列退役军人考生的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我校具体专升本专业、计划如下表,退役军人考生招生计划10人,专业由考生在下列专业中任选。序号所属大学专业名称招生计划数1软件与信息工程大学工业机器人技术70,2电子信息工程技术75,3计算机网路技术70,4软件技术(Java应用软件开发方向)448,5软件技术(安卓应用软件开发方向)6软件技术(Web后端开发方向)7软件技术(智能软件开发方向)8软件技术(软件测试方向)9大数据技术60,10经济管理大学大数据与会计100,11现代货运管理50,12电子商务60,13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80,14现代设计大学动画制做技术(游戏美工方向)110,15动画制做技术(三维动漫方向)16广告艺术设计50,17室外艺术设计50,18数字媒体艺术设计80,19建筑工程大学工程检测技术304,20建筑室外设计82,21建设工程管理100,22建设工程管理(建筑数字化(BIM)软件二次开发方向)23工程造价62,24中兴通信大学联通互联应用技术72,25现代通讯技术(5G智能网方向)61退役军人单列计划﹙专业自选﹚按相应专业确定﹙10﹚已纳入专业计划中合计1710★收费标准按省、市物价部门核定为准。
第四章报考形式
第十二条按照全国统一安排,专升本报考时间为2月21日-2月28日,符合山东省2023年普通中考(含对口招生考试)报考条件并已出席中考报考的人员均可报考我校单独招生。
第十三条考生高职专升本报考可选择考试时间不冲突的1-2所高校报名。我校推行志愿优先原则,考生先出席第一志愿高校的考试和投档,第一志愿未投档的考生可出席本人第二志愿高职高校组织的考试和投档。非常提醒考生注意,欢迎考生第一志愿考取我校。
第十四条补报我校志愿的考生准许在专升本专业中任选1-2个专业进行补报,并表明是否同意专业调剂(所有专业内调剂)。在报考系统中多填专业视为无效。
第十五条报考形式。高职专升本推行网上报名,按省教5育考试院公布的具体报名办法执行。
第十六条退役军人报名我校,须按要求递交退出现役证或退伍证原件和打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在2023年2月21日17:00前交至长沙软件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111招生办公室,中学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在2月26完成所有初审,初审通过的退役军人考生,可享受免文化测试新政。
第十七条在世界技能组织承办的“世界技能竞赛”中得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符合中考报考条件的中职在校生,应届结业当初可保送至我校就读;在校学习期间获“全国职业高校技能竞赛”“中国职业技能竞赛”一、二、三等奖及“湖南省第一届职业技能竞赛”“湖南省职业高校技能竞赛”一等奖的中职应届结业生,可免试推荐到我校就读,投档到中学生得奖赛项对应的专业。在校学习期间获“湖南省职业技能竞赛”“湖南省职业高校技能竞赛”二、三等奖的中职应届结业生,考取得奖赛项对口专业可免于职业技能测试。符合本章程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条件的考生报名我校后,需携带相关证书原件和打印件在2023年2月28日17:00前交至长沙软件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111招生办公室,中学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在3月3近日完成所有初审,初审通过的考生,可享受免试投档新政。
第十八条未依照本章程第十六条的要求提供资料的考生,不能享受免文化成绩测试新政。未依照本章程第十七条6中的要求提供资料的考生,不能享受免试投档的新政。提供虚假资料的,我校将及时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九条报考费收取及准考证复印:第一志愿考取我校的考生报考费缴交时间为2023年3月3日-5日,通过湖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官方交费平台收取报考费80元。准考证复印时间为2023年3月9日-10日。假如第一志愿考取我校考生考试投档结束后还有剩余计划,将安排第二志愿报名我校且未被第一志愿投档考生进行考试。如报名我校第一志愿考生考试投档结束后无剩余计划,则不再安排第二志愿报名我校的考生考试。第二志愿报名我校的考生,报考费缴交时间为2023年3月31-4月2日,报考费80元。准考证复印时间为2023年4月6日-7日。报考费交费流程准考证复印办法详见中学招生网,网址:。【无法通过自助形式完成交费或准考证复印的考生,可于即将开考前三天前携带本人身分证到校区财务处交费、教务处复印准考证】
第五章考试与考评
第二十条我校将本着公正、公正、择优投档的原则,根据国家教育考试相关规定,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组织单独招生考试的命题、组考与评卷工作。第一志愿考取我校考生考试时间为2023年3月11日至712日;如安排第二志愿报名我校考生考试,考试时间为2023年4月8日至9日;如因疫情等诱因确需调整考试时间将另行通知。
第二十一条出席我校单独招生的考生分为普通应届中学结业考生、中职考生和往届初中结业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含应届普通中学考生中普通中学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不全的),考试大纲将公布在我校招生网。
第二十二条所有考生都须出席我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应届普通中学考生有学考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的考生不出席文化素养测试,直接使用学考成绩为文化素养测试成绩。应届普通中学考生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不全的、往届普通中学考生、同等学力考生和中职类考生均须出席我校组织的文化素养测试。
第二十三条考试内容及计分办法:专升本考试由文化素养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非笔试、面试)两部份组成。文化素养测试满分为100分,职业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总分200分。考生总成绩由文化素养测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50%+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50%组成。1.文化素养测试:对于应届普通中学结业生以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折算成文化素养测试成绩。对于中职类考生、往届普通中学考生和同等学力考生,由我校根据《中等职业中学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及中学教育阶段英语、数学、英语等基础课目知识等有关内容单独组织闭卷考试。2.职业技能测试:我校将按普通中学考生和中职考生类8别进行测试,分为非笔试、面试两部份。非笔试部份对普通中学考生和同等学力考生,重点对中学生的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及有关基础知识内容等进行考察;对中职类考生2023 湖南软件职业技术大学录取分数线,根据对口升学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及相关专业的特色,对考生职业技能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形式为机试。笔试部份对普通中学考生和同等学力考生主要考察考生基本情况、应变能力、心理健康等综合素养情况,对中职类考生按考生所填第一专业分二级大学专业组(类)测试,主要考察考生所学专业基本情况、基础知识、应变能力、心理健康等综合素养情况。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由非笔试成绩和笔试成绩组成,其中非笔试(折算成百分制)×80%+笔试(折算成百分制)×20%。在校学习期间获“湖南省职业技能竞赛”“湖南省职业高校技能竞赛”二、三等奖的中职应届结业生,考取得奖赛项对口专业可免于职业技能测试。其中获得二等奖的中学生可按技能测试成绩满分记入综合成绩;获得三等奖的中学生可按技能测试成绩满分的80%记入综合成绩,也可选择出席中学组织的技能测试取得测试成绩,取两项成绩的较高分数记入综合成绩。
第二十四条命题:由教务处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和各二级大学进行统一命题,各二级大学协助完成此项工作。
第二十五条保密举措:中学纪检监察全程监督,制卷时由纪检监察室全程负责监督并严格保密,保密人员对试题保密绝对负责,在严格的监督之下完成制卷工作。试题制好后,分考场放入试题袋密封,试题存入保密室,根据国家统一考试要求进行保管。
第二十六条组考:由教务处负责按国家考试要求制订具体的组考方案,依据报名人数合理安排考场并组织有序考试,相关部门和二级大学配合施行。
第二十七条评卷:由教务处组织相关专业班主任参照福建省普通中考评卷工作有关要求进行。施行责任制,制订科学合理的衡量标准,确切、及时做好统分工作2023 湖南软件职业技术大学录取分数线,确保考试衡量工作公平、透明。
第六章投档规则
第二十八条按照国家高职扩招及退役军人工作有关精神,退役军人考生可免于文化素养测试,按普通中学考生类别出席职业技能测试,按类别根据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投档。退役军人计划只投档补报我校第一志愿的中学生,第一志愿中学生录完后,录不满的计划转为普通类的计划。
第二十九条依据教育部新政规定,在世界技能组织承办的“世界技能竞赛”中得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符合中考报考条件的中职在校生;在校学习期间获“全国职业高校技能竞赛”“中国职业技能竞赛”一、二、三等奖及“湖南市级职业技能竞赛”一等奖的中职应届结业生,可免试投档到得奖赛项对应的专业就读。(考生如需跨专业,不能享受免试新政)
第三十条我校按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投档,考生先出席第一志愿高校的考试和投档。假如第一志愿考取我校考生考试投档结束后,若仍有部份专业有剩余招生计划,将向社会公布有缺额的专业及计划数,并针对第二志愿补报了我校10有缺额的专业﹙或补报了服从专业调剂﹚且未被第一志愿高校投档的考生组织考试和投档。第二志愿各类别分专业招生计划的确定原则、考试要求及投档规则等与第一志愿的相关规定一致。
第三十一条按应届普通中学结业考生、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中学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含普通中学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不全的应届普通中学考生)两个类别实际出席考试人数的投档比列总体基本均衡,分别划定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
第三十二条按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优先原则,按照各专业投档计划数分考生类别按考生第一志愿专业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当考生补报的第一专业计划数已满,则按照考生报名的第二专业进行投档,若第二专业也难以满足,经与考生有效沟通后,服从调剂的考生,则按照考生成绩的高低和空余专业计划进行调剂投档,原则上在相同或相仿专业大类中进行调剂,如相同或相仿专业大类不能满足的,则跨专业大类中调剂。
第三十三条总成绩相同时,应届普通中学考生按中学学业水平考试英语、数学、英语成绩次序依次排列,中职考生、往届普通中学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按文化素养测试、职业技能测试的成绩依次排列。
第三十四条经与考生有效沟通后,初步确定各类别的拟投档考生名单,在此过程中,对舍弃投档资格或空缺的计划,按从高分向低分原则,从同一类别考生中依次序替补投档考生。
第三十五条我校将通过招生网()发布单独招生拟投档名单,拟投档考生需在我校规定时间内补办相关确认就读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办确认就读手续的考生视为手动舍弃投档资格。
第三十六条已被我校准式投档的考生,不能出席本年度统一中考和普通院校对口招生考试与投档,未被投档的考生可以继续出席当初统一中考和普通院校对口招生考试和投档。
第七章监督管理
第三十七条投档结束后,我校第一时间将拟投档考生的情况在中学招生网公示。
第三十八条我校专升本考试期间,中学纪检监察室对专升本考试、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确保规范有序、公平公平。
第三十九凡在单独招生中违法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法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和《普通高等中学招生违法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36号)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对在专升本考试中违法的考生及有关工作人员从严取缔。欢迎考生、家长及社会对我校高职专升本工作进行监督,我校的投诉举报电话为0731-。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条专升本投档的中学生不得退学。
第四十一条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中学生必须按中学规定的交费方法、时间收取学餐费,中学推行按年杂费标准预付。
第四十二条投档考生的复检标准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障人联合会施行的《普通高等中学招生复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三条投档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评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测均采用考生报名普通院校招生考试或对口招生考试时所采集的信息,中学生对提供的信息真实性负责。
第四十四条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中学按国家招生工作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复查。对检查中发觉的问题,中学将集中研究处理,凡属弄虚造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于弄虚造假情节严重或涉嫌冒名顶替上学院的,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四十五条本章程通过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和湖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类媒体摘录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中学公布的完整单独招生方案为准。
第四十六条本章程解释权属于长沙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十七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如与中学原新政相冲突的按现有执行;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新政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国标招生代码:13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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