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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18
更新时间:2024-11-22 20:06:02作者:佚名
第一章总则
为了保证湖南商务职业大学2023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中学和考生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山东省有关考试招生规定,规范湖南商务职业大学招生工作,结合中学具体情况,制订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湖南商务职业大学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中学招生工作遵守“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评、综合评价、择优投档”的原则。
第三条中学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父母以及社会各界监督。
第二章中学概况
第四条中学全称:湖南商务职业大学校区代码:14078
第五条校区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区东光路15号
第六条办学性质及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职)高校
第七条办学层次:本科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八条中学创立以党委主任为主任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订招生新政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
第九条中学招生工作处是组织和施行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中学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中学纪检部门对招生工作施行监督。
第四章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条广东商务职业大学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广东省教育厅公布为准,通过各市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方式向考生公布。
第五章投档规则
第十一条在中考成绩达到同批次投档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中学根据各市(区)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录取比列调取考生档案,具体比列由各市(区)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第十二条英语语种要求:各专业不限语种,但中学公共英语只开办英文。
第十三条男女比列:报名各专业不限男女比列。
第十四条对考生复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教育部统一印发的《普通高等中学招生复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
第十五条投档批次:以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投档批次为准。
第十六条投档原则
一、普通类
(一)中学按照招生计划,根据各市、区的志愿设置及录取投档原则进行投档。对推行平行志愿的省、区,执行相关省、区的录取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守志愿”原则接受录取,第一次补报志愿的录取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志愿考生。对未施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根据“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投档,先投档第一志愿考取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录取考生不足时,再投档后续志愿考生。宁夏自治区推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投档”的投档规则。
(二)对录取考生的专业安排
在施行中考综合变革试点的省份:推行以“专业(专业类)+中学”为单位的平行志愿模式,1个“专业(专业类)+中学”为1个志愿,投档考生报名的专业志愿,若未完成招生计划,则按所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要求出席征集志愿投档。
在未施行中考综合变革试点的省份:根据“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确定专业。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满足某专业计划,按专业计划数依次投档,不再投档其他专业志愿的考生;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不满足某专业计划,则投档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依这种推。在第一、二志愿等顺序志愿均不能满足招生计划时,从服从调剂志愿的考生中进行调剂,对没有被所有报名专业投档且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不予投档。
二、美术类
根据《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中学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施行方案》及省相关招生新政执行。将报名我校且达到录取分数要求的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专业及招生计划依次投档。
三、春季中考类
夏季中考投档办法根据广东省冬季中考有关文件执行。
四、志愿间不采用分数级差,无相关课目的成绩要求。
五、在确定投档资格时,考生的各类加分、降分情况均记入总分,无单科成绩要求。
六、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中学招生信息网,投档通知书等。
第六章收费、退费标准及捐助新政
第十七条中学根据省发展变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钱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中学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中学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捐助方法帮助中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中学生可申请助学按揭、“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免除、勤工助学等捐助项目。捐助条件和标准由中学按照中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中学生捐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2〕17号)以及中学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资格检查与证书颁授
第十九条新生入校后,中学采取入学测试、面试、核查电子档案、体检等方式对新生资格进行检查,对违背招生工作有关规定步入中学的新生进行处理。检查不合格的新生,由中学区别情况给以处理。情节严重的,报请有关部门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二十条颁授学历证书的中学名称及证书种类:湖南商务职业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证书。
第八章其他
第二十一条中学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代办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湖南商务职业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中学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力。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新政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新政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由湖南商务职业大学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