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学习看书的顺序与进度?
2021-06-13
更新时间:2022-08-26 14:03:59作者:佚名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调整全国最低薪资标准的通知
各县、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布署和市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努力实现市民收入下降和经济增速基本同步,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变革发展成果薪级工资对照表,更好保障劳动者个人及其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按照国家《最低薪资规定》有关要求和人社部批复意见,省人民政府决定从2021年9月1日起调整全国最低薪资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省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月最低薪资标准按区域界定为四档,依次为2010元、1800元、1650元、1520元(各档标准及适用区域附后)。
二、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的小时最低薪资标准依次为19.5元、18元、16.5元、15元(各档标准及适用区域附后)。
三、本标准适用于我省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和与其完善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完善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根据本标准执行。
四、用人单位应按照其经济效益和人力资源市场薪资指导价格,与工会组织和劳动者积极举办薪资集体协商,合理确定本单位的薪资水平和薪资标准薪级工资对照表,协商确定的薪水标准不得高于当地最低薪资标准。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在依法签署的劳动协议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其薪资收入不得高于当地最低薪资标准。
五、月最低薪资标准不包含以下项目:
(一)延长工作时间薪资;
(二)大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和条件下的津贴;
(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六、各级人社部门要依法强化对最低薪资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测。对用人单位违背最低薪资规定的行为,要及时进行纠正并依法给以处理。
本通知由省人社厅负责解释。
2021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