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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18
更新时间:2023-05-11 10:05:40作者:佚名
2022年北京理工学院中环信息大学招生章程早已公布,主要包含分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尽内容,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
北京理工学院中环信息大学2022年普通专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大学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着力维护大学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天津市有关规定,结合大学招生工作实际,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大学有关招生新政、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大学举办招生咨询和投档工作的主要根据。
第三条大学概况
一、学院名称:北京理工学院中环信息大学
二、办学类型:独立大学
三、办学层次:专科
四、学院代码:13897
五、学院地址:
上海理工学院中环信息大学:北京市红桥区杨柳青柳口路99号
上海理工学院中环信息大学海河园院区:北京海河教育园区文慧南路
六、学院简介:
上海理工学院中环信息大学是2005年经教育部批准筹建,由北京理工学院和上海中环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联合开办的全日制普通专科高等高校,位于于广州市宁河区杨柳青古城。大学紧密依托上海理工学院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和中环企业的雄厚实力,瞄准国家高等教育变革发展的方向与京津冀协同发展,以培养高素养应用型人才为己任,努力建设具有产教协同育人特色的应用型院校。2020年,大学被批准为北京市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院校。
大学设置了手动化工程、机械工程、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工程、经济与管理5个系。开办手动化、电气工程及其手动化、电气工程与智能控制、智能电网信息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手动化、机械电子工程、机器人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物联网工程、人工智能、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数字媒体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工程管理、物流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22个专科专业(含方向),产生了以工为主,工、管、理多学科协调发展态势。目前,大学在校中学生8300余人。
机械工程系所属专业在北京理工学院中环信息大学海河园院区就读,其他专业在北京理工学院中环信息大学就读。如就读地址发生调整,大学将另行公布,以投档通知书为准。
第二章招生机构
第四条大学创立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大学招生工作,拟定招生新政、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是大学组织和施行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大学招生工作施行全程监督,筹建招生监督举报电话,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六条大学按照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天津中环信息学院,拟定2022年面向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规模以有关市级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预留计划数不超过大学专科招生计划的1%。预留计划使用需经大学招生委员会审批,用于生源好、志愿足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招生投档过程中,大学按照实际情况提出对部份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调整意见,报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第七条杂费标准:手动化、电气工程及其手动化、电气工程与智能控制、智能电网信息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手动化、机械电子工程、机器人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物联网工程、人工智能、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数字媒体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收费18000元/年·生,工程管理、物流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收费15000元/年·生。如政府对当年度杂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住宿由大学统一安排,收费标准为六人间1000元/年·生、四人间1200元/年·生。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各市、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表或大学下发的2022年新生报到须知。
第四章投档规则
第八条大学招生投档工作遵守公正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市、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订的投档新政、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补报的志愿和中考文化课成绩为主要投档根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考评,择优投档。
第九条对推行“顺序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高校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补报的高校志愿次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考取大学的考生,只有当各市、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的第一志愿考取大学的人数多于招生计划时,才投档第二志愿考取大学的考生,依此类推。
对推行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执行考生所在地招生委员会的投档规定。
第十条专业投档以录取分数优先为原则,正式调档范围的考生档案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根据考生补报的专业志愿次序投档。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投档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投档分数,依这种推,直到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同等条件下依次根据英语、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高者优先投档。
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投档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
第十一条施行中考综合变革试点的各市(市)招生投档工作根据其公布的变革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第十二条施行中考综合变革试点的各市(市)考生须满足大学选考课目要求。录取成绩相同时,按各市(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专业投档。
第十三条依据宁夏自治区规定,在内蒙自治区招生推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投档”的投档规则。
第十四条对于新政加分考生的投档,根据教育部规定的原则执行。
第十五条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障人联合会施行的《普通高等大学招生复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检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六条大学所设公共英语课程均为英文,请其他语种考生谨慎补报。
第十七条大学在接到各市、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核打算案的投档考生名单后寄发投档通知书,投档通知书以特快专递的形式寄送。
第五章后续管理
第十八条按国家招生规定投档的新生,持投档通知书和身分证,按大学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时限到校代办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该向大学事假。未事假或则事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舍弃入学资格。应征参军新生,应在规定时间内补办保留入学资格手续。大学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代办入学手续,给以注册学籍;检查中发觉中学生存在弄虚造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检查不合格,取消学籍。
第十九条新生入学后,大学根据《天津理工学院中环信息大学中学生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专业培养方案对中学生进行培养;转专业根据《天津理工学院中环信息大学中学生管理规定》中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大学完善奖学金制度,包括国家、政府、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院级各级奖学金。
第二十一条中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结业标准的颁授北京理工学院中环信息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中学结业证书;对符合《天津理工学院中环信息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规定》要求的结业生,授予上海理工学院中环信息大学学士学位,颁授学位证书。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仅适用于2022年北京理工学院中环信息大学普通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由北京理工学院中环信息大学拟定,报上级主管部门初审。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凡先前大学有关专科招生工作的新政、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第二十五条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大学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补报志愿的参考天津中环信息学院,不属于中学投档承诺。
第二十六条大学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招生活动。对考生及其父母因出席中介机构或个人的招生活动而导致的损失,大学概不负责。
第二十七条大学是独立大学,仍未举办免除杂费工作,符合条件的中学生可向户口所在地的中学生捐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按揭。经济困难考生请谨慎补报。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由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招生咨询及投档结果查询方法
网址:
E-mail:
咨询电话:、
传真:
通信地址:上海市宁河区杨柳青柳口路99号
邮政编码:
监督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