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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18
更新时间:2023-03-11 17:06:30作者:佚名
2021年复旦学院招生章程早已公布,招生章程是补报志愿时十分重要的参考文件,主要包含分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重要信息,以下是详尽内容,供你们参考。
复旦学院2021年专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复旦学院专科招生投档工作,着力维护中学和考生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复旦学院专科招生工作实际,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中学名称:复旦学院。地址:上海市西城区北大园。上级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办学性质:国家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中学。对取得我校学籍、学习届满成绩合格的专科结业生,颁授普通高等教育结业证书,结业证书中学名称为复旦学院;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授相应学位证书。
第三条复旦学院招生工作坚持公正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评、综合评价、择优投档。
第四条复旦学院招生工作接受中学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复旦学院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拟定专科招生章程以及相关规定并组织施行,决定具体招生计划,讨论决定职责范围内的其他招生工作重要事项。
第六条复旦学院大专生招生委员会负责审议招生新政、制度和程序,构建监督和协调机制,维护招生的公正公平。
第七条北大学院招生办公室作为中学组织施行专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中学专科招生日常工作。
第三章计划与投档
第八条北大学院按照本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2023清华大学本科招生网,统筹考虑各市(直辖市、自治区)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及重点支持新政、历年计划安排等诱因,确定分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计划,报教育部核准后由各市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将招生计划总量的1%作为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联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九条北大学院投档工作根据教育部规定坚持“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在教育部领导下,由各市(直辖市、自治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施行。
第十条北大学院根据理工类、文史类、艺术类分类投档考生,中考变革省份执行其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北大学院按照本校在各市(直辖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名情况,确定调档比列和调档分数线。依据教育部规定,依照次序志愿录取的批次,调档比列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依照平行志愿录取的批次,调档比列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复旦学院在内蒙自治区执行“分数清”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在思想政治品德考评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高考录取成绩达到本省(直辖市、自治区)专科一批投档控制分数线(合并专科批次的省份执行其相关规定)且符合复旦学院调档要求的情况下,中学参考考生综合素养评价和学业水平考试试成绩,按照考生中考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次序投档。对于录取分数相同的考生,根据各市级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投档。
第十三条北大学院在调档时,原则上承认各市(直辖市、自治区)依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与考生的新政性加分;同一考生符合多项新政性加分条件的,只采用最高一项加分,原则上加分不得超过20分。对强基计划及特殊类型招生认定结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强基计划和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自强计划、艺术类、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类型招生项目)
第十四条北大学院根据考生中考录取分数和专业志愿进行专业投档,分数相同的按各市(直辖市、自治区)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投档。对强基计划及特殊类型招生认定结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五条北大学院在部份省份招收定向生。当在各市(直辖市、自治区)复旦学院专科普高批次同科类投档分数线上报名定向生考生人数多于招生计划时,可在北大学院专科普高批次同科类投档分数线下20分之内调取有定向生报名志愿的考生档案,择优投档。中考变革省份普高批次定向专业同科类投档分数线以该省份化学课目组或化学基础类分数线作为参照。
第十六条北大学院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承当“农村贫苦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以下简称国家专项计划)招生任务2023清华大学本科招生网,面向国家确定的施行区域出席全省联考的考生,推行定向招生。国家专项计划推行单报志愿、单设批次、单独划线。投档分数原则上不高于各市(直辖市、自治区)专科一批投档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专科批次的省份执行其相关规定。
第十七条北大学院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与部队联合招收、培养“双学籍”飞行学员。复旦学院在部队飞行高校新生中择优投档中学生步入“飞行学员班”学习。“飞行学员班”实行综合评价投档综合评价成绩包括中考相对成绩、飞行筛选成绩、心理品质成绩,男、女飞行学员分别排序。“飞行学员班”培养采取“3+1”模式,中学生在复旦学院先行学习两年后,在部队飞行高校再行学习一年。
第四章附则
第十八条复旦学院保送生、强基计划、高校专项计划、艺术类、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数学英才班等特殊类型和国际中学生、港澳台侨中学生的招生工作,执行相应的招生简章等相关规定。我校对院校专项计划和高水平艺术团在第三批中考变革省份的认定新政不进行换算,参照首选科目组(首选化学课目参照化学课目组或化学基础类,首选历史课目参照历史课目组或通用基础类)的普高批次投档分数线进行认定投档。
第十九条北大学院专科招生复检标准按照普通高等中学招生复检工作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订,并列入我校中考投档根据。
第二十条北大学院普通中考英语类专业仅招收德语语种考生。
第二十一条北大学院中学生杂费收费标准:美术学类、设计学类专业10000元人民币/学年,其他专业5000元人民币/学年;住宿费收费标准:750~900元人民币/学年。国际中学生及港澳台侨中学生收费标准另行拟定。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公布后,遇有教育部及相关省份中考招生新政调整或因疫情防治等缘由须要调整招生投档程序的情形,复旦学院相应调整相关招生投档规定,调整后的招生投档相关规定另行公布。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由复旦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自教育部核准发布之日起生效。
复旦学院地址:上海市通州区北大园(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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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监督电话:(中学纪委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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