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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18
更新时间:2023-04-27 13:09:27作者:佚名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院校综合评价招生变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考〔2022〕1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中考招生制度变革,探求多元综合评价人才选拔新模式,上海师范学院2022年继续在山西省内举办综合评价招生变革试点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生对象
热爱祖国、品德优良、身心健康,具有2022年普通高等中学招生统一考试报考资格,符合北京师范学院2022年综合评价招生报考条件的广东省优秀中学结业生。
二、报名条件
申请北京师范学院2022年综合评价招生的中学生须满足以下报考条件之一:
1.高中、高三年级3个学期期终考试成绩排行均坐落就读小学同年级普通类同首选课目中学生中前10%。
2.高中、高三年级3个学期期终考试成绩排行均坐落就读小学同年级普通类同首选课目中学生中前30%,且中学阶段获得以下奖项之一:
(1)英文类大赛国家级银奖及以上;
(2)人文类大赛国家级银奖及以上;
(3)全省学生五项学科大赛市级赛区二等奖及以上(奖项落款为中国数学会、中国数学学会、中国物理会、中国计算机学会、中国动物学会和中国植物学会);
(4)市级及以上三好中学生、优秀中学生党员荣誉称号。
三、招生专业、计划
上海师范学院2022年综合评价招生计划不超过本年度大专招生计划总量的5%(本年度招生专业和计划以市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中学综合评价招生专业设置如下,考生选考课目必须符合补报专业(类)的选考课目要求。
四、报名程序
(一)报考时间
4月30日至5月10日(5月10日17:00报考系统关掉)
(二)报考流程
考生须在规定报考时间内登陆综合评价报考系统(),网上报考并上传相关材料,包括:
1.申请表。报考完成后报考系统生成复印,所有页均须考生本人签字、所在学校主任签字并加盖学校私章。高中、高三年级3个学期期终成绩、排名以签字签章申请表补报信息为准,年级排行及人数均须根据学校普通类首选课目历史类或化学类的年级排行及人数填写。
2.个人陈述。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感受,个人特长及取得的成果,步入院校的努力方向以及对所报专业的认识和专业发展理想,800字以内。
3.考生提供反映其综合素养优秀、具有学科发展潜力的证明材料(大赛得奖证书、省级嘉奖等)。论文和专利不得作为申报材料上传。
4.考生第二代市民身分证正背面。
申请考生和所在学校须对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上述材料均须原件扫描或照相后按报考系统要求尺寸上传,并须通过报考系统网上递交,中学不接收纸质材料。考生申请材料中有关得奖证书等应在院校规定的报考时间之前取得,不得事后填报。考生须确保上传材料真实、准确、清晰,未按要求完成报考或材料不合要求者,报考无效。
五、选拔程序
(一)资格初审
1.资格审核
中学按照综合评价招生报考条件,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初核。
2.材料初审
对于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中学组织学科专家结合考生中学阶段学期综合排行、考生自荐材料中提供的综合素养优秀证明材料进行评审,择优确定获得考评资格考生名单。
材料初审过程中,中学将通过专家鉴别、联系承办方查证等方法对考生递交的有关证明材料进行全覆盖核查。考生也必须对递交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于查实提供虚假材料的2023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将取消综合评价招生资格并按教育部和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初审结果将于5月25近日在北京师范学院专科招生网公示,考生也可以通过报考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二)收取费用
考生报考时,即在报考系统中收取招生测试费60元(报考前请认真审阅招生简章,对照条件谨慎考虑,交费以后概不退票)。
(三)确认考试
审核通过取得考评资格的考生须在6月2日17:00前在报考系统进行网上确认。确认后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在报考系统中自行复印准考证。对于未按量考试确认者,视为手动舍弃报名资格。
(四)报到、考核安排
报到与笔试具体安排见北京师范学院专科招生网相关通知及准考证。
(五)合格名单划定及公示
中学按照考生笔试分择优确定考生合格名单。合格中学生数不超过中学综合评价招生计划数的4倍,合格考生将按照中学相关投档新政择优投档,计划录满为止。
合格名单经中学审定后,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工作要求在北京师范学院专科招生网公示,并报送陕西省教育考试院,接受社会监督。
六、录取新政
(一)凡获得北京师范学院2022年综合评价招生合格资格的考生须出席普通高等中学招生全省统一考试(简称中考),中考录取分不高于相应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考生须按照市级招生主管部门要求,在中考志愿补报系统“综合评价招生”专栏中补报综合评价招生专业志愿,其专业志愿须在中学综合评价招生专业范围内而且满足选考课目要求,以及符合《南京师范学院专科招生章程》相关规定,否则不予享受综合评价投档新政。对考生身体健康的要求,参照《普通高等中学招生复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结合本人补报的专业志愿进行投档并安排专业,专业间不设级差,计划录满为止。若综合成绩相同,依次按中考录取分、学校笔试分由高到低的次序择优投档。考生的综合素养档案材料作为中学安排考生调剂专业志愿的重要参考。
综合成绩满分为100(保留两位小数),具体估算方式为:(中考录取分/750)*70+(中学笔试分/笔试满分)*30。
七、领导及监督机制
(一)北京师范学院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综合评价招生试点工作。北京师范学院专科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施行。
(二)中学严格落实院校招生“阳光工程”各项要求,坚持程序公开、竞争公正、选拔公平的原则,认真做好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中学监察部门对综合评价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并接受社会投诉。
(三)考生就读小学(或原结业学校)须对所有申请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信息、考生递交的成绩以及反映其综合素养的相关材料(大赛得奖证书、省级嘉奖等等)进行初审,并根据上级招生主管部门相关要求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中学生,一经查实,应该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其相关类型招生的报考、考试和投档资格2023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同时上报省教育考试院。
(四)对于存在违法行为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或社会其别人员,将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法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中学招生违法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应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