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的多音字组词?
2022-06-18
更新时间:2024-09-14 15:05:09作者:佚名
为了加强服务力度和便捷考生,同时为了提升工作效率和初审质量,我校考点继续实行“网上确认”的工作模式。
一、网上确认入口
考生使用手机端登陆网上确认系统。
网上确认入口网址:
网上确认入口二维码:
考生步入登入页面后,输入学信网帐号、密码,核实本人的网报信息、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相片后等待考点初审结果。
二、网上确认时间
2023年11月1日9:00—4日12:00
考生递交确认材料的时间为11月1日9:00—3日17:00。早已上传材料但初审未通过的考生,补充材料截至时间为11月4日12:00前。
考生须于规定时间通过网上确认系统,完成本人的“核对网报信息、上传本人护照照、上传本人手持身分证相片及其它相关材料相片”等操作,逾期不再确认。建议考生不要在确认的最后三天递交初审材料,以免因初审不通过,没有足够的时间打算补充材料而错过网上确认。
三、网上确认对象
已在中国研招网上完成网上报考并在网上支付报名费,且选择浙江师范学院作为报考点的考生(报考号前四位是4312)。
四、网上信息确认所需递交材料及标准
1.本人近一月内正面、免冠、无妆、彩色电子护照照,相片要求如右图:
(1)本人近三个月内正面、免冠、无妆、彩色电子护照照(红色或黑色背景,用于准考证相片);
(2)仅支持jpg或jpeg格式,建议大小不超过10M,宽高比列3:4;
(3)侧脸头像,人像水平居中,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俯仰角应在+10度之内。耳朵所在位置距离相片上边缘为图象高度的30%-50%之间。头像左右对称。姿态端正,眼睛自然挣开并平视,眼睛对称,眼睛自然闭合,左右脸颊平衡,背部和腹部要端正且不能过大或过小,需占整张相片的比列不大于2/3;
(4)头部无遮挡,毛发不得遮挡面部、眼睛、眉毛、耳朵或导致阴影,要漏出五官;
(5)照明光线均匀,头部、鼻部不能发光,无高光、光斑,无阴影、红眼等;
(6)人像测光确切、层次清晰,不模糊;
(7)不得化装,不得配戴墨镜、隐形墨镜、美瞳照相;
(8)图象应真实抒发考生本人近日样貌,相片内容要求真实有效,不得做任何更改(如不得使用PS等相片编辑软件处理,不得对人像特点(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不得用相片重拍);
(9)请勿必慎重上传符合上述全部要求的相片,否则会影响初审。
2.本人手持身分证相片,相片要求如右图:
标准示例相片
(1)仅支持jpg或jpeg格式,建议大小不超过10M;
(2)拍摄时,手持本人身分证,将持证的肩膀和上半身整个拍进相片。姿态端正,眼睛自然挣开并平视,眼睛对称,眼睛自然闭合,左右脸颊平衡,背部和腹部要端正;
(3)头部无遮挡,毛发不得遮挡面部、眼睛、眉毛、耳朵或导致阴影,要漏出五官;
(4)确保身分证上的所有信息清晰可见、完整(没有被遮挡或则被右手捏住);
(5)照明光线均匀,头部、鼻部不能发光,无高光、光斑,无阴影、红眼等;
(6)人像测光确切、层次清晰,不模糊;
(7)不得化装,不得配戴墨镜、隐形墨镜、美瞳照相;
(8)图象应真实抒发考生本人近日样貌,相片内容要求真实有效,不得做任何更改(如不得使用PS等相片编辑软件处理,不得对人像特点(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不得用相片重拍);
(9)请勿必慎重上传符合上述全部要求的相片,否则会影响初审。
以上两项为所有考生均必须上传,非常提醒:护照相片要根据上述要求上传,禁止对相片进行修图,对护照照初审未通过的考生,须到现场进行初审。
以下选项由考生按照自己报名身分的实际情况如实上传材料相片:
3.学籍核验未通过的应届专科结业考生(含普通院校应届专科结业生、成人应届专科结业生、网络教育应届专科结业生)须上传:(1)本人中学生证封面、内页;(2)“中国高等教育中学生信息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学历核验未通过的往届结业生须提供:(1)结业证书相片;(2)“中国高等教育中学生信息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限在境外获得学历证书的考生);
5.报名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须上传:本地主管部门签章认可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
6.护照核验未通过的考生须提供:本人身分证原件正背面照(分正、反面两张上传,请确保身分证边框完整,字迹清晰可见,色温均匀,文字正向显示。)
非常提醒:考生递交材料勿必真实、有效,如因提供虚假材料,后期不能考试、录取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当。学籍学历初审未通过的考生,请尽快按系统提示,在学信网代办相关的认证手续。报考信息错误须在网上报考期间更改,确认时一律不作更改。
考生递交的所有确认材料相片不大于80K,对考生提供的难以清晰、准确识别的相片,将设置为“审核不通过”,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重新递交相片材料或到现场进行报名材料初审工作。
五、单独考试考生初审流程
第一步:考生本人至现场初审(初审时间:11月1-3日每晚8:30-11:30,14:30-17:30,需携带材料:本人有效市民身分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其打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原件及其打印件)、大学阶段成绩单、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名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的介绍信、专家推荐信(两份)。初审地址:广东市长荆州岳麓区麓大路36号山东师范学院研究生院考务办)
第二步:网上初审(按本公告第四条操作)
六、咨询电话及现场初审地址
咨询电话:-88873095、0731-88872350
递交补充材料后依然初审不通过的考生,需抵达四川师范学院考点进行现场初审,现场初审地址:广东市长荆州岳麓区麓大路36号山东师范学院研究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