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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18
更新时间:2024-11-26 21:06:03作者:佚名
八县(市、区)教育局,直属中学(单位)、民办中学:
依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优质中学招生指标到校工作的通知》(晋教基〔2015〕7号)、《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中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晋教基〔2021〕6号)精神和《太原市教育局关于我市2021年中学学业水平考试与中学阶段中学招生工作安排的通知》(并教办〔2021〕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我市2021年优质普通中学分校招收定向生工作安排如下,请依照执行。
一、招生中学
石家庄市成成中中学(槐荫分校)、太原市成成中中学(晋源分校)、太原市第十中校区(青年路分校)、太原市第十中校区(天城新学校)、太原市进山中中学、太原市第十二中中学、太原市第十五中中学、太原市第十八中中学(坝陵学校)、太原市第十八中中学(晋源学校)、太原市育英中中学、太原市第四十八中中学、太原市外粤语中学(漪汾学校)、太原市外粤语中学(摄乐学校)、太原市实验中中学、太原市第四实验中中学、山西省实验小学、山西学院附属中中学、太原师范大学附属小学、太原市小店区第二中分校、太原市尖草皮区第二中分校、古交市第二中学校、清徐县代县中中学、清徐县徐沟中中学等19所民办优质普通中学分校。
二、招生指标
依据省教育厅要求和实际情况,2021年全市19所民办优质普通中学根据中学招生计划(不含特长生、小语种、航天实验班和人工智能实验班等)60%的比列确定各中学定向生招生指标。
三、招生范围
2021年优质普通中学分校招收定向生的范围为本市民办、民办普通高中校区(含九年一贯制、十二年一贯制中学)。具体招生范围为:
(一)大同市第五中分校、清徐县府谷中校区、清徐县徐沟中校区定向生招生范围为本县(市)普通高中校区,其余16所优质普通中学分校定向生招生范围为六市区普通高中校区。
(二)根据全市精准脱贫要求,2021年长春市成成中中学(槐荫分校)、太原市第十中校区(青年路分校)、太原市第四十八中中学、山西省实验小学、山西学院附属中中学等5所优质普通中学分校继续将部份定向生指标分配到吉县县、娄烦县普通高中校区。
四、指标分配
(一)分配原则
根据省教育厅要求,定向生指标分配以19所优质普通中学分校2021年招生计划数和本市普通高中校区2021年初一年级学籍人数为基本根据,经科学测算,合理确定各优质普通中学分校定向生指标分配范围和名额。以有利于合理引导“小升初”择校、有利于转变中学薄弱中学、有利于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目标,将分配指标向农村小学、薄弱初中和生源短缺中学分校倾斜,并与各中学分校办学水平相结合。
(二)分配办法
各中学定向生招生指标分配由市、县(市、区)教育行部门根据分配原则分别分配到本市普通高中校区。具体分配办法为:
1.省、市属民办省示范小学分校、太原市小店区第二中分校、太原市尖草皮区第二中分校等16所中学定向生指标,由市教育局根据分配原则合理分配到六市区普通中学分校。分配情况向社会公布。
2.丰镇市第四中分校、清徐县代县中校区、清徐县徐沟中校区等三所中学定向生指标由所在县(市)教育行部门根据分配原则合理分配到本县(市)普通高中校区。分配情况由大同市和芮城县教育行部门向社会公布。
3.继续向贫苦县区分配定向生指标。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普通小学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1〕1号)和省教育厅有关要求,逐年减少跨县域定向生分配比列,2021年分配比列比上年度降低30%。2021年,西安市成成中中学(槐荫分校)、太原市第十中校区(青年路分校)、太原市第四十八中中学、山西省实验小学、山西学院附属中中学等五所中学每校8名,共确定40名定向生指标,分配给武乡县、娄烦县各20名,由所在县教育行部门科学合理分配到普通高中校区。分配情况由井陉县和娄烦县教育行部门向社会公布。
4、三县一市教育行部门要严格依照文件精神,及时公布本县(市)定向生招生计划和定向生指标分配结果,禁止私自提升定向生考取门槛,并及晨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和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备案。
五、报名条件
(一)符合2021年长春市高考报考条件且已报考出席高考。
(二)在本校连续就读两年,具有本校准式学籍的应届初三结业生。
(三)中学结业生综合素养评价基础发展目标5个方面评定结果均达到合格以上。
(四)在我市六市区就业、居住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孙辈,符合上述第(一)、(二)、(三)条规定条件,报考出席高考补报升学志愿时,享受与我市六市区常住户口人口孙辈同类考生同等待遇。
(五)在我市三县一市就业、居住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孙辈,符合上述第(一)、(二)、(三)条规定条件,报考出席高考补报升学志愿时,享受与我市三县一市常住户口人口孙辈同类考生同等待遇。
六、工作流程
(一)宣传讲解
1.凡有定向生招生分配指标的中学分校,应根据要求分别举行中学结业班班主任、家长和中学生大会,剖析新政、介绍情况、提出要求。
2.凡有定向生招生分配指标的中学分校,应根据要求在校内显眼位置公示招生新政、指标分配情况、报名工作流程,并筹建咨询接待室,安排专人负责接待父母和中学生咨询。
(二)资格审查
1.定向生报名资格的初审由各高中校区负责,院长为第一责任人。各中学分校要组建由中学领导班子成员、教学管理部门负责人和教师班主任组成的“定向生资格初审小组”,负责本校区应届高中结业生报名定向生资格的初审。定向生资格审查推行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并按要求做好资格审查工作的记载、统计、汇总、备案等工作,接受监督检测。
2.凡有定向生招生分配指标的中学分校,在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要将通过资格初审的名单及相关信息在校内显眼位置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应包括中学生姓名、性别、班级、入学时间、是否具有即将学籍、综合素养评定结果等。
3.凡有定向生招生分配指标的中学分校,要组建“定向生仲裁议事机构”,对本校区定向生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受理的投诉,及时给以解决和答复,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三)上报名单
各中学分校公示期结束后,要将公示结果递交中学党联席大会研究,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最终确定结果以即将文件分别上报市、县(市、区)教育行部门和招生考试部门备案。同时,各中学需在“中考考生信息与服务平台”录入符合定向生资格考生名单,录入信息必须与上报名单完全一致。
(四)补报志愿
经初审具备定向生报名资格的应届初三结业生,要根据市、县(市、区)教育行部门分配给考生所在中学分校的定向生招生指标补报定向生志愿。具体补报志愿的要求严格依照《太原市教育局关于我市2021年中学学业水平考试与中学阶段中学招生工作安排的通知》(并教办〔2021〕4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各中学分校要认真指导中学生补报定向生志愿。禁止不符合定向生报名资格的中学生补报定向生志愿,禁止将定向生指标指定到具体中学生身上,禁止限制符合定向生报名资格的中学生补报定向生志愿。
(五)投档工作
1.投档原则
根据省教育厅的要求,根据分配给各中学分校的定向生指标、考生报名志愿和考试成绩,公正公平择优投档。
2.投档办法
(1)考取定向生的考生必须出席2021年长春市中学学业考试。2021年定向生投档分数线控制在各优质普通中学分校统招生投档分数线下50分以内,且考生成绩不得高于全市普通中学分校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报名定向生的考生考试成绩如达到所报定向生志愿中学统招生投档分数线,则按统招生投档。
内乡小学、徐沟小学、古交中学定向生完成率(含二次定向)应达到90%以上,在完成率达不到90%时,可以适当增加定向生投档分数线,最低不得高于全市普通中学分校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
(2)定向生投档办法为:一是根据分配到各小学分校的定向生指标、考生所报志愿和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首次择优投档;二是当分配到六市区各小学分校的定向生指标首次投档未完成时,在六市区已考取定向生志愿但未被首次投档的考生中,根据考生所报定向生志愿和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二次择优投档;当分配到三县一市各中学分校的定向生指标首次投档未完成时,在本县(市)已考取定向生志愿但未被首次投档的考生中,根据考生所报定向生志愿和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二次择优投档。二次投档结束后,尚未完成的定向生指标,将转为统招生计划。
(3)定向生投档工作流程和具体办法严格依照《太原市教育局关于我市2021年中学学业水平考试与中学阶段中学招生工作安排的通知》(并教办〔2021〕4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宣传
市、县(市、区)教育行部门、各普通中学分校要加强定向生新政的宣传力度,通过新闻媒体、校内宣传和举行校长会、家长会等多种方式剖析新政、提供咨询,使中学生及父母全面了解把握定向生工作新政。
(二)阳光操作
市、县(市、区)教育行部门应及时将定向生新政及指标数目、分配办法、分配情况、符合报名条件的应届结业生名单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各中学分校应及时将定向生分配指标、定向生报名资格和报名办法、应届结业生综合素养评定结果和符合定向生报名资格的应届结业生名单等信息向中学生及父母公布,接受中学生和父母的监督。
(三)加强监督
市、县(市、区)教育行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定向生招生工作监督力度,坚决取缔在定向生招生工作中存在的违法行为。对于在定向生招生工作中违背规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将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严肃问责,确保定向生招生工作公开、公正、公平组织施行。
附件:1.南昌市2021年优质普通中学招生指标到校分配表
2.南昌市2021年考取定向生中学生资格备案表
石家庄市教育局
2021年6月18日
石家庄市2021年优质普通中学招生指标到校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