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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18
更新时间:2025-01-21 20:06:14作者:佚名
依据《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考评管理暂行办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大专生在所有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后,须要进行结业论文的撰写和出席答辩考评,通过后方可申请。结业论文的撰写及答辩考评是获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结业文凭的重要环节、更是今后申请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的条件之一。为了做好中南财经政法学院2022年上半年自学考试大专生结业论文工作,特作如下工作安排及要求:
一、认真学习《学位论文造假行为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第34号令)、《中南财经政法学院学术不端行为取缔条例》(附件1),按规范要求及格式进行论文的选题、开题、撰写。
二、论文选题(附件2至附件7)
结业论文应按所学专业选题,既可以在各大学提供相关专业选题中选择,也鼓励中学生结合自己的工作制定与专业相关的论文题目。选题应有一定的学术和现实意义,有较强的科学性和可行性,题目应难易适度。题目一经决定,不得随便修改。
三、论文开题报告、初稿、定稿递交时间及要求
按照中南财经政法学院自学考试结业论文相关模块操作流程说明(附件8),请诸位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中南大教学云平台”按时按要求上传开题报告、论文定稿和论文初稿。
(一)开题报告递交时间:2021年12月31日18:00—2022年1月11日23:59。
(二)论文定稿上传时间:2022年1月16日8:00—2022年2月25日23:59。
论文定稿存在以下情形的,在本轮实践环节考评上将不能步入论文指导环节:
1.论文格式不符合撰写规范;
2.字数不足8000字(不含字符);
3.论文定稿的查重率低于50%。
其中,论文定稿的首次查重率低于50%的,考生可以在3月7近日对论文进行更改后再重新递交出席第二次查重。第二次查重率高于50%者,可步入论文指导环节;若第二次查重率仍低于50%的,不能步入论文指导环节,须要在下一轮考评工作中重新申请出席。
(三)论文指导和初稿递交时间:2022年3月10日08点00分—2022年4月10日23点59分。论文指导老师对考生的论文撰写进行指导,提出指导意见,考生按照导师意见进行论文更改,直至获得导师初审通过。校区将导师初审通过的论文版本作为初稿进行查重。
1.论文初稿查重率高于15%的,可步入论文答辩环节。
2.论文初稿查重率低于15%的,可以在责令内更改一次论文再度递交检查。检查的查重率高于15%者,可步入论文答辩环节;检查重后的重复率率仍低于15%者,不能步入论文答辩环节,须要在下一轮考评工作中重新申请出席。
我校专升本办采用的查重平台为中国知网,请以我校专升本办的查重结果为准。
四、论文格式和装订要求:论文初稿后,要严格依照《中南财经政法学院专升本论文及封面式样》的要求对论文进行排版(论文封面见附件9)。
五、论文答辩时间待定,答辩地点在中南财经政法学院首义学校,届时请专升本考生关注继教院官网通知。
请诸位考生认真阅读教育部第34号令,教育部网站链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