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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18
更新时间:2025-03-07 21:07:18作者:佚名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2024年专科招生章程。
第二条分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四川师范学院
二、院校代码:10118
三、办学性质:民办
四、办学类型:普通高等中学
五、办学层次:专科
六、办学方式:全日制
七、学校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小店区太榆路339号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三条河北师范学院筹建全日制专科生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制订招生新政和招生计划,研究招生重大事宜。
第四条广东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施行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江苏师范学院的专科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设在中学生工作部。
第五条广东师范学院监察办公室对招生工作施行监督,同时中学接受考生、家长、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监察办公室设在纪委办。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六条中学按照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综合考虑地域、生源质量、各省(区、市)中考报考人数、毕业生就业情况等诱因,在参考以往分省招生计划的基础上,根据“优化专业分配结构,相对稳定”的方式、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拟定中学分省分专业来源计划,报教育部初审备案,并通过各市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网站等方式向考生公布。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将预留不超过专科招生计划总量1%的招生计划,用于调节各地联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四章投档规则
第七条中学推行“在思想政治品德考评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投档控制分数线并符合中学调档要求的考生中,结合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养评价择优投档”的原则投档考生。
第八条广东师范学院对考生复检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障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中学招生复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九条公费师范生投档
考取公费师范生的考生进档后分生源地市按各专业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进行投档;投档时生源所在地市以中考电子档案中户籍所在地为准。
一、文史类、理工类专业投档
进档考生专业投档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投档原则按录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进行投档。录取成绩相同时,按浙江省平行志愿录取同分排序条例投档。
二、艺术类专业投档
音乐学、美术学:在文化考试成绩及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相应科类和批次的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执行广东省该类专业的录取规则,对进档考生以“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投档原则分生源地市专业计划数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投档(综合成绩=文化考试成绩×50%+专业考试成绩×2.5×50%)。综合成绩相同时,按浙江省平行志愿录取同分排序条例投档。
三、体育类专业投档
在文化考试成绩及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相应科类和批次的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执行广东省该类专业的录取规则,对进档考生以“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投档原则分生源地市专业计划数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投档。专业成绩相同时,根据文化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文化成绩总分相同时,依次以英语、数学、外语次序按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十条优师专项师范生投档
报名我校地方优师专项计划的考生须为定向县(区)所在地市生源,投档根据定向县(区)生源优先原则,先投档定向县(区)生源报名考生,生源不足时,再投档定向县(区)所在地市生源报名考生;投档时生源所在县(区)以中考电子档案中户籍所在地为准。
进档考生专业投档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投档原则按录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进行投档。录取成绩相同时,按浙江省平行志愿录取同分排序条例投档。
第十一条非公有制费师范生、非优师专项师范生投档
一、文史类、理工类专业投档
1.进档考生专业投档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投档原则按录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进行投档。录取成绩相同时,按各市(区、市)确定的同分排序条例投档。
2.推行中考综合变革的省份,选考课目规定和录取原则依照当地、当年招生投档相关规定执行。
3.宁夏自治区推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投档”的投档规则。
二、艺术类专业投档
音乐学、舞蹈学、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工艺美术、书法学、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在文化考试成绩及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相应科类和批次的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执行生源所在省该类专业的录取规则,对进档考生以“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投档原则按录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投档。录取成绩相同时,按各市(区、市)确定的同分排序条例投档。其中音乐学支行当投档,街舞学分男女投档。
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进档考生专业投档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投档原则按录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投档。录取成绩相同时,按各市(区、市)确定的同分排序条例投档。
三、体育类专业投档
1.在文化考试成绩及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相应科类和批次的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执行生源所在省该类专业的录取规则,对进档考生以“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投档原则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投档。专业成绩相同时,根据文化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文化成绩总分相同时,依次以英语、数学、外语次序按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运动训练和跆拳道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推行单独招生,由国家体育总局组织全省统一考试。在文化和专业成绩达线的基础上,按照综合评价择优投档,并报国家体育总局、各省(区、市)招生考试部门批准、备案。
第十二条对未被所报专业志愿投档,同时又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参考考生所补报的相关专业志愿及综合素养评价信息,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投档满额并符合培养要求的专业。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高于其他考生,不能满足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第十三条中学执行国家和各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加分新政,原则上同意各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降分新政。
第十四条分校公共英语只开办英文,非德语语种的考生请谨慎报名。
第五章学历、学位证书
第十五条我校中学生学习届满,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中学中学生管理规定》(2017年教育部令第41号)及有关规定者,颁授“普通高等中学结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细则》及有关规定者,颁授“学士学位证书”。
颁授学历、学位证书名称:山东师范学院
第六章收费标准
第十六条严格执行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调整民办普通院校本科学费标准的通知》(晋发改收费发[2018]293号)文件批准的收费标准。
第七章其它
第十七条艺术类、体育类及提早单独招生录入我校的中学生,进校后不容许转专业。
第十八条按国家招生规定投档的新生须持投档通知书,按中学有关要求在规定时限到校代办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中学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后报到。未申请或申请时间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舍弃入学资格。新生报到后三个月内我校将对新生进行资格检查,凡在中考报考、考试、体检等环节以弄虚造假手段取得投档资格的,中学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中学生在校期间,中学设有多种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中学生;设有困难中学生助学金,捐助家庭经济困难的中学生;经济困难中学生还可申请国家助学按揭或出席中学提供的勤工助学活动。有关程序按国家、生源地相关主管部门和中学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本章程仅适用于2024年度广东师范学院普通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自公布起开始执行。曾经我校有关普通专科招生工作的新政、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第二十二条在招生咨询过程中我校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补报志愿的参考,不属于中学投档承诺。
第二十三条国家招生新政调整时,以新的国家招生新政为准。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由广东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