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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18
更新时间:2023-03-21 15:12:19作者:佚名
各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团委,省委各部委、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党组(党委)、各市级机关党组、各人民团体党组组织(党员)部门:
依据《关于印发的通知》(沪委组〔2014〕发字95号)有关要求,2019年县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团省委将选聘第5批北京市青年拔尖人才进行重点培养开发,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及范围
广州市青年拔尖人才通常为全职在北京工作的高层次青年专业技术人才,应符合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上海市人才网,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校风邪派。
2、一般应该取得博士学位,年纪不超过38岁。
3、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重点领域崭露头角,获得较高学术成就,具有创新发展潜力,有一定社会影响。
4、具有宽广的学术视野和创新思维,有良好的学术、艺术发展潜力,有志于在一线勤于研究,建功立业。
估算年纪截至时间为2019年1月1日,申报人原则上不容许破格。下述人员不在申报范围:已获得国家和北京“海外高层次人才计划”、国家“万人计划”、教育部“长江学者”、国家杰出(优秀)青年科学基金、上海领军人才培养计划、上海市青年拔尖人才等人才计划捐助的人员。
二、选拔原则
紧紧围绕推动建设“五个中心”,推动提高城市基态和核心竞争力,以兼具不同事科领域、坚持专业潜力优先、推动体制机制创新为原则,使广州市青年拔尖人才队伍建设更好地服务于宁波的整体发展战略。
1、兼顾不同事科领域。着眼于培养未来各领域学科带头人。对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影响的学科领域的青年人才,尤其是科技创新人才、风投人才、科技创新创业中介人才等,均可出席本计划。
2、坚持专业潜力优先。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等重点学科领域,非常是在集成电路、生物医药和人工智能领域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并在学习工作中表现出较强发展潜力的青年人才,是计划重点支持的对象。
3、推动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创新人才评价发觉、选拔使用、培养开发、激励保障机制,探求构建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社会化人才评价发觉机制。
三、推荐平台
广州市青年拔尖人才的申报推荐工作根据平台分工进行。各地区、各部门按照被推荐对象的专业领域,向相应的青年拔尖人才选拔推荐平台进行申报。各平台负责组织专家进行审核,并向市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推荐候选对象。具体平台安排如下:
1、科技青年拔尖人才选拔推荐平台。由市科技工作党委、市教委负责,承当从事基础科学研究、应用科学和技术研究与开发的青年拔尖人才的选拔推荐工作。
2、教育青年拔尖人才选拔推荐平台。由市教育卫生工作党委、市建委负责,承当从事各种教育工作和高档人才培养的青年拔尖人才的选拔推荐工作。
3、卫生青年拔尖人才选拔推荐平台。由市教育卫生工作党委、市卫生健康委负责上海市人才网,承当从事临床医学工作和临床研究的各种青年拔尖人才的选拔推荐工作。
4、企业青年拔尖人才选拔推荐平台。由市国资委、市经济信息化工作党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建设交通工作党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商务委负责,承当各种企业创新青年拔尖人才的选拔推荐工作。其中,市国资委负责本系统及区属国有企业人才的选拔推荐工作,市经济信息化工作党委、市经济信息化委负责在沪国企、民营企业创新人才的选拔推荐工作,市建设交通工作党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负责建设、交通、航运人才的选拔推荐工作,市商务委负责内资企业创新人才的选拔推荐工作。
5、金融青年拔尖人才选拔推荐平台。由市金融工作党委、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负责,承当包括金融和会计青年拔尖人才的选拔推荐工作。其中,会计人才的申报受理工作由市财政局负责。
6、文化青年拔尖人才选拔推荐平台。由省委宣传部负责,承当包括哲学社会科学、新闻出版、文化艺术、文化产业、体育、法律等领域青年拔尖人才的选拔推荐工作。
四、推荐途径
(一)单位推荐
各单位严格依照北京市青年拔尖人才的选拔条件,依照行政或党组织隶属关系提出推荐人选(无行政或党组织隶属关系按行业或属地原则推荐),并向市行业主管部门或所在区推荐。行业主管部门、所在区严格把关,认真筛选,提出本部门、本地区的推荐人选,按照人选的专业领域向相关平台推荐。
(二)专家、社会团体推举或个人自荐
1、专家推举。符合条件的优秀人才,可由本专业2名及以上专家联名推举。推举专家应为本领域两院教授、国家突出贡献专家、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计划”专家,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才、上海领军人才。每个专家当初可推举1人。
2、社会团体推举。专业学会、行业商会等社会团体可以推举本学术技术领域中符合申报条件的优秀人才。每位社会团体当初可推举2人。
3、个人自荐。符合申报选拔条件的优秀人才,可按照专业向相关平台自荐。
发挥用人单位主体作用,通过专家或社会团体推举以及个人自荐形式申报的,也应递交所在单位初审。单位应对各类渠道申报的人选通过公开公平的方法进行评价,并经过公示(5个工作日)后,择优推荐申报。
五、工作要求
各平台要根据省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变革推动深化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施行意见》要求,围绕建设创新创业人才高地,强化宣传发动力度,进一步完善评价机制,建立评价标准,优化青年拔尖人才的选拔形式。
1、加强宣传发动力度。各行业主管部门、地区要广泛发动,鼓励本领域、本地区内的优秀高层次人才积极踊跃地出席青年拔尖人才申报工作。对申报对象要严格把关,各单位在向平台推荐之前,要在本单位进行公示。
2、健全评价机制。各平台要构建由相关领域著名专家、行业商会、社会组织、风投机构、企业家等各方面人员组成的选聘工作委员会,发挥政府、市场、专业组织、用人单位等多元评价主体作用,以科学分类为基础,坚持全球视野,对标国际标准,构建导向明晰、精准科学、规范有序、竞争择优的科学化、社会化、市场化评价机制,科学举办选拔推荐工作。
3、改进评价方法。原则上各平台要创造条件,通过“打擂台”、答辩等方法,实现评审专家与申报者的“面对面”互动。市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对评审过程进行指导和监督。
六、时间安排
1、申报推荐。8月1日—8月31日,各用人单位登录“上海国际人才网”()有关页面填写申报信息。已使用过申报系统的单位可继续使用原用户名和密码(丢失用户名和密码的请联系主管单位或区委组织部重置),未注册用户可新注册,注册时需上传机构代码证或相关认证材料用于验证,验证通过后方可申报。用人单位按照补报要求完成网上申报后,请下载复印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由申报人亲笔签名、用人单位填写意见并盖单位私章后报主管部门或各区党委组织部。主管部门和各区党委组织部填写意见并盖单位私章后,于8月31近日将纸质申报材料分别报各初审平台。
2、平台审核。9月1日—9月28日,各平台对纸质申报材料和网路申报材料进行比对,信息不一致的,用人单位应作书面说明;拒不说明的,视作不如实申报,取消申报人参评资格。各平台结合“上海高层次人才申报系统”上的申报信息,对上报人选进行初审审核,确定推荐人选后,报送市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3、选拔审定。市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汇总推荐人选名单,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由选聘工作委员会提出选拔意见。拟入围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
4、批准确定。县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团省委确定2019年北京市青年拔尖人才名单。对入围培养计划的青年拔尖人才颁授证书、开展捐助服务工作。
七、材料要求
1、申报者要依照专业领域客观、真实填写申报书(一式两份,加盖单位私章)和附件材料(一式一份)。通过专家推举、社会团体推举途径出席选拔的,需分别提供由推举专家、举荐社会团体填写的《上海市青年拔尖人才专家推荐表》或《上海市青年拔尖人才社会团体推荐表》一份。材料具体装订要求见附件。
2、请各平台撰写选拔工作综合报告一份,包括本平台申报情况、遴选工作委员会组成情况、评审情况等。9月28近日,将综合报告和相关申报材料报送至市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省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宜春路19号517室)。以上所有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附件:
1、上海市青年拔尖人才专家推荐表
2、上海市青年拔尖人才社会团体推荐表
3、材料装订要求
4、各平台、受理点地址及联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