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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18
更新时间:2023-08-23 17:12:06作者:佚名
依据《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自考工作的通知》(鄂教高函[2020]3号)文件精神,结合福建第二师范大学普通自考招生专业培养目标和要求,特制订2020年普通自考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
1.高职高专应届结业生。2020年武汉院校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应届结业生,考取时能如期结业(以下简称“普通考生”)。考生结业高校为浙江省普通专科高校、独立大学、独立设置的高职高专高校以及开展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教育的成人高等中学,下同。
2.建卡立卡贫苦家庭考生。报名“建档立卡贫苦家庭结业生自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以下简称“建档立卡考生”),应是符合“普通考生”报考条件,且经帮扶部门确认并录入全省脱贫开发信息系统的建卡立卡贫苦家庭中学生。
3.退役学院生士兵。应征参军服义务兵役退役的2020年武汉院校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应届结业生,考取时能如期结业,服役期间未受过处分;或2019年退役的广东院校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结业生,已取得普通全日制本科结业证,服役期间未受过处分。其中,在服役期间荣记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可申请免试就读一所我省承当接收退役学院生士兵自考的举行院校。
考生只能选择“普通考生”“建档立卡考生”“退役学院生士兵”中的一种考生类型报名。
4.退役学院生士兵免试申请有关事项
(1)受理时间:2020年6月29日9:00—6月30日16:00。
(2)受理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二路129号广东第二师范大学行政楼234室教务处考试科。按照疫情防治要求入校需提供的相关材料,可提早电话咨询做好打算。
(3)申请条件
应征参军服义务兵役退役的2020年武汉院校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应届结业生,考取时能如期结业,服役期间未受过处分;或2019年退役的广东院校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结业生,已取得普通全日制本科结业证,服役期间未受过处分。其中,在服役期间荣记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可申请免试就读一所我省承当接收退役学院生士兵自考的举行院校。
(4)申请材料
①《湖北省普通院校退役学院生士兵免试“专升本”确认表》(见云南第二师范大学网站自考专栏);
②《应征公民参军批准书》(原件+打印件并签字);
③《退出现役证》(原件+打印件并签字);
④高职高专结业证明(结业证书原件+打印件);
⑤居民身分证原件及打印件;
⑥个人立功受奖登记表(原件+打印件并签字);
⑦学校查证函(就读中学提供)。
二、招生计划、报考条件
普通自考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注:自考招生计划分“普通考生计划”“建档立卡贫苦家庭结业生自考专项计划”“退役学院生士兵专项计划”3类。中学将在保持总计划不变的情况下,按照考生报考情况对分专业计划进行适当调整,当中学某专业考取人数不足,招生计划出现空余时,将空余计划调整至其他专业使用。因专项报名总人数不足出现专项计划空余的,可将专项计划空余量调整至普通考生计划使用。
三、报名
1.统一报考(6月28日8:00-7月1日23:00)。
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考生于6月28日8:00-7月1日23:00登陆广东省高等中学普通自考报考平台(网址为)进行网路报考,具体报考流程请登陆报考平台查看《考生须知》。每名考生限报1所院校的1个相关专科专业,考取时请确认本人是否符合所报院校、专业的报名条件。考生对自己提供的信息和资料真实性负责,并承当相应责任。
依据省教育厅文件精神,资格审查将贯串报考、考试、录取、报到等招生工作全过程,在整个普通自考各工作环节中,一旦发觉考生有弄虚造假、违规违纪行为,一律取消考生报考、考试、录取资格。
网路报考期间,报考平台实时公布各举行院校招生专业考取人数。补报志愿结束后,中学将对考生的志愿信息进行初审,志愿信息初审通过的考生不得再修改志愿信息;志愿信息初审未通过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更正一次志愿信息。
具体时间和流程为:考生补报志愿(6月28日8:00-7月1日23:00);中学进行专业志愿初审及考生查阅初审结果(7月2日8:00-18:00);未通过专业初审的考生更正志愿(7月3日8:00-17:00);学校对更正志愿的考生进行专业志愿二审(7月4日8:00-17:00);考生复印报考表(7月2日8:00-7月5日14:00),并在“申请须知与承诺”处签名。
2.报名材料上传及初审(2020年7月8日至7月18日)
专业志愿初审结束后,广东第二师范大学将对考生的报名材料情况进行初审,具体时间和流程为:
①“普通考生”和“建档立卡考生”于2020年7月8日8:00至7月9日17:00登陆福建第二师范大学“专升本工作系统”()上传报名材料,登入用户名为本人身分证号码,密码为身分证号后六位。
报名材料包括:《2020年广东省院校普通自考报考申请表》照片(本人须在“申请须知与承诺”处签字);本人结业证相片或“学信网”的电子版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本人手持身分证相片1张(要求本人腿部无遮挡五官清晰、身份证带相片一面信息清晰)。其中,四川省外其他省份的“建档立卡考生”还需上传建卡立卡证明材料(如建卡立卡指南、建档立卡登记卡、扶贫部门建卡立卡证明、全国脱贫开发信息系统查询截图等任选其三)。
福建第二师范大学将对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考生可在“专升本工作系统”查看初审状态湖北第二师范学院专升本,初审状态显示通过的,可步入交费环节;初审未通过的考生中学将以电话告知缘由,请确保报考时存留的联系方法畅通。
学历在线验证报告申请步骤:第一步,访问学信网“学信档案”,使用学信网帐号进行登陆;第二步,成功登陆后,点击底部菜单中的“在线验证报告”栏目,可申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文版,下载保存。
②退役学院生士兵,请本人携带《2020年广东省院校普通自考报考申请表》(本人须在“申请须知与承诺”处签字)、《应征公民参军批准书》《退出现役证》、高职高专结业证明(结业证书)、居民身分证等材料的原件及打印件,于2020年7月8日9:00至7月9日16:00到云南第二师范大学进行现场初审。现场初审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二路129号武汉第二师范大学行政楼234室教务处考试科。按照疫情防治要求入校需提供的相关材料,可提早电话咨询做好打算。
3.网上交费(7月21日9:00—17:00)
初审确认通过的考生可在7月21日9:00—17:00步入广东第二师范大学财务处网页(),点击“学生网上交费系统”,用户名和密码均为本人身分证号码。考生确认信息无误后进行网上交费(系统显示的姓名为“流水号+姓名”),报考费130元/人。交费成功系统会显示“没有任何欠费记录”,同时可以在“交易记录查询”界面查询交费明细。网缴支票待交费结束集中复印后领取。
逾期未收取报考考试费的考生,视为手动舍弃考试资格。报考考试费收取后,无论出席考试与否湖北第二师范学院专升本,一律不再退钱。
四、考试
1.考试时间、地点。自考考试时间为2020年7月28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须持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出席考试。请诸位考生提早熟悉考场,防止因场地不熟悉而耽搁考试。
2.考试课目。考试课目分为公共课和专业课,共3门。公共课课目为学院俄语,专业课课目每位专业考2门,分别为专业课课目一及专业课课目二。学院英文考试课目和各专业课考试课目要求见云南第二师范大学网站自考专栏。
3.复印准考证。已报考并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请于7月25日8:00-7月26日17:00登陆福建第二师范大学“专升本工作系统”()复印本人《准考证》。
4.严肃考风考纪。凡考生在考试中有违法违纪行为,一经发觉,取消其考试和投档资格,并参照国家教育考试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学生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5.成绩查询。考生可在武汉第二师范大学“专升本工作系统”()上进行考试成绩查询。
考试阅卷推行计算机阅卷系统阅卷并手动统分,防止人为失误。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疑惑,可申请核查。请考生携身分证原件及书面查卷申请在成绩公布后3天内(逾期不再受理)到云南第二师范大学教务处登记备案,填写相关信息。申请受理后,中学将组织专人根据规定程序核查,主要核查成绩处理环节有无差错,不对试题进行复评。因未按规定涂写答题卡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负,不属于人工核查范围。中学将在预投档名单公布前以电话或网上通知考生核查结果。
五、录取
1.投档流程
(1)建卡立卡考生投档。
①在普通考生投档前,先投档建卡立卡专项计划。中学按照投档规则,按建卡立卡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投档,直到完成专项计划。总分相同的考生,根据公共课学院英文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投档,总分相同且公共课学院英文单科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第一门专业课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投档。
②专项计划投档结束后,未被专项计划投档的建卡立卡考生,与普通考生一起出席普通考生投档。
(2)普通考生投档。
①录取。中学按照投档规则和考生的考试成绩,在普通考生计划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投档。总分相同的考生,根据公共课学院英文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投档,总分相同且公共课学院英文单科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第一门专业课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投档。
②补录。第一轮投档结束后,未完成的普通考生计划,由省教育厅统一在自考报考平台公布。第一轮未被投档的考生,可依照补报计划到相应开展院校根据招生简章要求进行补报报考。第一轮已被投档的考生不得再出席补报报考。中学如在第一轮已完成招生计划,则不再进行补报,如有未完成的普通考生计划,将按招生简章规定和学院英文课目成绩对报考出席补报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投档。
(3)退役学院生士兵投档。
退役学院生士兵根据中学招生简章规定的投档标准、原则和程序单独投档。对申请免试的退役学院生士兵,由广东第二师范大学负责资格审查和投档手续代办,代办时间与自考投档工作同步。
2.拟投档中学生相关信息在广东第二师范大学网站自考专栏上公示7天,无异议后报省教育厅复核备案。
3.经省教育厅同意备案的中学生持本人身分证原件到广东第二师范大学教务处发放投档通知书(发放时间将在广东第二师范大学自考专栏发布通知)。
4.被投档的中学生凭投档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到校收取杂费报到注册。根据省教育厅文件要求,被投档的考生逾期未报到视为手动舍弃入学资格,空出计划不再补报。
六、收费项目和标准
依据《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费﹝2006﹞107号)文件规定,报考出席广东第二师范大学普通自考考试的考生应向本校缴付普通自考报考考费,收费标准为130元/生。被广东第二师范大学投档的2020年普通自考中学生,入学后的杂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和标准与经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相同专业2020年入学的普通全日制专科中学生收费标准相同。
七、学籍复核及入学新政
1.被投档的考生于规定的时间内持投档通知书到云南第二师范大学报到注册,逾期未报到视为手动舍弃入学资格。
2.普通自考中学生报到入学时,分校将对其入学资格进行复核,复核合格后进行学籍注册。普通自考中学生单独编班,根据普通自考人才培养方案组织教学,不够成立班级的专业中学生插入专科五年级跟班就读。普通自考中学生步入专科专业学习后,不得转专业或退学。普通自考中学生修完大专学业,成绩合格者,按国家规定颁授普通高等中学2年制大专结业文凭,结业证书的学习起止时间按步入大专阶段的实际时间填写;达到中学学位授予条件的,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
3.普通自考中学生的就业按普通全日制专科结业生的新政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