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3-22 11:13:32作者:佚名
为进一步深入施行“阳光招生”,做好湖南师范学院2019年专科招生投档工作,依照教育部、贵州省招生委员会、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的有关文件规定,结合中学实际,特制订本章程。
第一条分校概况
办学性质:民办
中学代码:
办学层次:研究生、本科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校区地址:长宁学校—贵州省遵义市云岩区松江北路116号
花溪学校—贵州省贵安新区花溪学院城
第二条招生计划
我校2019年专科分专业计划详见各市(市、区)市级招生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三条投档规则
(一)投档原则
我校本着公正、公正、公开的原则,在各市(市、区)招生办公室(考试院、考试中心)录取范围内,严格依照国家招生投档规定进行投档。
1.文史、理工类
按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择优投档。若总分相同,优先投档消除新政加分后总分高的考生;若消除新政加分后总分仍旧相同,则优先投档相关课目成绩高的考生,投档次序如下(按序号次序比较,投档①成绩高的考生贵州师范学院分数线,若①成绩相同投档②成绩高的考生,以这种推):英语类专业相关课目:①外语、②语文、③综合;文史类相关课目:①语文、②外语、③综合;理工类相关课目:①数学、②语文、③综合。
2.艺术类
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择优投档。若专业成绩相同,优先投档文化成绩总分高的考生;若文化成绩总分仍旧相同,优先投档消除新政加分后文化成绩总分高的考生;若消除新政加分后文化成绩总分仍旧相同,则优先投档相关课目成绩高的考生,投档次序如下(按序号次序比较,投档①成绩高的考生,若①成绩相同投档②成绩高的考生,以这种推):①语文、②外语、③综合。
3.体育类
(1)体育教育专业、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
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中考文化成绩÷2+体育专业术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投档(有特殊要求的省份除外)。若综合成绩相同,优先投档专业术科成绩高的考生;若专业术科成绩始终相同;优先投档消除新政加分后文化总分高的考生;若消除新政加分后文化总分仍旧相同,则优先投档相关课目成绩高的考生,投档次序如下(按序号次序比较,投档①成绩高的考生,若①成绩相同投档②成绩高的考生,以这种推):①语文、②外语、③综合。
(2)运动训练专业、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
在文化成绩、体育专项成绩、文体综合成绩(文体综合成绩=文化成绩×30%+体育专项成绩×70%)均达到中学划定的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基础上,分专项按文体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择优投档。若综合成绩相同,优先投档体育专项成绩高的考生。
(3)高水平运动队
经体育专项测试合格、参加单考专升本文化考试的国家一级(含)以上运动员,在文化达到中学划定分数线的前提下,按体育专项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择优投档,该类考生的投档比列不超过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数的20%。经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的国家二级(含)以上运动员,在文化成绩达到其所在省(市、区)大专第二批次投档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体育专项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择优投档;对于少数体育测试成绩非常突出的考生,文化成绩达到其所在省(市、区)大专第二批次投档控制分数线65%的前提下,按体育专项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择优投档,该类考生的投档比列不超过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数的30%。
(二)投档志愿次序
我校优先投档第一次平行录取志愿考生,若第一次平行录取考生人数不足时,接收征集志愿考生。我校对征集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有特殊要求的省份,该省份生源考生按相关要求投档。
(三)专业投档原则及退档
我校大专推行“专业清”原则,即优先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按考生补报的专业志愿次序和我校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未能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的,则在我校未录满专业内进行调剂投档,若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则作退档处理。我校对专业安排无分数级差要求。少数民族预科不分专业,按文史、理工两大类投档,一年后按我校相关规定进行专业分流后步入大一学习。
(四)专业特殊要求
1.英语语种及英语单科成绩要求:日语专业要求英语语种为法语,德语单科成绩须达该科总分的70%,口试成绩须达该科总分的80%;英语专业要求英语语种为法语或德语,法语或英语单科成绩须达该科总分的45%;英语专业要求英语语种为法语或德语,法语或英语单科成绩须达该科总分的45%;旅游管理(3加1培养模式)、计算机科学与技术(3加1培养模式)要求英语单科成绩须达70分;其他专业不限英语语种及英语成绩,入学后公共英语只开办学院俄语。
2.汉语言文学专业要求英语单科成绩达该科总分的70%。
3.物理与应用物理专业要求物理单科成绩达80分。
4.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要求女孩净高达168CM、女生净高达158CM。
5.音乐演出专业器乐演唱专项要求女孩净高达170CM,女孩净高达160CM,其他不限。
6.汉语言文学、法学、思想政治教育、经济学、财务管理、英语、小学教育、数学与应用物理、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类、地理科学、土木工程、信息与估算科学、应用统计学、地理信息科学、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教育学、应用心理学、教育技术学、学前教育等专业在云南省按第一批次专科招生,具体专业以广东省2019年院校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五)按类招生专业
生物科学、生物技术专业按生物科学类招生,按类补报志愿和投档,按类领取投档通知书,中学生进校后按我校专业分流有关规定进行分流。
(六)专项计划
我校2019年在四川省招收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具体专业和计划以广东省2019年院校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第四条联合培养
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对口增援院校联合培养专科生等相关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10〕3号)文件精神,我校明年继续与重庆学院(我校对口增援院校)联合培养部份专业大专中学生,结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由我校颁授,标明两校联合培养,上海学院附加图章给以确认。
第五条身体健康要求
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普通高等中学招生复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六条收费标准
严格依照浙江省价钱主管部门批准的杂费、住宿费等项目及收费标准执行。
第七条奖学金、助学金等捐助新政
我校构建了以奖、助、贷、勤、减、免、补为一体的捐助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教育精准脱贫中学生捐助、校级奖学金、社会捐款筹建的奖助学金(如明德奖学金、女子升大计划助学金、和的奖学金、叶圣陶奖学金、体彩公益助学金等)。同时,我校在新生报到期间筹建“教育精准脱贫中学生交费红色通道”,对广东籍建卡立卡户中学生,按3830元/生•年的标准减免杂费,中学只缴纳超出以上标准的部份费用,新生即将入学后按相关要求递交申请材料,经教育厅和省帮扶办初审通过后进行免除。
第八条组织机构
中学创立由校党委主任、校长、校内有关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校友代表和中学生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贵州师范学院分数线,全面负责中学的专科招生投档,招生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具体组织施行招生投档工作。中学纪委、监察部门对招生投档工作过程进行监督。
第九条结业与学位
我校投档的大专生修完该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达到中学相关要求的,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湖南师范学院结业证书,并借此具印,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第十条检查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中学将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检查不合格者,中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以处理,直到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一条
本章程由湖南师范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