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5-03 11:06:02作者:佚名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2023年上半年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申请工作正式举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学位论文答辩截至日期:2023年6月9日。
2.各院(部、中心)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举行大会日期:2023年6月13近日。
3.向研究生院报送各院(部、中心)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决议截至日期:2023年6月15日。
4.向研究生院报送学位申请材料截至日期:2023年7月6日。
二、审核答辩事宜
1.博士、硕士研究生(除非全日制硕士报检生)的答辩登记、审核由研究生院培养科负责,具体安排以培养科的通知为准,答辩截至日期为2023年6月9日。
2.非全日制硕士报检生和仅学位答辩(结业答辩已完成)中学生的答辩登记、审核由研究生院学位管理科负责。这种研究生的答辩登记、审核截至日期为2023年6月2日(答辩前一周必须报送初审材料),答辩截至日期为2023年6月9日。
三、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中“学位管理暨论文评阅”模块的填写要求(如系统更换,将另行通知)
1.博士、硕士研究生在盲评结果通过后应登陆海南学院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填写答辩申请并完成答辩初审,除非全日制硕士报检生和仅学位答辩(结业答辩已完成)中学生由研究生院学位管理科初审外,其他中学生由研究生院培养科初审。
2.博士、硕士研究生在答辩结果通过后应登陆海南学院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填写学位申请并完成学位初审,学位申请由研究生院学位管理科负责初审,具体安排以学位管理科的通知为准。
3.非常说明
(1)本次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待评阅意见通过后,须在“学位管理暨论文评阅”模块中填写答辩申请(请勿必认真填写完每一项内容后再递交,非常是论文发表及科研情况要据实填写,各培养单位要针对此项做严格的答辩初审),答辩完成后由答辩秘书录入答辩结果即可步入学位申请环节,填写完整的学位申请书和学位申请表后再递交。
(2)在学位申请时,中学生上传的相片勿必和学信网保持一致,非全日制硕士报检生请勿必上传蓝底合照。
四、报送学位申请材料要求
学位申请材料应包括:(本次答辩但不申请学位的中学生切勿报送材料;若报送无关材料,材料遗失后果自负)
答辩系列表(1份,带表决票的原件);
学位申请书(1份,签章原件);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决议(纸质1份,分委员会主席签名、盖章有效。详见附件);
学位申请者合照(报检硕士研究生需递交小2寸蓝底纸质相片1张,电子相片由各大学(部、中心)统一收齐备用,除报检生外的其他中学生不需递交纸质及数码相片);
5.学位论文(博士论文2本,硕士论文1本);论文电子档请中学生登陆海南学院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在学位管理暨论文评阅模块中填写学位申请时递交最终初稿的学位论文。
请各培养单位严格按以上安排和要求,做好学位申请的有关工作,制订本单位的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的具体方案,明晰各阶段的时间要求,按期将相关材料报送研究生院学位管理科,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附件:四川学院XX大学XXXX年X月申请博士硕士学位
评定分委员会决议
附件:四川学院XX大学XXXX年XX月申请博士硕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决议.xls
青海学院研究生院
202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