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5-24 20:10:22作者:佚名
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
现就我省2023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结业申请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毕业申请时间
(一)12月4日9:00至12日11:00,考生本人上网登入“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综合管理平台-公共服务门户”网站(网址:,以下简称“公共服务门户”),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申请结业。考生应按照本人实际情况选择市(州)教育考试院、县(市、区)专升本部门或主考中学(以下合称为单位),一经选取难以修改,且是本人发放结业证书和结业生登记表(档案)的惟一单位。考生因本人遗漏申请、上传材料有错误或不齐全、成绩填写错误、上传附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前置学历不符(专、本科身分信息不符)、相片不符合要求、身份信息比对没通过等诱因而不能通过结业初审的,延续到下一次再申领。
(二)12月4日至13日15:00,考生应主动联系网上申请结业时所选的单位进行受理和审核。审核通过并上传《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结业申请存根单》(以下简称“回执单”)后方可网上支付结业证书审定费(网上支付截至时间为12月13日17:00)。网上支付成功后才算结业申请完成,未进行网上支付的申请数据为无效数据,不参与本次市级初审。请考生密切关注本人结业申请的审核状态,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支付。网上支付成功后,凡申请材料被初审过的,虽然最终初审未通过而“退档”,考生所交审定费一概不退,且不能作为再度出席结业申请初审的费用抵扣。一审结果请考生自行登入中国高等教育中学生信息网(网址:,以下简称“学信网)”查询。
二、毕业申请条件
考生需满足《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2016年版)规定的要求并取得所有课程合格成绩,且思想品德鉴别合格,方可申请结业。不论考籍档案转到的成绩合格课程有几门,均需在我省取得本科不多于5门、本科不多于4门课程的合格成绩(不含免考、实践、论文等)。
三、毕业申请要求
(一)所有考生须通过“公共服务门户”上传材料的方法进行结业申请。除某些考生需现场递交后置材料、单科合格成绩证明等原件外,均无需到申请单位现场。
(二)审核通过后,由考生自行复印“回执单”,考生本人应认真核实“回执单”上的各项信息,所有信息必须是本人真实有效信息,并与“公共服务门户”里的信息保持一致。考生核实无误后在“回执单”上签字确认(未签字确认的不予代办结业初审手续),并在支付结业审定费前扫描上传到“公共服务门户”中相关结业申请栏目里。经签字确认后的信息,如仍存在错误影响如期结业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考生发放结业证书时一并发放《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结业生登记表》。考生填写部份必须是本人使用白色签字笔填写,不容许任何人代为填写。“表(一)”中的“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务必根据《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方案(2018年)》执行。
(四)申请专科结业的考生还须登入学信网查询本科结业信息,并上传以下材料:1.《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二维码有效期应在2024年3月后)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能彰显出身份证号码的不须要此项,二维码有效期应在2024年3月后),可以截图复印或直接复印网页。学信网无本科(或大专以上)结业信息的,本次不受理申请。学信网信息高考生姓名、身份证号与结业申请中身分信息不一致的,须提供公安户口部门开具的身分变更证明材料(扫描件通过“公共服务门户”上传,原件需上交结业申请时选择的单位,原件不予退回)。
(五)具有多个准考证号的考生,申请结业前勿必先向市(州)或主考中学自学考试管理部门申请多准考证号合并(包括外地转到),待初审通过后方可申请结业。考生凡基本信息不全、错误的,须在规定的申请时间内递交基本信息更改材料,否则,本次结业申请不予受理。
(六)根据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关于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关服务事项进驻省政务服务大厅代办的通知》,考生如有课程免考须在11月24近日代办完结免考课程确认手续,截至11月30近日还未一审通过的免考课程不予认可。考生申请结业时“公共服务门户”申请结业界面中如无免考成绩记录的,考生还需上传纸质免考确认单及免考材料的打印件。
(七)早已停考且不再颁授结业证书的专业(相关专业见附件),在籍考生只能转考我省开考的其他相仿专业。
(八)审核通过的考生,将再度上报给相关部门进行身分信息比对(含照片、专科学历等),因身分信息比对不通过的,将取消本期结业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