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6-18 11:09:46作者:佚名
一、总则与办学概况
第一条为规范全日制本、专科招生工作,维护中学与考生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湖北省教育厅有关招生新政,结合中学实际情况,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中学全称:广州医大学;中文名:ChangshaMedicalUniversity;国际代码:10823;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专科医学高校;广州分校:山东市长荆州望县城雷锋大街1501号;长沙分校:山东省安庆市红湘北路99号。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三条普高专科招生专业:学制三年的专业有临床医学、中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医学影像学、针灸针灸学、妇幼保健医学;学制四年的专业有药学、中药学、药物剂型、药物剖析、医学检验技术、康复医治学、卫生检验与检疫、医学影像技术、眼视光学、护理学、生物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医学信息工程、运动复健、体育教育、英语、工商管理、财务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市场营销、汉语言文学。普高本科招生专业(学制五年):临床医学、医学检验技术、药学、药品经营与管理、中医学、医学影像技术、口腔医学技术、针灸针灸、护理、助产、医学美容技术、老年服务与管理、家政服务与管理、社区管理与服务。
第四条2020年我校面向全省招生,详尽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投档批次、科类以各市(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三、录取规则
第五条严格遵守公正、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综合评判,择优投档。
第六条录取比列:山东省录取比列设置在105%以内,其他省份按照生源情况确定,录取比列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
第七条根据志愿次序择优投档。不设置分校志愿分数级差,优先投档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原则上只投档有直接志愿的考生。
第八条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正式已录取考生按第一专业志愿分类,按照专业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不设专业志愿级差,优先投档第一专业志愿考生。
第九条北京市、浙江省等6个省、市招生投档,根据新中考变革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按照国家和四川省有关规定,我校承当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计划任务。该计划在广东省大专提早批投档,成绩要求不高于大专二批投档控制分数线;录取后学生须按照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有关规定与当地市级卫生部门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承诺结业后到有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6年,校区方可投档。
第十一条我校公共英语教学为英文,请非德语语种考生谨慎报名。
第十二条我校原则上同意执行各市(市、区)教育部门加分或降分录取的新政规定。
第十三条招生投档结果在各省市招办初审确认后可通过网址或陌陌公众号“长沙医大学招生办”查询。
四、收费标准、奖助学金及其他
第十四条我校2020年新生收费标准如下:
1.普高专科招生专业: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妇幼保健医学、医学影像学、眼视光学、康复医治学、中医学、预防医学、药学、中药学、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技术、运动复健专业、针灸针灸学、药物剂型、药物剖析、护理学、生物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医学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英语、体育教育、工商管理、财务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市场营销、汉语言文学。
2.普高本科招生专业:助产、口腔医学技术、医学美容技术、临床医学、药品经营与管理、老年服务与管理、家政服务与管理、社区管理与服务、护理、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药学、中医学、针灸针灸专业。
3.住宿费:1600元/年/生(空调公寓式住宿,水电超限额后费用自理)。
4.书籍费、工作服、听诊器等代收费用按实缴纳结算。
第十五条奖学金、助学金:中学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长沙医大学太阳慈善助学金、楚源助学金”等奖励和捐助,得奖、助学金的中学生比列达到35%以上,每年奖、助学金支出达2000亿元,标准为1000~8000元。
第十六条助学按揭、勤工助学:全省大部份地区已全面举办生源地信用助学按揭工作,凡有房贷需求的中学生,可于暑周末间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中学生捐助管理中心咨询和代办。中学设有中学生捐助管理中心,专门负责代办中学生生源地助学按揭和勤工助学事项,提供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帮助中学生举办勤工助学活动。
第十七条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颁行的《普通高等中学招生复检工作指导意见》高校招生复检标准有关规定执行。投档新生入校后进行复检检查,不符合标准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广东省内已录取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与我校招生办公室联系确认投档,并保持电话畅通,未确认的考生按自愿舍弃处理。
第十九条中学颁授的是教育部统一格式、网上电子注册的普通全日制本、专科高等中学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标明的中学名称为广州医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