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6-19 08:11:35作者:佚名
依照省考委文件精神
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于2020年1月4-5日举办
为确保我市2020年1月
自学考试报考报名工作顺利进行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凡在我省居住和工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出席我省自学考试。港澳和香港同胞、海外侨民及外籍人士,也可出席我省自学考试。服刑人员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也可出席我省自学考试。
二、报名报名时间
新生报考时间:11月21日9:00-25日11:00;
考生报名时间:11月25日15:00-28日17:00
交费截至时间:11月29日17:00
三、考生报考报名手续
首次出席自学考试的新考生须先申领新生报考手续,之后才可选择课程报名。已进行过新生报考并取得准考证号的考生可直接报名,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如下)。
(一)新生报考
新生报考分预报考和即将报考两个阶段。
1.预报考
新生通过四川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网址:,下同),从【考生入口】通道进行预报考。依据《关于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考委〔2018〕1号)规定,新生报考只能选择调整后的专业名称。预报考时考生须录入个人信息并设置个人密码,预报考成功后将得到惟一的预报考号,预报考号仅当次有效。考生预报考成功后还须完成本人手机绑定方能进行即将报考。
2.即将报考
考生即将报考时须携带有效身分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以下6个现场报考点进行电子摄像,同时复印、确认报考资料,并获得一个惟一的准考证号码。所有考生勿必谨记本人准考证号,报名时须使用该准考证号方能考取。建议考生穿黑色上装摄像,确认后的电子相片将作为结业证书相片,无特殊情况不得修改。
(二)考生报名
考生报名时间为2019年11月25日15:00-28日17:00,交费截至时间为11月29日17:00,此为广州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开放时间。因为我市考场容量有限,额满系统手动停止报名,请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
所有考生均须通过湖南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从【考生报名】通道进行报名,并进行网上交费。考生报名时如未绑定联系手机,则须先完成本人手机绑定方可报名,须要更改已绑定手机的也可通过报名菜单栏的【手机绑定】功能进行解绑和重新绑定。
考生步入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报名页面,须认真、完整阅读并同意报名须知的全部内容(含《广东省自学考试诚信报名承诺书》,见附件2)后方能考取。在举办构建自学考试诚信报名档案试点的地市(上海、深圳、清远),考生违反《广东省自学考试诚信报名承诺书》,当期考试缺考2门课程或以上,将被认定为无故缺考,并计入考生诚信报名档案;在省考办组织的下一期自学考试中,在构建诚信报名档案试点的地市只能考取不超过2门课程,非试点地市仍可自由报名。考生应按照自身实际情况合理报名,诚信应考。
每位考生每次考试只能考取一次,且只能选择一个考区出席考试,在保存或更改报名信息时须进行邮件验证,以确认是考生本人操作,考取时确认的联系手机和通讯地址将作为各级专升本办当次考试联系考生的重要渠道,考生勿必认真核实,确保确切无误,因填写错误或填写别人手机号码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承当。考生在确认报名信息前,须认真核实选择的考区和报名课程是否正确。考区和报名课程一经考生确认,不得降低、删减、更改,确认报名后所交报名费一旦网上缴交,不予返还。考生交费后勿必再度登陆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检测缴费状态是否为“已交费”,借此确认是否报名成功,如遇问题须及时与各省专升本办联系,考取交费截至后,不再接受考生交费。
从未提供电子照片的考生在报名前必须先提供指定尺寸的电子照片(见附件3),或到地市考办指定报考点现场采集,新生在即将报考时已采集电子照片的,报名时不用提供。
四、打印准考证
我省自学考试推行网上自行复印准考证,准考证中将载明考生出席当次各科考试的座位信息。准考证用普通A4纸复印,禁止伪造、变造或私自涂改,禁止在准考证正背面做任何标记。所有考生均须凭网上自行复印的当次考试的准考证及本人有效身分证(含临时身分证、公安机关开具的用于出席国家教育考试的带相片的身分证明,不含电子身分证;军人、港澳和香港同胞、海外侨民及外籍人士可持考籍登记的对应护照)出席考试,省专升本办原领取的卡片式准考证不再作为出席考试的账簿。
考试开始前10天内,考生可登陆海南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复印准考证。对于确实难以自行复印准考证或自行复印准考证有困难的社会考生,在考试当周的周二至周六(3天)的正常下班时间,到广州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地址:广州市南城街道八一路1号市机关二号大院2号楼303,联系电话:)复印;各助学机构的考生由其助学机构负责该项工作。
五、违规处理
湖北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将严格依照《国家教育考试违法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违纪作弊考生,并如实将相关信息计入诚信档案,涉嫌组织作弊、替考等违规犯罪行为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广大考生勿必诚信应考。
考试违法处理事先告知书和违法处理决定书将根据当次考取时考生确认绑定的联系手机和通讯地址寄送,考生须保持通信畅通。考生也可在成绩公布后,通过湖北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违法处理的相关情况。
六、注意事项
1.考生摄像必须到现场报考地点代办,同一次报名不能选择多地点进行。
2.收费标准:考试费每科37元。
3.考生如需申领合并准考证、转考、免考、考籍更正等业务,请到广州市南城街道八一路1号市机关二号大院2号楼303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