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8-18 17:06:11作者:佚名
(沪教考院高招〔2024〕5号)
各在沪招生院校、上海市各区(后方基地)考试招生机构:
现将《上海市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志愿补报与投档录取实施办法》印发给大家,请依照执行。
附件:上海市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志愿补报与录取投档施行办法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
2024年4月2日
附件
上海市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志愿补报与录取投档施行办法
根据教育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相关文件精神,为做好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维护招生秩序,确保招生公正,制定本施行办法。
本市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投档分为专科、专科两个阶段。
一、本科阶段
本科阶段推行“两根据一参考”的招生模式。高校将考生中考成绩作为大专投档时的基本根据,同时参考中学中学生综合素养评价信息。考生中考成绩由英语、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课目成绩和中学生自主选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课目成绩构成。考生如获新政性加分,则记入中考成绩,但不得用于院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运动队等招生项目。高中中学生综合素养评价信息的具体使用办法由各校在招生章程中给以明晰。
本科阶段以高校专业组形式举办招生。院校专业组由院校按照人才培养须要和不同专业(或大类。以下统一简称为“专业”)的课目要求设置,是大专志愿补报与录取投档的基本单位。一所院校可设置一个或多个高校专业组,每个高校专业组内可包含数目不等的专业。同一院校课目要求相同的专业可分设在不同的高校专业组中。同一高校专业组内各专业的课目要求须相同。
(一)招生计划编制
高校按高校专业组形式编制在沪专科计划。高校在沪公布计划须具体编制到各高校专业组,院校专业组的计划原则上须具体编制到组内各专业。同一院校的不同高校专业组编制计划因报名生源不同,原则上互相之间不能调剂使用。
(二)招生批次设置
本科招生批次按投档次序分为:①综合评价批次;②零志愿批次;③本科提前批次或专科艺体类批次;④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批次;⑤本科普通批次。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在大专招生批次举办前完成强基计划招生。
本科艺体类批次内分甲、乙两个批次。甲批次设置次序段和平行段,在顺序段举办招生的通常为少数经教育部批准举办校考的艺术类专业(含戏剧类专业);在平行段举办招生的为使用专业联考成绩招生的院校及专业。乙批次承当征询志愿功能。
(三)志愿设置与补报形式
1.志愿补报单位
本科志愿以高校专业组为单位,一个高校专业组即为一个独立的志愿。
2.志愿补报数目与志愿性质
(1)综合评价批次设置4个平行志愿。
(2)零志愿批次设置3个平行志愿。
(3)本科提前批次设置4个次序志愿。
(4)本科艺体类设置甲、乙两个批次,各设置1个顺序段志愿和10个平行段志愿。
(5)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批次设置4个次序志愿。
(6)特殊类型招生(高水平运动队)针对零志愿批次设置1个志愿,针对大专普通批次设置3个平行志愿。
(7)本科普通批次设置24个平行志愿。
考生补报志愿时,可以塞满各批次所有可填志愿,也可以只选择补报部份志愿。
3.志愿补报时间
所有大专志愿均在统一高考课目成绩公布后补报。具体补报日期另行公布。
4.选考课目要求
考生应按照本人实际情况,结合兴趣、爱好,合理选择各批次具备补报资格的志愿。填报时应仔细阅读相关院校的招生章程规定,须对照高校专业组的课目要求补报志愿。
考生的选考课目与拟报高校专业组的课目要求相符时,才具有补报该高校专业组志愿的资格。若拟报高校专业组提出单一课目要求,考生的选考三科富含该科即具补报资格;若拟报高校专业组提出两(三)科课目要求,各科关系为“和”,考生的选考三科须包含这两(三)科方具补报资格;若拟报高校专业组课目要求为“不限”,考生选考任何三科均具补报资格。院校专业组另提出单科成绩要求的,符合其规定的考生方可补报。
5.文化控制分数线
考生中考成绩发布时,将公布2024年本市专科各批次投档控制分数线。
(1)本科投档控制分数线
(2)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
(3)艺术类专科文化控制分数线
艺术类专科文化控制分数线为专科投档控制分数线的75%。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舞蹈类、戏曲类文化要求适当增加,相关专科文化控制分数线另行公布。
(4)体育类专科文化控制分数线
体育类专科文化控制分数线为专科投档控制分数线的70%。
6.各批次志愿补报要求
填报综合评价批次志愿的考生须在初报考的公示合格名单中,且中考成绩达到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
填报专科提前批次志愿的考生须达到大专投档控制分数线(民航、军校、消防等提出特殊要求的,按其规定执行)。部分院校及专业对复检、面试、政审等还有相关报名要求,考生须比对拟报院校要求,符合资格者方可补报。在本市招收民航飞行技术专业的院校相关专业归并为一个高校专业组,组内各专业志愿按分数优先形式进行专业投档。
填报专科艺体类批次志愿的考生须中考成绩达到艺体类相应类别专科文化控制分数线;专业成绩须联考或校考或戏剧统考合格。高校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本科提前批次志愿和专科艺体类批次志愿不得兼报。
填报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批次志愿的考生须达到大专投档控制分数线,且具有本市农村户口。
填报特殊类型招生志愿的考生须达到拟报院校的相关要求并在确定的合格考生名单内,且公示无异议。
填报专科普通批次志愿的考生须达到大专投档控制分数线。
7.征求志愿
本科艺体类批次和专科普通批次设征询志愿,其他批次不设征询志愿。
本科艺体类甲批次投档完毕后举办一次征询志愿(即艺体类乙批次)。高考成绩达到大专艺体类相应类别专科文化控制分数线且专业联考合格的未被投档考生具有补报资格。
本科普通批次投档完毕后举办两次征询志愿。高考成绩达到大专投档控制分数线的未被投档考生具有补报第一次专科征询志愿的资格;第二次征询志愿推行降分投档新政,是否同意降分由院校自主决定,高考成绩满足专科降分要求的所有未被投档考生具有补报第二次专科征询志愿的资格。
8.专业志愿设置
每个高校专业组志愿内设4个专业志愿。考生在每位高校专业组志愿中均须选择愿否服从专业志愿调剂。
(四)投档规则与同分处理办法
1.投档形式
根据各批次志愿性质,综合评价批次、零志愿批次、本科艺体类批次平行段、特殊类型招生和专科普通批次依照平行志愿形式录取;本科提前批次、本科艺体类批次次序段和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批次依照次序志愿形式录取。
2.投档比例
综合评价批次按1:1.5比列录取。
本科提前批次原则上按1:1.2比列录取,已有专门规定的按规定比列录取。
本科艺体类批次顺序段按考生志愿全部录取;平行段按照考生中考成绩和专业联考成绩折算后形成的录取成绩按1:1比列录取。艺术类各联考类别按中考成绩和专业联考成绩各占50%折算形成录取成绩;体育类按中考成绩占30%、专业联考成绩占70%折算形成录取成绩(具体录取成绩折算公式详见附4)。
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批次按1:1.2比列录取。
特殊类型招生不设录取比列,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通过后,按考生所补报的志愿录取。
零志愿批次和专科普通批次按1:1比列录取。
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批次,在录取前先进行模拟录取,最终按实到计划1:1比列即将录取。
3. 投档位序
根据考生中考成绩或录取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录取位序。
4.同分处理
(1)本科普通批次同分考生的排序规则为:
第1位序,比较英语加物理两门合计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2位序,比较英语或物理中单科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3位序,比较英语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4位序,比较选考课目中单科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5位序,比较选考课目中次高科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6位序,比较考生志愿次序,按各自次序分别录取。志愿次序相同的同分同位考生同时录取。
(2)本科艺体类批次平行段同分考生的排序规则为:
第1位序,比较专业联考成绩,高者优先。
第1位序比较后仍同分的考生,按专科普通批次同分排序规则处理。
(五)录取规则
1.专业投档
高校接收录取后,按高校专业组录取结果分别进行专业投档。专业投档办法由院校在招生章程中公布。
2.专业调剂投档
当考生所填专业均已录满时,高校可根据考生补报的愿否服从专业志愿调剂情况,按照事先公布的专业调剂规则进行投档。专业调剂投档只能在考生被录取的高校专业组内进行。
3.退档处理
因不服从专业志愿调剂、不符合专业投档条件等诱因不能被投档的考生,由院校作退档处理。考生不得以自愿舍弃为理由申请退档。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对结果进行录检复核。
二、专科阶段
专科阶段(以下简称“专科”)以高校为单位进行招生投档。专科投档的基本根据是考生英语、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课目成绩(考生如获新政性加分,则记入总分)。高中中学生综合素养评价信息的具体使用办法在各校招生章程中给以明晰。
(一)招生批次设置
专科按投档次序分为:①专科提早批次或大专艺体类批次;②专科普通批次。
(二)志愿设置与补报形式
1.志愿补报数目与志愿性质
专科提早批次设置2个次序志愿;专科艺体类批次设置8个平行志愿;专科普通批次设置8个平行志愿。
2.志愿补报时间
专科各批次志愿的补报时间为大专阶段投档结束后。具体补报日期另行公布。
3.志愿补报要求
未被大专阶段投档且符合大专志愿补报要求的考生均可补报。
专科提早批次志愿与本科艺体类批次志愿不得兼报。填报本科艺体类批次志愿的考生须中考成绩达到艺体类大专文化控制分数线;专业成绩须联考或戏剧统考合格。高校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4.征求志愿
专科各批次均设征询志愿,在大专普通批次投档完毕后统一举办。
5.专业志愿设置
每个高校志愿内设6个专业志愿。考生在每位高校志愿中均须选择愿否服从专业志愿调剂。
(三)投档规则与同分处理办法
1.投档形式
专科提早批次依照次序志愿录取,专科艺体类批次、专科普通批次依照平行志愿录取。
2.投档比例
专科提前批次原则上按1:1.2比列录取,已有专门规定的按规定比列录取。
专科艺体类批次中,根据考生中考成绩和专业联考成绩折算后形成的录取成绩按1:1比列录取。
专科普通批次按1:1比列录取。
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批次,在录取前先进行模拟录取,最终按实到计划1:1比列即将录取。
3.录取位序
根据考生中考成绩或录取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录取位序。
4.同分处理
(1)专科普通批次同分考生的排序规则为:
第1位序,比较英语加物理两门合计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2位序,比较英语或物理中单科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3位序,比较考生志愿次序,按各自次序分别录取,志愿次序相同的同分同位考生同时录取。
(2)专科艺体类批次同分考生的排序规则为:
第1位序,比较专业联考成绩,高者优先。
第1位序比较后仍同分的考生,按本科普通批次同分排序规则处理。
(四)录取规则
1.专业投档
高校接收录取后,按照本校招生章程进行专业投档。
2.专业调剂投档
当考生所填专业均已录满时,高校可根据考生补报的愿否服从专业志愿调剂情况,按照事先公布的专业调剂规则进行投档。
3.退档处理
因不服从专业志愿调剂、不符合专业投档条件等诱因不能被投档的考生,由院校作退档处理。考生不得以自愿舍弃为理由申请退档。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对结果进行录检复核。
本实施办法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负责解释。
附:
1.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科普通批次高校专业组目录(样表)
2.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科提前批次高校专业组目录(样表)
3.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科艺体类甲批次平行段高校专业组目录(样表)
4.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体类平行志愿投档分数折算公式
5.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志愿表表1-综合评价批次(样表)
6.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志愿表表2-零志愿批次、本科提前批次、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批次(样表)
7.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志愿表表3-本科艺体类甲批次(样表)
8.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志愿表表4-本科普通批次(样表)
9.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志愿表表5-“特殊类型”招生(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样表)
10.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志愿表表6-专科阶段(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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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下载:10.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志愿表表6-.pdf
点击下载:9.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志愿表表5-.pdf
点击下载:8.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志愿表表4-.pdf
点击下载:7.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志愿表表3-.pdf
点击下载:6.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志愿表表2-.pdf
点击下载:5.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志愿表表1-.pdf
点击下载:4.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体类平行志愿.pdf
点击下载:3.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科艺体类甲批.pdf
点击下载:2.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科提早批次院.pdf
点击下载:1.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科普通批次院.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