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9-13 16:04:35作者:佚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班主任法》《教师资格细则》《〈教师资格细则〉实施办法》《浙江省施行〈教师资格细则〉细则》和《浙江省教育厅班主任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下半年中高中班主任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通知精神,结合我市班主任资格认定工作实际,现就金华市2024年下半年班主任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广州市教育局负责全市“高级小学班主任资格”、“中等职业中学班主任资格”和“中等职业中学实习指导班主任资格”的认定工作。
二、认定对象
符合申报条件的申请人可在户口所在地、居住地(须申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中学所在地(在读研究生)申请认定班主任资格。
(一)2011年试点工作启动前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中学生,可持结业证书申请直接认定。
(二)已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中学和幼儿园班主任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并符合相关认定条件的人员。
(三)已取得《师范生班主任职业能力证书》并符合相关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
(四)港澳台市民申请中中学班主任资格按《关于港澳台市民在大陆(内地)申请中中学班主任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班主任厅〔2019〕1号)文件代办。
(五)符合认定条件的,服役地在广州市的现役军人和现役
武警。
申请人在同一年份内只能申请一个种类的班主任资格。
三、认定程序
(一)网上报考
统一施行班主任资格认定网上申报,具体申报时间2024年10月14日至10月25日。申报人员登陆“中国班主任资格网”(),通过“网上办事”下方“教师资格认定”入口,点击“在线申领”进行帐号注册和报考。
(二)现场确认及复检
申报人员务必备齐所需的所有材料,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点进行确认,逾期不予代办。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现场确认时间:2024年10月30日至11月1日。
2.现场确认地点:鹿城区人民诊所(将军桥盛新路82号)一号楼5楼大会室。申报人员按学科分批确认并出席复检,具体安排和要求请勿必查看《体检安排及注意事项》(附件)。
3.现场确认递交资料
(1)身分证原件;
(2)户籍簿或居住证(须在有效期内)原件;有居住证的申请人员提供居住证原件或电子居住证(居住证申领证明不予认可);
(3)学历证书原件;申请出席中级学校、中等职业中学班主任资格的应该具备学院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中等职业中学实习指导班主任资格的应该具备学院本科结业及以上学历;
2011年试点工作启动前,全日制师范教育类结业生档案还需提供本人在校期间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教学实习等成绩单打印件,打印件须加盖市级及以上档案管理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相关图章;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申请认定英语学科教师资格的,普通话等级要求为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为二级乙等及以上);
(5)《中中学和幼儿园班主任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有效期3年)。2016年之后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的《中中学和幼儿园班主任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员可直接下载复印考试合格证明(直接认定人员与取得《师范生班主任职业能力证书》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无需递交);
(6)已取得《师范生班主任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员,需递交证书原件;
(7)申请认定中等职业中学实习指导师的人员,需递交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高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及打印件;
(8)与网报同一像片的单寸相片(近日免冠正面彩色白底护照照)2张。
在网报时,凡才能通过一网通办系统或其他统一电子信息校准比对的,只递交相应材料的原件,校准比对不成功的申报对象,需提供上述相应材料的原件及打印件1份,以免影响现场确认。
申请人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班主任资格认定机构对接公安机关统一核查,核查发觉申请人有犯罪记录的,不予认定。
四、网络公示及证书领取
经评审通过网路公示一周后,认定人员可登入广州市班主任教育院网站查询认定结果。
11月30日发放认定通过者班主任资格证书。
附件:复检安排及注意事项
温师〔2024〕47号广州市2024年下半年小学、中职及中职指导师班主任资格认定公告.zip
广州市中中学班主任教育办公室
广州市班主任教育院
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