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9-22 10:03:37作者:佚名
依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年全省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2〕3号)及相关文件,着力做好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投档各项工作,努力提高人才选拔质量,结合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制订本工作办法。
一、组织领导
(一)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投档工作的决策、领导、协调和监督。创立复试应急管理小组,负责全面梳理排查复试组织、调剂、录取工作中的风险隐患,快速妥善处理突发风波。
(二)各二级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复试、调剂、录取工作。
(三)各二级大学按照学科(专业)组成若干个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通常不多于5人,由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邪派的班主任兼任,确定主任1名。名单报研究生院统一备案。每位复试小组均配备1名秘书,负责记录复试投档全过程。凡有近亲属出席当初复试或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复试公正公正的人员,不得出席当初复试投档各个环节的工作。
(四)职能部门工作分工
1.研究生院。负责复试投档工作的组织施行。
2.信息技术中心。负责对网路远程复试的技术培训和指导;负责复试期间校园网路畅通和技术故障应急处置。
3.宣传部。负责复试期间网路舆情监控、宣传引导和应急处置。
4.心理健康中心。负责考生心理检测,提供测试结果参考和建议。
5.保卫处。负责复试期间校园治安管理、复试场地秩序维护工作。
二、复试工作
(一)复试时间
我校拟于3月中旬举办一志愿考生复试工作,待“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开通后,通过该系统接受考生调剂并组织调剂生复试,4月30近日完成研究生复试工作。具体时间由二级大学按照实际情况安排,报研究生院同意后组织施行。考生须及时查看相关二级大学网上通知。
(二)复试方式
各二级大学按照学科特性和专业要求,在确保公正和可操作的前提下确定复试形式,可采用现场复试和网路远程复试等,同一专业采用同一种复试形式。复试形式报研究生院同意后组织施行。
网路远程复试主平台选用钉钉(DingTalk)平台,辅平台选用腾讯大会。
(三)复试分数线
1.初试总成绩、单科成绩均达到教育部规定的A区考生步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在此基础上,生源充足的专业按照招生计划再划定复试分数线。
2.同一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执行相同的复试标准和分数线。
3.“退役学院生士兵专项计划”复试分数线参照所考取大学专业复试分数线,按所考课目满分10%的比列降分,总分不高于考取专业国家一区复试分数线以下50分,且单科满分小于100分课目成绩不高于考取专业国家一区复试分数线以下15分,且单科满分100分课目成绩不高于考取专业国家一区复试分数线以下10分。
4.推行差额复试,复试比列不高于120%(一志愿上线人数不足的专业除外)。
(四)复试内容
1.复试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考题。每个考生考评时间通常不多于20分钟。考评内容主要包括专业基础知识、科研创新能力、外语据说能力和综合素养,具体考评形式和内容由各大学公布。
2.举办思想政治素养和品德考评。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评判,以德为先,把中学生思想品德考评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投档的重要根据。遵守实事求是的原则,着重对中学生政治心态、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
3.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以同等学力出席复试的考生,须加试起码两门与报名专业相关的专科主干课程,加试课目不得与初试课目相同,加试课目成绩不记入总成绩。加试形式为面试。
4.同一大学、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复试方法、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坚持统一标准,保证公正性。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并做好详尽记录。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交研究生院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五)心理测试、体检工作
考生在出席复试前需完成心理测试,测试时间和形式由二级大学通知。
拟投档考生须在二级甲等及以上诊所进行复检(校内考生也可在规定时间内抵达校诊所进行复检)并将纸质版复检报告于4月30日之前寄出到拟投档大学,电子版复检报告发送至拟投档大学研究生招生联系邮箱。复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中学招生复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中学招生中学生入学身体检测取消肝炎项目检查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
(六)复试组织管理
1.资格审查
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或相片,在规定时间内递交:
(1)有效身分证正背面、准考证。
(2)应届生递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递交大专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若有)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获美国学历学位的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退役学院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须递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4)网报后在学信网学历校准未通过校准的考生须递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5)以前更改过姓名或身分证号的考生,需提供户籍本或公安局出具的证明。
2.其他材料
(1)《湖州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信息登记表》(附件1)
(2)《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2)
(3)《湖州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考评表》(附件3)。
(4)二级大学要求的其他材料。
我校将严格依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对考生进行身分和资格审查,对考生递交的上述材料进行严格初审。凡弄虚造假者一律不予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查证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直到取消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
3.优化服务。各二级大学要畅通考生联系咨询通道,安排专人值守接听考生咨询电话、受理网上问题反映,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采取网路远程复试的,在复试前要安排专人对考生出席远程复试工作进行指导,向考生介绍有关软件平台的使用办法、复试流程和相关要求等。要加强人性化安排和个性化关爱,积极采取有效举措,确保应考尽考。
三、调剂工作
(一)我校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投档的考生一律无效。
(二)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课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该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步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递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次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选聘根据。
(三)对申请我校同一专业,初试课目不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因为考生一志愿考取院校差别,考生初试成绩不具备可比性,将综合考虑考生学科背景、专业特长、初试成绩等学业诱因,择优选聘考生。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选聘条件,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条件。
(四)二级大学按照本办法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制定科学合理、可操作性的调剂方案,经大学招生工作小组审议批准,提早在本大学网站公布,并报研究生院备案。
(五)二级大学拟调剂名单须经研究生院初审后,发送复试通知。
四、录取工作
(一)各专业根据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相乘后的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到低依次投档。总成绩相同时,复试分数高者排行优先。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开排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分开排序。若拟投档考生自愿舍弃投档资格或因招生计划动态调整等诱因降低招生指标,则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补投档,补投档考生如已接受其他招生单位投档的则不予投档。
总成绩推行百分制,估算公式:总成绩=初试成绩(换算成百分制)×60%+复试成绩(换算成百分制)×40%估算(复试成绩、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二)依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对复试工作中存在下述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拟投档或取消投档资格:
1.复试成绩不及格(换算成百分制分),同等学力加试不及格(任何一门加试课目成绩分)。
2.思想政治素养和品德考评不合格。
3.调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确认待投档。
4.应届专科结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路教育届时可结业大专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专科结业证书。
5.拟投档为定向就业考生未按量递交定向就业合同。
6.提供虚假信息。
(三)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必须在拟投档公示期间递交定向就业合同书。考生因报名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形成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而引起考生不能复试或难以投档,中学不承当责任。
五、信息公开
招生计划、复试投档办法、考生成绩、复试名单和拟投档名单、咨询及申述渠道等重要信息将在研究生院和各二级大学网站及时公布,拟投档名单公示时间不多于10个工作日。
六、复试监督管理及违纪处理
(一)管理监督。中学创立招生复试监督工作组,监督检测相关职能部门和二级大学在复试组织施行过程中,重点环节、重要岗位纪律执行情况;指导二级大学落实好监督管理工作;通过现场或录象督察、抽查等方法,强化复试过程监管,及时纠正不规范行为,防止弄虚造假、徇私舞弊;指导二级大学做好考生申述处理工作,对考试过程中的违纪违法风波提出处理建议。各二级大学要强化复试过程监管,防止复试弄虚造假、徇私舞弊,对复试过程要全程录音录象,要构建完善跟踪回溯机制。投诉电话:研究生院0572-2322779,纪委0572-2321139。
(二)严肃考风考纪。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法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法处理办法》《普通高等中学招生违法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投档资格,计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要根据《普通高等中学中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检查。检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七、其他
(一)各大学按照本办法,结合大学实际制订本单位复试投档工作施行条例(含调剂方案),报请研究生院备案审批后向考生公布。
(二)根据教育部关于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中学或大学觉得有必要时,可对考生进行二次复试。
(三)对在复试投档过程中玩忽职守、弄虚造假、徇私舞弊或则违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的工作人员,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我校及相关招生大学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湖州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学院官网、电话、电子电邮、短信等形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漏等诱因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当。
八、未尽事宜根据上级部门和中学有关文件执行。本方案由校行政负责解释,由研究生院具体主办。
附件1:杭州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信息登记表.docx
附件2:诚信复试承诺书.docx
附件3:杭州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考评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