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10-04 08:02:19作者:佚名
日前,北京工业学院研究生院网站发布《关于对在最长学习期限内未完成学业的研究生作转学处理的公告》,对35名研究生作转学处理,其中包含6名博士研究生和29名硕士研究生。
全文如下:
关于对在最长学习期限内未完成学业的研究生作转学处理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二章第十七条、《普通高等中学中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条以及《南京工业学院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南工校研〔2017〕12号)的规定,陈某甲等6名博士研究生系2015年9月及曾经入学、沈某甲等29名硕士研究生系2018年9月及曾经入学,截至2024年6月30日,在中学规定的最长学习期限内未达到毕(结)业条件。2024年7月11日,经市长办帮会研究决定,对上述35名研究生(详见附件)作转学处理,特此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7月20日至2024年9月17日,公告届满视为辍学处理意见已送达。
如对中学辍学处理决定有异议,可以自本公告届满后十日内,以书面方式向中学提出陈述和辩解,逾期未提出者,视为同意中学的处理意见。陈述和辩解接收邮箱:;接收地址:西安工业学院明正楼301。
附件:作转学处理研究生名单
上海工业学院研究生院
2024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