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10-26 17:02:31作者:佚名
一、考试简介:
清关员考试是由海关总署组织的全省性考试,它是获取清关员从业资格的通行证。考试合格者可以向海关申请取得清关员资格证书。该考试每年举办一次。
二、报名条件:
报考出席考试的人员应该符合下述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刑事行为能力;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2008年清关员考试报考学历的条件现今暂定为是本科及以上学历,在校生假如早已持有了本科结业证书(如自考的中学生)则可以出席报考;对于没有本科结业证书的考生(在校生、高中及大专文凭)最终能够出席考试如今还不确定,假如届时放宽了报考的条件,我们会在第一时间给出公告!
三、报名时间及形式:
中国海关清关员资格考试网网址:
2008年清关员考试报考
第一、海关网站报考
第二、海关现场报考确认(注意:不代办报考确认者不能出席考试)
报考时间
2008年6月
2008年7月到各地海关进行现场报考确认
报考所需资料
1、首页,步入“2008中报关员考试网上报考快速入口”
2、选择“报关员用户注册>>”
3、注册成功,请登录进行网上报考
4、选择考区和报考点海关
5、填写并递交清关员资格全省统一考试报考表
6、请步入管理界面,立刻复印报考表和准考证主证
(1)《报关员资格全省统一考试报考表》(海关官方网站下载);
(2)准考证主证(海关官方网站下载);
(3)本人有效身分护照(市民身分证、军官证、士兵证)原件及打印件;
(4)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打印件;
(5)本人相片3张。(本人近3个月内彩色护照照,小2寸(48mm×33mm),灰色背景,无边框;相片为正面照,免冠,无饰品,勿着制式服饰,常戴墨镜的应配戴墨镜;所用相片均应以同一底片冲印;拒收一次成像、翻拍或则彩色复印机复印的相片)
(6)考生代办确认报考手续时,应该缴纳清关员资格考试费人民币90元。
四、考试教材(一套共三本)
1、《2008年清关员资格全省统一考试教材》;
2、《2008年进出口商品名称与编码》;
3、《报关员资格考试历年试卷新解》;
新教材出版时间在2008年7月下旬!
五、考试内容:
考试全部采用客观性试卷,包括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商品归类题、综合实务题、报关单填制题、报关单改错题。一共包含以下三大部份内容:
1.清关专业知识:包括清关概述、报关与海关管理、报关与贸易管制等;
2.清关专业技能:包括清关程序、进出口商品归类、进出口税金的估算与收取、报关报检填制等;
3.清关相关知识:包括国际贸易知识、世界贸易组织、英语知识、报关工作相关法律法规等。
六、考试时间
2008年11月2日;考试期限为180分钟,不分场次。具体考试时间以海关公告为准。
七、考试成绩
1、公布时间:考试成绩通常在考试过后的两个月以后公布,并由海关总署核定并公布全省统一合格分数线,各直属海关公布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
2、查询网站:考生可在“资讯平台”中的“成绩查询”进行查询;也可直接登陆中国海关清关员资格考试网查询本人考试成绩。对本人考试分数有异议的,可以向海关总署申请分数核查。
3、报关员考试总成绩为200分,通过分数正常为120分(2007年海关规定通过分数为110分)。
八、行业前景:
据统计2006年1-11月我国外贸进出口总额15935.6亿欧元,比今年同期下降24.3%,并将在今后几年继续保持两位数的下降速率,我国的国际贸易总额早已排行全球第三,中国的对外贸易正在经历又一个快速发展的黄金时期。
因为中国将在2008年举行亚运会,2010年举行世博会,虽然仍依照目前的发展速率,5年内,国外拥有外贸进出口权的企业数目将达到36万家,是现今外贸企业数目的2倍,仅按每家新增企业须要10位外贸通才估算,就须要180千人。而按照国家教育部院校就业指导中心统计,我国每年院校经济类结业生在13千人左右,虽然13千人全部从事外贸工作,5年内也只能培养出65万外贸人才,尚有100多万的人才大缺口。
目前,在所有从事外贸的企业、专业清关行、代理报检行中,我国专业清关员仅有74600人!!!现有的人才数目与外贸行业需求相比严重失衡,存在巨大的缺口,人员的素养也无法满足快速发展的外贸行业需求。缺少专业清关人才成为阻碍我国国际贸易发展的一个困局!现在清关员早已成为中国最热门行业人才之一。
九、职业介绍:
清关员是指通过全省清关员资格考试,依法取得清关从业资格,并在海关注册登记,代表所属企业(单位)向海关代办进出口货物清关业务的人员。
我国海关规定,向海关代办进出口清关纳税等海关事务的清关人员不是自由职业者,清关员必须雇请于某一个企业。按照海关规定,只有向海关注册登记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和清关企业才可以向海关代办清关纳税业务,为此,清关员只能雇请于一个从事进出口业务、有对外贸易经营权的企业或则清关企业,并代表该企业申领清关纳税手续。
清关员必须具备一定的知识水平和实际业务能力,必须熟悉与货物进出口业务有关的法律和对外贸易知识,必须精通海关法规、规章并具备代办海关手续的技能。因此,我国《海关法》第十一条规定:“未依法取得清关从业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清关业务。”以法律方式明晰了从事清关员工作的资格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