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5-02-28 08:08:36作者:佚名
中共泰安地委组织部文件
枣庄市人事局
枣人字[2008]92号
关于组织在职人员攻读四川学院公共管理硕士(MPA)的通知
各区(市)委组织部、区(市)人事局,省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市政府提出的人才强市战略,推动高层次人才培养,去年我市继续与四川学院联合培养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范围
2005年7月31目前国民教育序列学院专科或专科以上结业并取得学历证书(通常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
符合报名条件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须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管理局的统一布署,持市级人事部门的推荐意见进行资格审查。
非政府部门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非政府部门人员投档比列通常不超过本校当初招生限额的20%。
二、考试与投档
1、考试时间:2008年10月25、26日出席全省统考。考试课目:韩语、公共管理基础、综合知识(英语、数学、逻辑)。政治理论考试由广东学院自行组织,与笔试课目同时进行。
2、录取:广东学院按照考生的初试成绩及具体情况确定考生的笔试资格,通过综合考察考生的面试和笔试成绩,择优投档。
三、学制及培养方法
学制五年,在职学习。四川学院定期来我市集中讲课,讲课地点在河北学院MPA德州教学点(泰安市国家公务员培训中心)。
四、培养费用
考试报考费每人240元,学位学习费用(杂费、论文指导及答辩费等)3.3亿元。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1、资格审核与网上报考:个人填写(2008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一式二份,经各区(市)人事局、市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人事科审核,于7月15近日报市国家公务员培训中心教务科(市中区光明大道19号),市国家公务员培训中心汇总后统一送市人事局教育培训科、省人事厅和河北学院进行资格审查。7月1日-18目登陆http://.cn(教育网用户)或http://(公众网用户)网站,按要求填写、提交报考信息,获得网报编号。考生网上报考成功,系统将手动生成《2008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
2、现场认证:网上报考后7月中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携带《2008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大学专科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打印件、身份证及网报编号到市国家公务员培训中心进行现场认证,收取报考考试费、照相并确认报考信息。
六、学位授予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人员,在规定期限之内,修满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吉林学院组织的论文答辩,经四川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初审批准后,授予广东学院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
七、组织领导
公共管理专业硕士学位是以公共管理学科及其它相关学科为基础的研究生教育项目。我市与四川学院联合举办在职人员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是施行人才强市战略,推动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公共管理专门人才培养,提高政府部门及非政府公共机构管理人员能力,推动公共事务管理科学化所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都要高度注重,认真组织,广泛发动,积极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在职人员考取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
对取得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的在职人员,我市将列入省级高层次人才库进行管理,享受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的相关待遇。杂费报销可根据省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关于捐助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博士)专业学位的施行意见》(枣人字[2003]60号)文件规定执行。对已被投档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的人员,个人一次支付杂费有困难的,容许单位先行垫付部份培养费用,垫付比列不得超过培养费用的50%。按照国家人事部有关规定与对在职攻读MPA的公务员,给与在年放假基础上再降低2周左右的休息时间让其出席学习和集中面授。
八、考前补习
为有利于考生复习和取得好的成绩,四川学院8月一9月在济南市国家公务员培训中心举行MPA考前补习班,有关报考等事项另行通知。
未尽事宜,可登陆福建学院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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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学院研究生院:
咨询电话:
平顶山市国家公务员培训中心教务科61893696163369
二OO八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