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5-04-13 20:03:26作者:佚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教育、科技、人才“三位一体”重要布署,推进产教融合和科教融合,引导中东部教育、科技与产业、人才协调发展,教育部支持建设广东省高等研究院。山东高等研究院由河北省人民政府承办,作为服务产学研联合科研与人才培养的机制性平台,下设武汉、淮北、阜阳、芜湖4个分院。依据教育部和河南省有关文件,为做好我校2024年湖南高等研究高校企联合科研与人才培养项目(以下简称湖南高等研究院项目)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根据“自愿报考、择优投档、严格考评、公平公平”的基本原则,产学研联合举办招生工作。
二、招生形式
湖北高等研究院项目硕士研究生原则上采用调剂形式投档,调剂招生工作均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开展。考生需出席2024年全省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且初试成绩达到西安工业学院相关大学招生专业领域复试分数线,原则上须为全日制非定向。考生在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志愿时,须在备注栏填写报名湖南高等研究院项目名称和导师姓名等信息(见附件1),并向相关大学递交山东高等研究院项目志愿信息表(款式见附件2),不得兼报同一大学同一专业领域的普通调剂计划。具体报名条件和要求见各大学发布的广东高等研究院项目研究生调剂招生通知(以下简称大学项目招生通知)。
三、培养模式
依托湖北高等研究院项目招收和培养的研究生,根据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标准学制,以项目为依托,以企业为载体,施行产教融合和产学研合作,举办工学交替培养和产学研双导师制联合指导,坚持实践导向的培养要求和应用标准的学位授予条件。结业证书、学位证书与西安工业学院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一致。在确定招生投档时,院校、企业、导师、研究生四方须订立合同(具体内容由大学通知相关考生),明晰各方的责、权、利。
四、保障新政
依托湖北高等研究院项目招生计划投档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按相关规定享受以下保障新政。
1.科研实践补助:在基本学制期限内,除正常享受中学全日制研究生奖助学金和待遇外,按浙江高等研究院相关新政,每月由企业所在市政府给与一定标准科研实践补助。
2.入企住宿条件:入企举办科研实践期间,由项目来源企业免费提供住宿,原则上硕士研究生每2人1间。在校学习期间,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统一标准安排住宿。
3.人才专项新政:享受河南省专项支持新政,结业并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经考评合格,可获得相应的工程师职称。结业就业时,不要求到合作企业定向就业,在同等条件下合作企业优先录用。
五、招生项目及计划
湖北高等研究院具体招生项目、导师、招生专业和计划等信息见《合肥工业学院2024年湖南高等研究高校企联合科研与人才培养项目招生信息汇总表》(附件1),各项目具体情况介绍、最终招生专业领域和计划数见相关大学发布的项目招生通知。
六、复试办法
复试可采取网路远程复试或现场复试方法,具体要求见大学复试施行条例和项目招生通知。复试为笔试(包括综合笔试、外语听力口语测试等),时间通常不多于20分钟,复试小组成员由中学和企业专家共同组成,其中企业专家原则上不多于1/3。
七、录取办法
按照考生所补报山东高等研究院项目的专业领域招生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择优投档。复试满分为150分,其中综合笔试满分100分、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满分50分,综合笔试成绩高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投档,各大学也可依据实际情况同时制订其它复试合格基本要求。
考生总成绩=考生初试成绩折合百分制×50%+考生复试成绩折合百分制×50%
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成绩排序投档,初试成绩相同时按初试联考课程成绩加和排序投档,初试联考课程成绩加和相同时按思想政治理论成绩排序投档;初试课目均为联考课程的由相关大学拟定具体办法排序投档。
各项目的专业领域招生计划在一轮投档后,如存在缺额,优先面向考取同一专业领域其他项目未投档的合格考生择优投档,具体办法见相关大学发布的项目招生通知。
八、其他说明
1.山东高等研究院项目招生复试投档其他相关工作根据《合肥工业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投档工作方案》执行。
2.未尽事宜依照教育部、安徽省有关规定和中学解释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