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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18
更新时间:2023-05-25 10:22:02作者:佚名
2018湖南师范学院行知大学大一新生开学报考时间及入学考试转专业安排还未公开,请参考以往
现场报到▶
(一)时间地点:
9月18日(请不要提早报到),地点为:湖北省安庆市迎宾西路688号山东师范学院行知学高校内(在规定时间,我校在杭州动车站、火车站北广场(铁路站)、金华南高铁站、汽车总站、南站、西站均设有接待点)、也可乘BRT-1、37、127、330路公汽车及中学校巴到校,自备车可走杭金衢高速(G60)、金丽温高速(G25)、台金高速(S26)、南金高速(G1512)至绍兴城区(319)出口下,第一个红绿灯处左转,即可到校。
(二)申领社保
新生出席杭州市城镇市民基本医疗保险,每人每年缴交保额200元(含义外伤害商业保险费)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招生网,政府财政补贴460元。持有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困难家庭中学生(按《浙江师范学院行知大学中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统计),个人交费部份由政府承当。入学时一次性收取四年保额800元,再者,中学生在校期间须出席入学及结业复检,复检费每次60元,共120元;出席杭州城区城乡市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中学生,每次复检费免除36元,复检费入学报到时一次性缴清。持有杭州地区公积金卡的新生在入学交完参保费用后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招生网,经激活后可继续使用原公积金卡。
(三)新生资格检查
新生入学后,中学在三个月内根据招生规定进行检查。检查合格者给以注册,取得学藉。检查不合格者,由中学区别情况,给以处理,甚至取消入学资格。
(四)新生父母会
大学将于9月18日14:00举办2016级新生父母会,与父母面对面交流,希望诸位父母出席。
一、转专业对象
转专业对象为2017级,其中定向生、专升本、二次转专业、休学期间、三校生等中学生除外。
(二)转专业原则
1.转专业要突出以中学生为本,推动自主理智选择;
2.转专业中学生应确有专长,转到另一专业能更好地发挥学习积极性;
3.尊重中学生学习自主选择权,尊重中学生专业兴趣,促使中学生专业发展。
(三)转专业要求
1.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表现优良。
2.学习刻苦、刻苦,有明晰的学习目标。
3.2017级已进行专业分流的中学生不容许在原大类专业内互转。
4.退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中学生,因自身情况须要转专业的,优先考虑。
5.因特殊缘由确需转专业才会继续学习的,经大学转专业领导小组认定后方可递交申请。
(四)转专业程序
1月25日(周四)前,各分院创立转专业领导小组,负责分院转专业工作。各分院应及时向中学生公布大学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1.申请
中学生向所在分院教务办书面递交《浙江师范学院行知大学中学生转专业报考申请表》(见附件2),截至时间3月8日(周六)。各分院初审、汇总后,于3月9日(周六)下午将符合条件中学生的申请材料和《浙江师范学院行知大学中学生转专业汇总表》(见附件3)报大学教务部,并将转专业汇总表电子文档发至。
2.考评
申请转专业中学生均须出席各分院组织的考评,考评时间统一为3月12日(周三)上午。
转专业考评由各分院组织,大学组织人员进行考评督察。
各分院创立以分院主任为主任的考评领导小组,确定考评方法及标准,要求对转到中学生的思想素养、学习成绩、学习能力、专业特长、兴趣爱好、发展潜力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考评。考评可采用理论考试或笔试等方式。采用笔试方式考评的须由3人以上组成考评小组,各成员独立评分。
各分院将转专业考评安排(附件4)电子文档于3月9日(周六)晚上前发至大学教务部。大学教务部汇总后于3月11日(周二)晚将考评安排和名单在大学网站公布。各分院要提醒中学生及时查看考评安排情况。
3.投档
各分院于3月13日(周四)上班前将排序的拟投档名单、参加考评中学生成绩及相关材料报大学教务部。大学按照申请中学生的材料和考评成绩进行初审、录取。考评成绩合格的考生按计划从高到低投档,投档名单将在大学网站公示3天。公示结束后,分院做好中学生分班工作,中学生按照大学正式文件转到相关专业就读。
4.交接
中学生转专业后,相关分院应做好转专业中学生的交接工作。接收分院负责落实对转到中学生课程修读等相关工作的指导,认真做好转专业中学生选课、学分转换、教材退货等工作。
选课:3月19日8:30开始,由相关分院教学秘书指导转专业中学生再度选课。
学分转换:中学生本人填写“浙江师范学院行知大学成绩及学分转换认定表”(可在大学网站下载),转到专业所长初审并签订意见;成绩及学分转换认定表须于3月20近日交分院教务办,分院汇总后于3月23近日统一交大学教务部,经大学教务部初审通过后学分转换认定生效。逾期将不再给以转换认定。
教材退货:转专业中学生的教材,在完好无损、不影响重新分配使用的前提下,容许以转到分院为单位,于3月23近日到后勤集团教材管理部门集体退货。
(五)其他注意事项
1.各分院应在中学生报考前积极举办好专业介绍和宣传等工作。
2.未尽事宜由大学教务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