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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18
更新时间:2024-08-18 10:12:41作者:佚名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发布最新通知
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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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和的通知》(教职成厅〔2020〕3号)要求,现将湖北省2023年下半年自学考试结业申请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考生申请时间:11月30日--12月7日。
信息确认时间:12月1日--8日。
毕业初审时间:12月11日--29日。
二、申请条件
考生拟申请自学考试结业专业,所考课程成绩须满足《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计划汇编(2018年版)》(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自学考试”栏目可查询下载,)规定的专业结业要求,且思想品德鉴别合格。
三、申请所需材料
1.《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结业申请表》。
2.有效居民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含正反两面)。身份证原件由考籍所在地自考办初审完后返还考生。
四、申请步骤
1.考生登陆“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建议使用360或则谷歌浏览器)。
2.在“考籍管理”页面中,点击页面右侧的“毕业申请”,选择结业专业,核实本人基本信息,并递交毕业生本人近日(毕业前一年内)的正面免冠电子合照。
按照《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图象采集工作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21〕125号)文件要求,考生递交的电子相片将作为本人毕业证书相片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合照,一旦确认后将不予更换。请考生上传符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图象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见附件2)的电子相片。如因考生误传、错传或上传的电子相片图象文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造成结业初审不通过、学信网学历注册不成功或相片信息错误等情形,相关责任和后果由考生本人承当。
3.考生对本人的基本信息核对无误后,对照专业计划查证所有课程成绩是否合格,系统中“毕业条件判断”合格结果仅供参考。如符合结业条件,提交结业申请并复印《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结业申请表》。
4.考生递交结业申请后,本人须根据系统提示时间,持结业申请材料到考籍所在地自考办代办信息确认手续。如考生本人不能到现场进行信息确认,需委托别人代办的,被委托人须提供由考生本人签名的《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结业申请现场确认委托书》(见附件3)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5.现场确认信息后,考生或被委托人在《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结业申请表》上签字确认。
6.考生可随时登陆系统查询结业申请的初审进度,如有疑惑,可依照代办进度向各省州自考办、助学机构和主考院校咨询。
五、注意事项
1.考生本人或被委托人在《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结业申请表》上签字确认,即视作考生对本人所有的网上申请信息(包括电子相片)确认无误。因考生本人或则被委托人查证的信息有误而导致无法如期结业或则学信网电子注册信息错误,相关责任和后果由考生本人承当。
2.申请自学考试专科层次(含自考、专本连读)专业毕业证须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考生须在“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上完成后置学历验证。因后置学历问题引起不能结业的,由考生本人负责。考生可通过登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 )查询相关学历信息。
3.各市州自考办、助学机构和学习服务中心要认真初审毕业生的个人身分信息,根据考生填写的自我鉴别和提供的单位鉴别材料做好思想品德鉴别工作,主考院校还须认真做好笔迹卡等信息的初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