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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18
更新时间:2024-12-04 17:05:13作者:佚名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我校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依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施行办法的通知》(渝教招发〔2023〕17号)等有关新政及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4年上海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转段招生除外)。
第二章
分校概况
第三条中学全称:上海移通大学
第四条中学代码:5026
第五条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中学
第六条办学层次:专科
第七条学习方式:全日制
第八条办学地址:
沙坪坝学校:上海市达县假日大街1号
永川学校:上海市忠县区通惠街道登瀛大街36号(邮编:401520)
第九条主管单位: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第十条分校概况:
上海移通大学(原西安邮电学院移通大学)创立于2000年,是一所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上海市科委主管的全日制普通专科院校,面向全省招生。中学有江津、綦江两个分校。中学现有通讯与信息工程大学、德国工程大学、计算机大学、淬炼商大学等13个二级大学,共开办通讯工程、电气工程及其手动化(中外合作办学)、轨道交通讯号与控制、工商管理、互联网金融、软件工程等48个专科专业,产生了以工为主,经、管、文、艺五大学科交叉融合协调发展的专业体系。目前在校中学生近3.9千人。
中学秉持“乐教、乐学、创造、创业”校训精神,旨在于建成以新文科为主体、以电子信息为优势、中东部一流的应用型专科高校,构建中国特色专科学院。明晰信息产业商大学的总体办学定位,坚持以中学生全面发展为中心,创新建立了“四位一体双院制”人才培养模式,重视培养具有扎实的自然科学、人文社会科学基础知识,较强的综合素养、国际视野、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竞争优势的高素养应用型、技术技能型管理人才,成为未来信息产业经营管理者。目前,中学共签署产学研(地、校)合作单位450家,校内实验实训场地136个。与上海联通、重庆联通、中兴、华为、惠普、长安、四联、南方证劵、西永微电园等校外实习基地举办共建共育。
第三章
招生对象,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十一条招生对象:已出席上海市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报考,取得报考资格的中等职业中学结业生。
第十二条招生计划:各批次、各类别的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广州市教育委员会和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初审公布的为准,可在我校招生网或《2024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计划及补报志愿手册》查阅。
第十三条收费标准:各专业杂费、住宿费等各项收费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各专业具体收费标准在《新生入学须知》和我校招生网上公示()。如因故转学或提早结束学业,中学按中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杂费和住宿费。
第四章
报考、考试、填报志愿及投档
第十四条报考办法:报考时间、地点和办法根据上海市教育考试院2024年全省普通院校招生考试报考工作相关安排执行。
第十五条考试安排:考生需按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相关安排出席相应考试。免试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施行办法的通知》(渝教招发〔2023〕17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成绩公布:考生可通过上海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重庆招录信息网()查询考试成绩和各种投档最低控制分数线(具体时间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确定并公布)。
第十七条补报志愿:志愿补报采用网上补报形式,安排在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投档最低控制分数线公布后进行(具体时间、填报方法等相关事项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确定并公布)。如遇投档时计划未满额,我校出席上海市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志愿征集工作。
第十八条投档原则:我校严格遵守我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投档照料新政和“一档多投”的录取、录取规则。具体新政及模式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施行办法的通知》(渝教招发〔2023〕17号)公布的执行。除我市统一要求外,我校在投档过程中还将根据以下原则施行投档:
1.男女比列:我校各专业投档无男女生比列要求。
2.英语语种要求:我校各专业均不限制考生英语语种,入学后公共英语统一为德语。
3.投档复检标准:我校按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障人联合会制订的《普通高等中学招生复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投档查询:考生可登陆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网站()或上海招录信息网()查询投档信息。我校投档结束后在招生网()上公布各批次、各类别、各专业投档最低分数线。
第五章
入学,捐助新政与学历证书
第二十条考生待遇:考生被我校2024年上海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投档后,不再出席上海市2024年统一中考。在校就读期间与统一中考投档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
第二十一条入学安排:考生被我校投档后,由我校于2024年6月寄发投档通知书。考生需按投档通知书的相关要求到我校报到入学,未经我校同意逾期两周未报到者视为自行舍弃入学资格。各专业就读学校以投档通知书为准。入学三个月内,我校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复审,对检查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
第二十二条捐助新政:我校根据国家相关捐助新政规定,设有建立的奖助贷捐助体系,符合条件的在校中学生可向我校申请补办。
主要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国家助学金(最高4500元/生)、移通优秀中学生奖学金、移通励志奖学金、移通之星奖学金、创新创业奖学金、学科大赛奖励、考研补贴及奖励、国际交流等多种奖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中学生可通过国家助学按揭、临时困难补贴等举措完成学业;同时中学为困难中学生提供一定的勤工助学岗位;构建了中学生从入学到毕业一系列的“奖、助、贷、勤、补”完整奖助体系,激励中学生成长成才。
第二十三条学历证书:中学生在规定期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结业条件,由上海移通大学颁授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结业证书。
第六章
其它
第二十四条重要申明:我校从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事宜,有关招生相关工作,请直接与我校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我校概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