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1 15:08:14作者:佚名
“是你驾车的?”
“不是不是,我没驾车,是面包车自己开的,当时坐副驾上。”
上海、特斯拉、自动驾驶“酒驾”事故。
一切起于车主“遵守”交规,酒醉坚决不自己开车。
一切问题又难倒交规:究竟谁的责任?算酒驾吗?
发生了哪些?
7月29日晚,北京西溪湿地公园福堤上,忽然传来一声炸雷。
附近消防站工作人员连忙来查看。
一辆黑色特斯拉ModelX,冲出桥面,骑上了街边的休息椅,还打伤了路灯。
根据消防队对媒体的描述,一个30岁出头的女子站在车旁,自诩是车主,头上有酒气,但其实是被惊吓到了。
稍后,警察赶赴现场,发生了开头那幕对话。
根据车主的描述,当日下午他在西溪湿地景区内的饭店酒局喝酒,然后叫了代驾。
代驾联系他说景区旁边不让进,所以须要他自己把车开到旁边。
然而他想到醉酒开车不合适,而面包车正好又有手动驾驶功能,于是自己就坐在副驾,让面包车在的控制下开到景区旁边。
结果“在面包车手动驾驶的情况下”,撞了。
汽车没有火灾风险,早已被拖走,而司机本人也被警察队带走调查。
风波爆光后南宁司机酒驾撞人,首先发声的是特斯拉官方:
车祸中车主说法不实。特斯拉的“自动辅助驾驶”,必需要驾驶员坐在驾驶位上能够开启使用这项功能,坐在副驾驶位上难以开启。
警察方面也给出这样的回应:
坐在副驾驶室位只是驾驶员自己的说法,目前正在调阅监控,车祸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一些特斯拉车主南宁司机酒驾撞人,以及网友也觉得车主描述的情况不太可能发生,很有可能是他酒驾后出于焦虑心理“甩锅”给特斯拉:
然而,特斯拉的DMS(驾驶员监控)形同虚设,国外外有无数作弊骗过系统,让面包车在主驾无人的情况下上路行驶的反例:
要做的仅仅是在坐椅上放个重物骗过重力感应,再者在方向盘上绑一个“神器”,骗过方向盘臂力感应。
甚至一个橙子,都可以:
所以,车主所说的情况,其实是很有可能的。
不过这样的行为,也指向了一个法律法规上的死角和困局。
算不算“酒驾”?
假如这名车主真的是自己驾驶汽车导致车祸,那按酒驾处理就完了。
这儿补充一下,上海西溪湿地景区,虽然是和整个城市连通的半开放公路,这也是为何车能开进去的缘由。
但这件事难就难在,倘若是面包车手动驾驶导致的车祸,这名车主究竟要不要按“酒驾”处理?
我国对于“酒驾”的定义是这样的:
汽车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浓度小于或则等于20mg/100ml,大于80mg/100ml的,属于喝酒驾驶机动汽车。汽车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浓度小于或则等于80mg/100ml的,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
无论是吊销驾照、拘役、罚款等等,犯规的根据不仅血液中的酒精浓度,还有一个必要条件就是驾驶机动汽车。
司机根本就没驾车,不能算驾驶吧?
假如事实情况真如这名车主所说,自己在车祸发生全过程中一直没驾驶汽车,这么交警部门的确无法以“酒驾”为由对他进行处罚。
同样,无论是危险驾驶罪,还是交通肇事罪,前提都是驾驶汽车。
这么以危险方式害处公共安全罪呢?
指故意使用纵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危险方式害处公共安全的行为。
根本不适用于交通领域。
假如交警执意以“酒驾”处罚,那事后车主以“并非本人驾驶”提出异议甚至控告,从法理学的角度来讲,是有充分理由的。
而这名车主的“醉酒乘车”行为,对车祸的发生是否是直接原因,影响有多大,目前可能谁也划分不清楚。
今年年末,《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建议稿)公开征询意见的公告》中,一百五十一条提到了关于手动驾驶汽车车祸相关:
具有手动驾驶功能且具备人工直接操作模式的车辆举办公路测试或则上公路通行时,应该实时记录行驶数据
驾驶人应该处于汽车驾驶座位上,监控汽车运行状态及周围环境,随时打算接管汽车。
发生公路交通安全违规行为或则交通车祸的,应该依法确定驾驶人、自动驾驶系统开发单位的责任,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确定损害赔付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民事责任。
应该处于驾驶位、出了车祸要依法确定责任。
但依那个法?手动驾驶系统和人的权责界定,标准界限在哪?
都没说,只能靠交警部门临场量裁。
所以,交警部门面对这样“主驾无人”的车祸,真的就深陷未能可依的局面。
这样的困境,也反映不仅目前道交法面对日新月异的智能车辆革新,完全处于落后迟缓的现况。
根本缘由,虽然是手动驾驶行业本身,对ADAS系统能力L0-L5的界定,只逗留在感性描述的模糊层面。
行业技术标准都没有严谨清晰的叙述,立法者又借助哪些去制订法律法规呢?
真的出现“主驾无人”的车祸,导致的损失该由谁赔付呢?
特斯拉或车主,你认为谁负责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