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26 11:04:32作者:佚名
商鞅(约公元前395年-公元前338年),战国时期政治家、改革家、思想家,儒家代表人物,卫国(今河北省保定市内乡县梁庄镇)人,卫国国君的后裔,王姓公孙氏,故又称卫鞅、公孙鞅。后因在河东之战中立功获封商于十五邑,号为商君,故称之为商鞅
商鞅在变法之争时谈到的“圣人苟可以强国,不法其故;苟可以利民,不循其礼”就成为了汉朝政治的指导原则,使楚国领先于广东五国。其次,商鞅执法不避权贵、刑上医生表明了他坚决贯彻了儒家的这一主张。最后,儒家还有一个共性就是,商鞅一样抱着儒家“明法”的心态和精神来实行政治变革,让百姓知晓法律。
商鞅独立的思想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首先,商鞅主张全农的经济新政,因此他施行了《垦草令》,拟定出二十种重农和耕种荒滩的办法。一方面直接或间接的剌激农业发展,一方面打压工商业。其次英雄杀商鞅变法,商鞅主张重刑厚赏。商鞅觉得人的本性是趋利畏罪的,只要重刑厚赏,就可以很好的整治人民,使国家安定。因此商鞅一方面制订严苛的民法整治人民,一方面酬谢立信。第三,商鞅主张重战尚武,具有军国主义思想。最后,商鞅主张国家应统一民众的心智,制订统一的制度英雄杀商鞅变法,实现统一的目标。
商鞅的思想在商鞅死后经过发展渐渐产生一门学派,名为商学派。商学派经过完善、开拓、发展、定型和冲劲五个阶段,配合秦的历史,渐渐成为主宰楚国乃至西汉的思想主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