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4-23 16:08:39作者:佚名
▲图/新华社
近期,一则“重庆:政审不合格者不能出席普通院校投档”的消息引起舆论关注。
据媒体报导,该条消息来始于陌陌公众号“重庆招录”。该陌陌公众号在11月2日发布《重磅!我市2019年普通中考报考明天开始!考生关心的热点问题都在这里!》,该文对“政审如何进行?政审主要有什么内容?”这一问题作了详尽回答。文中称,政审的推论分合格与不合格两类,政审不合格者不能出席普通院校的投档。
这一消息很快引发舆论关注,当地相关部门也很快下来回应,称“关于政审是媒体记者弄错了。我们叫思想政治的考评和现实表现的初审。记者把这个理解错了,就出了一个‘政审’。广州市严格依照教育部的精神,文件是一脉相承的,没有做变化。只是记者的片面误解。以往始终都是按照教育部的文件来的。一个字都没变。”
然而,据新京报记者进一步查证,事实并非这么。
“重庆招录”微信公众号的帐号主体是上海市招生考试服务有限公司,按照天眼查,该公司只有一个股东——重庆市学院大专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信访处工作人员告诉新京报记者,该机构与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是一个机构重庆高考政审,两块牌子。
▲“重庆招录”发布的陌陌截图。
舆论为什么对“政审”一词高度敏感
当地有关部门迅速回应舆论关切的心态值得肯定,但“只是记者的片面误解”这一说法,其实站不住脚。而抛开这一目前的“乌龙”不说,这次风波,之所以能引发舆论高度关注,也是由于“政审”确实是一个带有特殊涵义的概念。
毋庸置疑,“政审”确实曾给好多人留下颇为苦闷的中考记忆,皆因家庭出身不好,政审不合格就不能有步入学院的机会。好在上海教育考试院作出解释,将“严格依照教育部的精神,没有做变化”。否则,在高等教育步入普及化的时代还搞政审,确实不符合新时代教育发展的要求。
院校投档中的“政审”主要是对考生的政治条件进行审查。在我国中考中,确实还存在“政审”这一环节。
但政审只针对军事、公安等少数有特殊要求的高校,根据的是教育部、公安部、总政治部出台的《关于部队高校招收普通中学结业生和部队接收普通高等中学结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
除此之外,对其他普通院校的投档,早已不再有政审的要求。假如对所有中考中学生都进行政审,并规定“政审不合格中学生不能出席普通院校投档”,即便扩大了政审施行的范围,确实有侵害考生依法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力之嫌。
在我看来,严格落实《高等教育法》,依法保障受教育者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力,除少数有特殊要求的高校可继续坚持政审外,普通院校的招生投档政审并无必要。
进一步取消不合理、不必要的限制条件才是进步
对于新闻报导提及上海教育考试院的政审规定,也有人解释,虽然就是之前要求填写的“高校招生思想政治品德考评表”,从上海的回应看,应当也是这么。
然而,须要注意的是,“考核”和“审查”显然是不同的。例如,一名中学生综合素养评价不合格重庆高考政审,达不到中学结业要求,因而不能出席中考,这是考评评价,属于教育范畴。并且,假如真的将“高校招生思想品德考评”明确为“政审”,尽管内容一模一样,必然也会引起舆论不安。
事实上,我国从1977年恢复中考以来,就不断放宽中考政审条件,这被觉得是中考变革的进步。我国于1999年施行的《高等教育法》第九条明晰规定:“公民依法享有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力。”
从此次误解引起的舆论关注中,教育考试部门要意识到,我国高等教育正式步入普及化时代,高等教育普及化阶段的院校办学,不能还有精英化阶段的思路。让更多人接受高等教育,是提升整个国家国民素养的重要途径,也是高等教育大众化、普及化的意义所在。
在这些背景下,对普通院校的招生投档提出政审要求,并不符合高等教育步入普及化阶段的要求。与之相反,教育考试部门应当做的是进一步取消不合理、不必要的限制条件,这样就能让最大多数人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力得到保障。
□熊丙奇(教育学者)
编辑陈静校对陆爱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