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4-23 20:07:35作者:佚名
假如对所有中考中学生都进行政审,并规定“政审不合格中学生不能出席普通院校投档”,即便扩大了政审施行的范围,确实有侵害公民依法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力之嫌。
近期,一则“重庆:政审不合格者不能出席普通院校投档”的消息引起舆论关注。据新京报报导,该条消息始于代表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的陌陌公众号“重庆招录”。该公号在11月2日发布《重磅!我市2019年普通中考报考明天开始!考生关心的热点问题都在这里!》,该文对“政审如何进行?政审主要有什么内容?”这一问题作了详尽回答。文中称,政审的推论分合格与不合格两类,政审不合格者不能出席普通院校的投档。
这一消息很快引发舆论关注,当地相关部门随即回应称,“关于政审是媒体记者弄错了……重庆市严格依照教育部的精神,文件是一脉相承的,没有做变化。只是记者的片面误解。”
当地教育部门迅速回应舆论关切的心态是值得肯定的重庆高考政审,但“只是记者的片面误解”这一说法,其实站不住脚。抛开目前的“乌龙”不说,这次事件,之所以能引发舆论高度关注,也是由于“政审”确实是一个带有特殊涵义的概念。
毋庸置疑,“政审”确实曾给60后等一两代人留下了无法抹去的中考记忆,皆因家庭出身不好,政审不合格就丧失步入学院的机会。好在上海教育考试院作出解释,将“严格依照教育部的精神,没有做变化”。否则,在高等教育步入普及化的时代还搞政审,确实不符合新时代教育发展的要求。
其实,院校投档中都会考察考生的政治条件,事实的确不假。但政审只针对军事、公安等少数有特殊要求的高校,根据的是教育部、公安部和原总后治部出台的《关于部队高校招收普通中学结业生和部队接收普通高等中学结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除此之外,对其他普通院校的投档,早已不再有政审的要求。
假如对所有中考中学生都进行政审,并规定“政审不合格中学生不能出席普通院校投档”,即便扩大了政审施行的范围,确实有侵害公民依法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力之嫌。
我国《高等教育法》规定,“公民依法享有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力”。为此,除少数有特殊要求的高校可继续坚持政审外,普通院校的招生投档并无须要“政审”必要。对于这次上海中考政审要求,也有观点觉得,虽然是之前要求填写的“高校招生思想政治品德考评表”。从上海的回应看,应当也是这么。
但须要注意的是,“考核”和“审查”显然是不同的。例如,一名中学生综合素养评价不合格,达不到中学结业要求,因而不能出席中考,这是考评评价,属于教育范畴。但假如真的将“高校招生思想品德考评”明确为“政审”,尽管内容一模一样重庆高考政审,必然也会引起舆论不安。
就此而言,教育部门也需意识到,我国高等教育正在步入普及化时代,高等教育普及化阶段的院校办学,不能还有精英化阶段的思路。让更多人接受高等教育,是提升整个国家国民素养的重要途径,也是高等教育大众化、普及化的意义所在。
在这些背景下,对普通院校的招生投档提出政审要求,并不符合高等教育步入普及化阶段的要求。与之相反,教育考试部门应当做的是进一步取消不合理、不必要的限制条件,这样就能让更多的人接受到高等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