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12-17 10:09:03作者:佚名
粤财会函〔2024〕11号
各地级以上市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
2024年度全省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以下简称中级资格)考试成绩已在全省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按照全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管理有关规定,现就中级资格考试成绩检查、考后资格复核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成绩检查
2024年度中级资格考生对考试成绩有疑义的,应于2024年7月12日9:00至7月25日17:30登陆福建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步入“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试成绩检查”模块,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等进行成绩检查申请。各地市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应按规定通过信息平台,向考生提供所检查课目的明细分值。
二、考后资格复核
(一)2024年度中级资格考试成绩60分(含)以上的考生须出席考后资格复核,未出席考后资格复核或复核未通过人员将不予核发成绩合格单。
(二)报考出席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广东省财政厅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4年度全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会〔2023〕17号)第一大点第(一)(四)(五)(六)点所规定的有关条件。
(三)考后资格复核推行线上代办形式。考生应于2024年7月12日9:00至7月25日17:30登陆信息平台,点击“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核”模块进行资格复核申请,逾期系统将关掉,不再受理复核申请。各地市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应按规定通过信息平台,对考生递交的复核申请进行初审。
(四)考生申请考后资格复核时,应在“考后资格复核”模块递交以下材料:
1.考生报考信息表【可登入全省会计资格评价网()首页右侧“报名表复印”模块补复印】。
2.报考使用的有效身分证。
3.学历或学位证书。
4.职称(职业)资格证书(注册会计师应提供注册会计师证或会员证)。
5.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由各省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设定)。
6.考生承诺书(模板见附件)。
上述材料类型为图片,格式应为.jpg或.jpeg。
三、工作要求
(一)各地市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应及时将本地区中级资格考试成绩检查、考后资格复核等工作安排向考生公告,并按规定制好解释说明和舆情检测等工作。
(二)各地市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应于2024年7月29近日完成本地区中级资格考试考后复核工作,并向省会计考办报送初审工作报告及考生勘正信息。
附件:考生承诺书
广州省财政厅
2024年7月8日